同性戀本來就是特殊族群,不是嗎?
我從絕對尊重並接受修法保證其婚姻權,
到現在覺得厭煩挺同團體,從何而來?
同性戀覺得自己長期被歧視,要求要平權,絕對是對的!
而台灣現在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也越來越高,
很多人只是單純反對同性戀婚姻,並不反對同性戀團體的相愛。
但LBGT團體有沒有想過自己本來就是少數族群?是異於多數常態的一群人?
還是你們針對我上面那一行話又要說我歧視呢?
同性戀團體扣除不能結婚之外的權利難道都被剝奪了嗎?
某A是同性戀,他除了不能跟自己的伴侶結婚,其他的權利都已經消失了嗎?
沒有。
現在台灣傾向於另設專法讓同性也可以結婚,
無論是不是專法,同性的婚姻即將在台灣被承認,這樣到底歧視在哪裡?
公務員、軍人、原住民、新移民、身障人士、未滿18歲的兒少,他們也都被歧視了嗎?
不要再瞎扯淡說什麼「法律沒有父母字眼,不代表你們失去父母了啊」,
為什麼我們這些「沒有」侵害同性戀的人,
要接受原先的「夫妻」「父母」改為「配偶」「家長」這種無法辨別性別的詞彙?
我們沒有侵害同性戀,為什麼我在法律上的保障變成這樣?
我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我不想法律上的稱呼他們變成「家長」,
只因為你們同性戀無法成為一般的「父母」、「夫妻」,就要求我們也要跟著變!
人權是這樣被使用的嗎?去修「正」多數人的原先的法律保障?
專法到底迫害你們什麼了?通過了台灣就成為了亞洲第一個可以同性結婚的地方,
互不傷害,互相尊重,
等到時機更成熟了,機制更健全了,再來談根本的民法修正,有什麼不可以???
挺同團體把「人權」握在手裡當武器,
把「彩虹」定義為自己專屬的象徵,霸道的行徑還要求別人不能生氣?不能反對?
我說句非常沒品的,
你們喜歡的明明就跟自己一樣的性別,憑什麼使用彩虹?
彩虹象徵族群?為什麼只能象徵同性戀族群?
同性戀在台灣已經逐漸不是弱勢,那是好事,
可是反過來霸凌反對的人,那就是非常可惡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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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14.3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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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f124:異性戀霸權 你74 12/12 09:56
4F噓appoo:因為公務員啊,軍人啊,殘障族群啊,全都適用民法喔 12/12 09:57
同性戀除了不能跟同性伴侶結婚外 他們的所作所為不適用民法?
所以我可以去惡意破壞同性戀的東西?
不要鬼扯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09:58:19
6F→appoo:而且啊,婚姻專法老早就有過了 12/12 09:57
9F噓ds0121:光是不能結婚而喪失的權利有多少?????彩虹的意思拜 12/12 09:58
10F→appoo:軍人婚姻專法,結果就是被大法官判決違憲 12/12 09:58
11F推hk129900:很多挺同已經狂熱到變宗教了 他們聽不下任何反方意見 12/12 09:58
12F→ds0121:託google一下好嗎不要出來丟臉=_= 12/12 09:58
真以為別人沒GOOGLE過嗎 但為什麼要用彩虹? 為什麼同性戀定義就定義了?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00:25
13F→appoo:同性戀被排除在婚姻以外啊 12/12 09:58
14F→plus203ft:同性戀沒有被排除在婚姻以外,”同性結合“才是 12/12 09:59
16F推artpower:說的真好,不反對你們相愛,但我覺得男女婚配被侵犯。 12/12 10:00
公務人員就算賺得錢很少(初考過的人賺得一樣很少)
也不能兼差 他們要不要出來吵說 剝奪兼差權
黑人只是膚色不一樣,
同性戀的領養、生育問題,真的想過了嗎?
