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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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該廢除啊 婚姻以西方來說就是雙方有愛才結婚 結果到東方一堆人都是為了傳宗接代才結婚為了讓小孩可以養自己 養兒防老 跟愛一點關係 都沒有 通姦罪還讓婚姻不美滿的人去找小三還會被刑法定罪 就只能跟隨東方的文化 結婚就是男方 的人 不管怎樣就只能忍耐 處不好和 不能互相包容就離婚啊 通姦罪不就是我獨占你的性器官 那不是你自己的 是我的 幹都2019年還有這種鳥事 你不愛 我了精神出軌了 乾我屁事 反正鮑還是我的 本來就應該慢慢跟西方學習 台灣一堆人觀念老古 從法律改應該可以慢慢改變之後人的想法 結婚本來就不是傳宗接代的工具.... -- --
et310: 充血百分比:■■■□□□□□□□ 30%02/24 17:28
Jetstream: 百分比:■■■■■□□□□□ 50%02/24 17:32
lovefall0707: 比:■■■■■■■□□□ 70%02/24 17:36
rolves: 血百分比:■■■■■■■■■□ 90%02/24 17:38
SuperSg: ゜ω゜)っ✂╰ひ╯02/24 17: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62.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590760454.A.F8E.html
1Fallenatptt: 台灣真的一堆原始部落的05/29 21:55
2Fyang421: 同婚過了通姦也除罪化了~其實婚姻制度也沒存在的必要了吧05/29 21:55
3Fmirza: 那就別結婚啊..05/29 21:55
不愛他就別結婚啊 就不要為了生小孩結婚 而是為了愛對方才結婚 這是西方的觀念.....東 方人才會為了生小孩 養而防老才結婚
4Fnakayamayyt: 那民事也不用告 配偶本來就沒有獨佔性器官權利05/29 21:56
5Fnakayamayyt: 合法使用自己性器官的權利 就算配偶也不能干涉05/29 21:57
民事為何不能告 身體自主權是自己的沒錯啊 可是結婚就是雙方訂的契約 訂了契約違反賠 錢不是正常的嗎 結婚就是契約....
6Fmirza: 所以呢,俺夾指一算,估計會更嚴重.法無法撥亂反正,趕緊修法05/29 21:57
7Fmirza: 不過俺看民法也沒什麼用05/29 21:58
※ 編輯: king786945 (123.205.162.197 臺灣), 05/29/2020 21:59:40
8FUROLOGY: 那建議修法要告知配偶05/29 22:01
※ 編輯: king786945 (123.205.162.197 臺灣), 05/29/2020 22:01:47
9Fnakayamayyt: 結婚不是傳宗接代工具啊 性器官有自主權啊 05/29 22:01
10Frogeroger: 一般違約賠