20F推teremy:74 不完全贊同他們的就是74 12/12 10:00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04:13
21F→smallfinger:到底是有多沒常識才會以為"只是"不能結婚而已 XDDDD 12/12 10:00
23F→winu:牠們還要捐血啦 12/12 10:01
24F推plus203ft:臺灣對婚姻的定義就是一男一女齁,要平權去立專法,要 12/12 10:01
26F噓ds0121:專法在什麼情況下能用查過沒? 12/12 10:01
28F→appoo:而且你怎麼叫你爸媽干民法屁事 12/12 10:01
29F推broian:出現了像一神教的排他性? 12/12 10:01
31F噓moshic:一看到起手式就知道後面要接啥 12/12 10:02
32F→zxcbrian:配偶、家長完全不介意,是有沒有這麼崩潰 12/12 10:02
33F→s2657507:最後一段不同意 你對霸凌的定義很奇怪 12/12 10:02
我上一篇回文 明明只是貼定義 被噓成那樣
我覺得我被霸凌了
事實上現在只要敢在「公開」平台宣稱反對同性戀的人
都會被圍剿
這不叫做霸凌? 難道叫做「拍肩」?
34F→winu:你們甲甲不能結婚干大家屁事啊 12/12 10:02
35F推juangjh:這樣搞害我現在看到彩虹就不舒服了~~~ T_T 12/12 10:02
36F推coffee777:中肯,甲甲煩死了,我從原本支持到反對~去年我還支持 12/12 10:02
38F→appoo:民法完全沒有阿姨,叔叔,,伯伯啊 12/12 10:02
39F推teremy:專法也可以結婚呀.... 12/12 10:02
40F→appoo:你有從此叫你阿姨三等親嗎? 12/12 10:02
41F噓shimo:夫妻很早就修改為配偶了,婦女團體的要求,丟給同性戀背鍋 12/12 10:03
43F→winu:好啦 我知道某樓的父母的是有屌男 12/12 10:03
46F→winu:夫妻一辭在民法還在喔 12/12 10:03
47F推artpower:專法會補足你們的人權問題啊,幹嘛沒事麻煩男女婚配。 12/12 10:03
49F→appoo:黑人用公車也可以搭啊,那你們覺得黑人在靠背三小 12/12 10:04
50F→shimo:?用意是男女平等,因為你家是男主外女主內還是怎樣,是家 12/12 10:04
51F噓s2657507:反同的言論多噁心就不見你厭煩 哈哈 12/12 10:04
52F→shimo:務事,政府無權決定誰嫁誰娶,誰管錢 12/12 10:04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05:29
53F推nini200:重點在 挺同只能接受修民法 其餘一點都不能退讓 12/12 10:04
59F→appoo:平權有什麼好退的 12/12 10:04
60F噓income19:說得好 美國的黑人也是少數 不應該霸凌多數白人 12/12 10:05
61F→nini200:他們都忘了 台灣對同志何其包容 12/12 10:05
63F→plus203ft:搭公車不需要區分人種,頂多區分到人與物 12/12 10:05
64F推yisdl:幫appoo抵銷 12/12 10:05
65F噓ian40:黑人也少數族群呀 12/12 10:05
67F→appoo:少歧視你一點,對恐同就叫做有退讓喔XDD 12/12 10:05
69F→VVizZ:說不區分的旁邊坐一個黑人還不是會默默逃走 12/12 10:05
70F→plus203ft:婚姻可是區分到性別的,甲甲同婚性別就不同,74什麼了 12/12 10:05
72F推artpower:你要怎樣想是你的自由,你們要改變所有配偶夫妻,問過他 12/12 10:06
73F噓s2657507:反同不可怕不像邪教嗎XDDDD 12/12 10:06
75F→appoo:黑白禁止通婚時,婚姻還有區別到膚色呢 12/12 10:06
77F噓shimo:那就扯原住民吧,當初開放原住民上普通小學,平等通婚時, 12/12 10:06
78F噓ds0121:說用專法叫結婚的人真的是認真的嗎XDDDDDD 12/12 10:06
79F→shimo:我國原住民才十幾萬,而之前滿清跟日本是採隔離政策。 12/12 10:06
82F噓mucoci:不想噓你 但是立專法不可行 什麼都專法 立不完的 12/12 10:07
83F→appoo:更別提,同姓不能結婚時,婚姻還區別到姓氏 12/12 10:07
84F→nini200:社會沒達成共識前 挺同硬要修民法 造成社會撕裂何其自私 12/12 10:07
88F→nini200:社會是一步一步往前進 一點都不能退讓和妥協 12/12 10:08
89F噓shimo:身分證不註記祖籍,大家都變沒有祖先的人,哭哭哦 12/12 10:08
91F推artpower:硬要全體男女夫妻婚姻家庭配合你們!你們真偉大! 12/12 10:08
94F→shimo:開放原住民平等通婚就學時有要求全國有一致共識嗎(呵欠 12/12 10:09
原住民是族群
同性戀是什麼呢?
講句不好聽的,誰能夠證明同性戀是先天的了?
雖然我的確寧願選擇相信是生理影響,
但是族群、膚色這些是有跡可尋的東西,
同性戀目前都無法以科學證明其真正存在決定性因素,是要跟族群跟膚色比什麼???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13:32
96F→appoo:黑人上學還是總統派軍隊護送咧 12/12 10:10
98F→appoo:我覺得要推專法理由還是要合理啦 12/12 10:11
100F推nini200:社會如果對婚姻平權有高度共識 你們也不需要出來遊行了 12/12 10:11
101F→appoo:不然就勇敢面對自己的歧視恐同心理啊 12/12 10:11
103F噓bug001:滿滿整篇都是歧視 12/12 10:12
104F→appoo:人對於不了解的事會害怕,誤解很正常 12/12 10:12
106F→nini200:我對甲甲有點厭煩 就是他們只考慮到自己 12/12 10:12
107F→appoo:但不要明明歧視還講一堆爛藉口 12/12 10:12
109F推artpower:民主時代拿專制時代的來講?土豆裝番薯?呵~(哈欠 12/12 10:13
110F→nini200:你看看 歧視又灌上來了 12/12 10:13
112F噓longgnol:阿宅看什麼都不順眼 因為他們什麼都沒有 哭哭 12/12 10:13
115F→nini200:甲甲第二個讓人厭煩的是 部份支持它們 也會被打入歧視 12/12 10:14
116F推hosen:沒有不准同性戀症結婚,是結婚限制一男一女 12/12 10:14
117F推locer:補血 12/12 10:14
119F推Lucroy:都一樣是人 臺灣人 哪裡少數? 邏輯好點好嗎? 12/12 10:15
120F→hosen:就跟結婚限制不得三等親內一樣,不管你是誰都受這個限制 12/12 10:15
121F推JokeJoJo:某些過激的甲甲已經認為不完全贊成甲甲 就是歧視 12/12 10:16
122F推plus203ft:肥宅根本是最有愛的好嗎,領22k還幫空姐讚聲,連肥宅 12/12 10:16
123F→plus203ft:都不挺甲甲的話齁,ㄏㄏ,甲甲可能要自我檢討下 12/12 10:16
124F→nini200:同志要的是一步到位修民法 至於後續有什麼影響 關它屁事 12/12 10:16
125F推e7660239:一堆甲甲玻璃心碎惹 真不括是老玻璃 12/12 10:17
127F噓s2657507:這篇推文一堆比你貼定義被噓還可怕100倍的言論 請問感想 12/12 10:18
129F→s2657507:反同的自己看看那些反同言論有多少比例是理性的 12/12 10:19
131F噓zxcbrian:反駁論點太弱,給噓,還扯天不天生 太神啦 XDDD 12/12 10:19
133F推plus203ft:大多數都很理性啊,甲甲硬要挑不理性的來看我有法度? 12/12 10:19
135F→zxcbrian:你要不要講個大白話,是不是有病該治療這樣 www 12/12 10:20
137F→zxcbrian:假中立扯天生,也暴露你恐同惹 XD 12/12 10:20
對 我恐你們這種無限上綱的「同」
138F→plus203ft:有愛滋本來就該治療啊,能自費就更好了 12/12 10:21
139F推digodi:推。就不是完全明白的事情,一次修法到位可能出現無可預期 12/12 10:21
140F噓s2657507:大多數都很理性?你肯定是在說笑吧 幽默喔~ 12/12 10:21
141F→zxcbrian:原文就已經有點探底,回文更是秀水準 www 12/12 10:21
142F→digodi:推。就不是完全明白的事情,一次修法到位可能出現無可預期 12/12 10:21
同性戀無論性向如何 都適用民法 只是針對同性之間的婚姻設計專法
如果硬要狡辯 我也沒有辦法啦
145F→s2657507:原po要不要看看精彩的回文 這樣是不是歧視 是不是霸凌 12/12 10:22
146F→lalalalali:所以修改法律上稱謂對你有啥差?你爸媽會消失喔? 12/12 10:23
147F→Shxt:這一定是支持KMT的 12/12 10:23
爬文先 謝謝
148F推g1254501:挺同有沒有別的名詞啊?用來用去歧視,人權,煩不煩 12/12 10:23
151F噓sue5566:可4你說的那些 有另外的補助欸 是多給欸 12/12 10:23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24:32
152F→lalalalali:還以為有啥更值得討論的 結果只是冷飯熱炒 呵呵 12/12 10:24
153F→plus203ft:不立專法也可以,民法新增民事結合就好了 12/12 10:24
155F推artpower:出事情?同性戀族群要推代表出來負責嗎?不會是昭慧師 12/12 10:24
158F噓rcak801:一般老師不就會說請你家長到學校來 你崩潰了嗎 12/12 10:25
159F推vdrenike:DPP沒種修民法~如果放出風聲要修民法,代表根本不想修 12/12 10:25
160F噓aegiss:推文很有趣,修法不就是一種通用設計的概念嗎?!去看看 12/12 10:25
161F→aegiss:哪個公用場所沒有殘障斜坡不會被罵歧視的? 12/12 10:25
163F噓zxcbrian:不,原住民舉例無限上綱嗎,你自是在自圓其說,自慰罷了 12/12 10:25
原住民是因為血緣才會是原住民的,
同性戀是怎麼成為同性戀的?如果有答案,麻煩請告訴我。
不過呢,我都說了,我相信是先天的生理因素。
同性戀選擇同性,或是不認同自己的性別,這些我全部尊重,
同時也不視為很奇怪需要歧視的事情。
我反的是「挺同團體」,再講一次,我厭惡、反對現在的「挺同團體」。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28:59
165F推artpower:要立專法,第三性的你們也要有人敢出來負責、承擔! 12/12 10:26
169F→qxpbyd:公務員、軍人、原住民、新移民、身障人士、未滿18歲的兒少 12/12 10:26
170F噓LeeKT:無視因為婚姻衍伸出來的權利然後說同志權利沒有被剝奪,呵 12/12 10:27
171F→jaluson:現在亂問導風向 到底是哪些人 你可以思考一下= =" 12/12 10:27
172F推plus203ft:所以意思是甲甲要的都要給啊,攔不得否則是74唷 12/12 10:27
173F→artpower:不要只會事前放砲,事後打砲,出來擔責任再講! 12/12 10:27
174F→qxpbyd:都是有額外多給福利或者優惠 那立同志專法你有要給優惠嗎? 12/12 10:27
175F→zxcbrian:除非你承認現在(打這篇文就是情緒化,不然就是騙自己www 12/12 10:28
176F→plus203ft:是要給什麼優惠喇,還真以為自己VIP哦? 12/12 10:28
177F噓nooin:同性戀就算是後天的好了,所以呢?左撇子不用繳稅? 12/12 10:28
178F→plus203ft:新增一個本來沒有的制度而已是有什麼優惠啊到底 12/12 10:29
179F→qxpbyd:所以就修民法啊? 這是個反問法 12/12 10:29
180F噓sue5566:原住民考試有給名額 那有禁止原住民考一般名額嗎? 12/12 10:29
你叫啊,沒人阻止你。
但是你們試圖修「正」這條法律我就反對。
而我的確還挺想知道怎麼稱呼同性戀雙親的。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31:24
186F推jaye8697:現在挺同團體把風向帶到對修法有一點意見就變恐同了, 12/12 10:30
188F噓violetstar:你只看到同婚這塊,我們爭是婚姻平權,你說同婚立專法 12/12 10:31
189F→violetstar:,那跨性別跟雙性戀呢?雙性戀跟同性結婚用同性專法, 12/12 10:31
跨性別,如果剛好一男一女顛倒,那本來就可以結婚。
雙性戀我才更有意見,
一個A男如果先跟B男結婚,然後又離婚了,他還可以再去跟C女結婚。
A男也太爽了吧?
或是,
A男跟B男結婚,但跟C女有外遇,法律要怎麼規範?算A男外遇嗎?
190F推artpower:想打炮很容易後果是全台灣承擔,不要只會嘴炮,就算修專 12/12 10:31
191F→violetstar:跟異性結婚用民法,那他重婚跟通姦到底適用哪個法?這 12/12 10:31
193F→violetstar:樣中間必須修改更多法條來避免紛爭,民法把男女改為 12/12 10:31
194F→plus203ft:甲甲一直都沒有被排除在民法外,只是民法沒有同性結合 12/12 10:31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32:56
196F→violetstar:雙方可以涵蓋所有了,立專法看似很簡單,專法跟民法 12/12 10:31
197F→violetstar:牴觸的地方那怎麼辦,還不是要立更多法條跟修改很多法 12/12 10:31
露餡? 你以為說,因為基督教講彩虹的約定,所以我討厭彩虹被佔據就是基督徒?
事實上,我覺得彩虹可以象徵更多,不該被聖經綁住,更不該被任何人綁住。
我是天主教徒,要開戰的就戰吧,隨便。
有空可以去天主教版看一下我怎麼罵反同的神父的。
201F推ltameion:747474747474747474 12/12 10:33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35:22
202F推archon:異性戀A男也可以跟B女結婚,然後離婚,再跟C女結婚 12/12 10:34
但是外遇呢?
異性戀的A男B女結婚,但是A男跟C女外遇被抓包可是可以判離婚的。
A男B男結婚,跟C女外遇,可以判什麼? 法官要如何確認A男是雙性戀?
有醫學上的佐證資料嗎?
204F噓aegiss:去檢視看看哪條專法是為了「基本人權」而設的? 12/12 10:34
205F→archon:同樣是三個人的事,法律不應該因為性別而有差異吧 12/12 10:34
206F噓lalalalali:父母改成雙親到底侵犯了你什麼權利?單純不開心? 12/12 10:34
207F→violetstar:這就是要修民法的原因,別忘了中間還有雙性戀跟跨性別 12/12 10:35
208F噓qxpbyd:在法律字條裡面的稱呼為甚麼這麼在乎 並不會影響你日常和 12/12 10:35
那目前台灣法律不讓你們結婚 影響你們的戀情了嗎?
到底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常長自己唾棄法律的不公,卻又想讓法律對別人不公?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36:34
209F→qxpbyd:家人溝通 你還是稱他們爸媽 12/12 10:36
210F→archon:人家只是用彩虹,又沒有要綁... 有立法說別人不能用彩虹? 12/12 10:36
211F推plus203ft:婚姻定義不變增加民事結合制度就好了咩 12/12 10:36
212F推xacc:他們聽不懂 反正繼續戰只會被看破然後越來越多人反感 12/12 10:37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38:22
213F→plus203ft:甲甲一直跳針欸,硬要把同性結合叫婚姻 12/12 10:37
214F噓zxcbrian:勸你別再回,越回越www 結婚後有小三,人家就爽甘你? 12/12 10:37
215F噓mydear3310:原po辛苦了,接下來就看立法委員有沒有專業知識來評估 12/12 10:37
217F→archon:法律不給結婚當然會影響戀情,外遇跟分手變方便了, 12/12 10:37
218F→mydear3310:要是通過了,就等他們跟守舊派55波爆發衝突引發社會問 12/12 10:37
219F→qxpbyd:痾 你真的有研究過嗎.. 繼承問題 緊急醫療問題 還有很多 12/12 10:37
220F推aegiss:看原po回文真的很感動,表示他真的拒用google給推 12/12 10:37
222F→archon:經濟上的弱勢方比較沒有保障呀 12/12 10:37
223F推artpower:全世界除了南非是有幾個修民法?你們可以移民啊~ 12/12 10:38
224F→artpower:本來支持同婚,感覺越來越超過... 12/12 10:38
225F→xacc:同志不爽就移民麻 硬要多數認同少數是怎樣 太平洋又沒加蓋 12/12 10:38
226F→zxcbrian:有點不清,結婚有外遇當然就外遇,雙性男離婚為啥不可女 12/12 10:38
227F→zxcbrian:太情緒化了www 包括你打這篇文吧,廠廠 12/12 10:39
233F噓qxpbyd:請問對你有甚麼不公 婚姻重新定義? 12/12 10:41
234F噓violetstar:德國就是立專法導致有雙性戀跑去跟同性結婚,又跟異 12/12 10:41
235F→violetstar:性結婚,法院受理太多這類紛爭,所以他們要回歸民法, 12/12 10:42
236F→violetstar:德國已經有前車之鑑給我們看了,臺灣還要再跌倒一次? 12/12 10:42
237F噓mydear3310:台灣立法就是這樣,先立,出了事之後再說,當初農會破 12/12 10:42
239F→mydear3310:產判賠先例讓之後農會運作隨便反正賠了政府會給 12/12 10:42
240F→qxpbyd:還有別人用彩虹代表就跟之前太陽花一樣 是他們的自由 12/12 10:42
是啊 所以我一開始就說了 那是我個人非常沒品的話
如果我讓閣下不舒服 那就抱歉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0:44:14
241F→qxpbyd:太陽花有因此被"汙染"嗎 12/12 10:43
242F推artpower:德國先修看後果再講啦!要修民法的先推人出來擔後果再 12/12 10:44
244F噓violetstar:專法跟民法牴觸之處呢?你們都以為立專法不就好了, 12/12 10:46
248F→zxcbrian:專法其實也沒啥理由,大多恐字 改變太多 護家盟反對(誤w 12/12 10:48
249F推jeff20628:現在說 教導小孩一男一女才是正確的,同性相吸是例外,不 12/12 10:49
250F噓mimihi:好脆弱哦 這樣就霸凌 12/12 10:50
251F→jeff20628:符合大自然法則,就會被甲甲說 腦袋有問題 顆顆 12/12 10:50
252F噓appoo:挺同團體就只是要求平權罷了 12/12 10:51
253F→appoo:你這樣就討厭就是歧視啊 12/12 10:51
254F噓NzForest:專法本來就是補足空白法律或是法律上的涵攝不足,自由締 12/12 10:51
255F→NzForest:結婚姻契約我相信是憲法所保障的一部分,並非人權(人權 12/12 10:51
256F→NzForest:為出生即有,但是不一定每個人都要結婚)今天雙方都有意 12/12 10:51
258F→NzForest:思表示且表達錯誤為何不能結婚?法律上的父母等用詞難道 12/12 10:51
261F推plus203ft:“婚姻”制度就是一男一女,要同性結合要平權去創新制 12/12 10:53
262F→plus203ft:不要透過甲平權真洗腦的去修改婚姻定義 12/12 10:54
263F→zxcbrian:有結婚自由不是人權?因為有人不結婚所以不是人權點奇葩 12/12 10:54
264F→plus203ft:即使真要改定義,請先取得多數認同再來 12/12 10:54
265F噓s2657507:婚姻制度是一男一女的請去看自古以來婚姻結構的演變 12/12 10:54
268F噓violetstar:你們說專法,有沒有想過有人鑽法律漏洞重婚?有人跟異 12/12 10:57
269F→violetstar:性結婚,又跑去跟性別是同性,但是他是跨性別的人結婚 12/12 10:57
270F→violetstar:,想問你們專法派的人那到底用民法還是專法告他,跨 12/12 10:57
271F→violetstar:性別是同性所以適用同性專法,民法上的結婚時規定“男 12/12 10:57
272F→violetstar:女”雙方,如此一來,會演變成異性戀配偶,跨性別配 12/12 10:57
274F噓s2657507:古代即便沒有同婚 婚姻也沒有一男一女的概念 時代在演進 12/12 10:58
275F→s2657507: 同婚為什麼不能是其中一個現代發展出來的新概念? 12/12 10:58
277F噓rexx0520:夫妻早就改為配偶了你知道嗎 無知可以有限度嗎 12/12 10:58
278F→plus203ft:古時候婚姻可能沒有一男一女,可是再怎樣也不含甲甲哦 12/12 10:59
279F→violetstar:古代沒同婚,可是有男寵跟男妾,男妾不也是一種婚姻 12/12 11:00
283F→plus203ft:男寵是有啦,不過跟婚姻扯不上邊,男妾嘛…ㄏㄏㄏ 12/12 11:02
286F推archon:古代有沒有這制度都不重要啦,古代也都沒在管碳排放的啊~~ 12/12 11:04
287F→archon:現在的社會有需要,新的制度自然就產生了 12/12 11:04
288F噓faye01:繼承 醫療 財產 報稅 等等 哪一個有一樣 是在講什麼? 12/12 11:05
289F→archon:台灣能投票選總統,不也就近幾十年的事嗎? 12/12 11:05
291F→archon:古代教會抓到甲甲,輕則浸水再教育,嚴重的就拿去當柴燒了 12/12 11:06
293F→archon:這樣搞,當然不會有同婚啊... 嚇都嚇死了 ( ̄ー ̄;) 12/12 11:06
294F→archon:不該拿以前沒有,做為現在不需要的藉口,而是該正視需求 12/12 11:07
295F→shrines:民法一堆版本可參考,專法你生啊!鍵盤立委 12/12 11:07
297F推hugr86:台灣就是太自由了 下一步 同性戀就要爬到總統府屋頂戶統 12/12 11:08
299F推archon:不管異性同性,想爬到總統府屋頂,都要主管機關批准哦 12/12 11:09
300F噓gamebird:現在還在講這個 上網goo一下很困難嗎 你有思考過再發 12/12 11:09
302F→f124:狂甲兵要衝誰敢攔? 12/12 11:11
303F→NzForest:回ZXC大,我認為婚姻是涵攝在自由底下的一部分,因為婚 12/12 11:14
304F→NzForest:姻不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固不為人權基本,是為自由底下包含 12/12 11:14
306F→zxcbrian:不使用 但你還是擁有使用它的權利,反正覺得避重就輕 12/12 11:22
307F→zxcbrian:不能行使,跟沒有行使,概念差的有點大 12/12 11:23
310F→zxcbrian:傳統來說,與男女性成家自由,非基本人權這論述本就弔詭 12/12 11:26
311F→tiuseensii:不立專法的同婚只有南非,啊不就好進步好棒棒? 12/12 11:26
312F→zxcbrian:非人權代表可以剝奪?不對吧,它就是在基本不過的東西 12/12 11:27
313F→tiuseensii:膚色無關生育,性別有關生育,同性異性婚姻當然有差 12/12 11:28
314F噓phf5566:專法有規定除民法外的特別權利義務,同志需要什麼特別的權 12/12 11:29
317F→phf5566:另外,民法從來就跟家庭價值無關,它只是規範婚姻雙方當事 12/12 11:30
318F→phf5566:人之間的法律關係而已 12/12 11:31
320F→zxcbrian:不過至少現行傳統婚姻是人權無誤 12/12 11:37
325F噓kaojet:大概只有天主教徒才覺得被霸凌吧 12/12 12:40
326F噓iiiaaa:異性戀很多都支持修民法,這不是同性戀vs 12/12 12:42
327F→iiiaaa:異性戀,而是能接受改變傳統VS不能接受改 12/12 12:42
329F→iiiaaa:為什麼要改多數人的法?多數人裡面有很多 12/12 12:43
330F→iiiaaa:都願意被改好嗎???? 12/12 12:43
也有很多人不願意被改啊 所以只看願意被改的?
331F→f124:你怎麼不說一堆人支持立專法的 更多人支持完全不管你的 12/12 12:46
332F→kaojet:我認識的異性戀根本沒人在覺得這個對他們有什麼差別,你弄 12/12 12:49
我認識的人覺得有人覺得有差別
333F→kaojet:通姦除罪化他們反應可能還比較有趣咧 12/12 12:49
334F→kaojet:只有天主教徒跟腦子裝屎的人才會覺得世界會毀滅 12/12 12:50
做過統計了?願聞其詳
還有 推論到世界會毀滅是怎樣= =
335F→kaojet:椅子很大張,要坐麻煩坐好坐穩 12/12 12:51
※ 編輯: dagoma (120.114.35.147), 12/12/2016 13:08:48
339F噓ej83bp6:請問修民法與霸凌的關聯? 12/12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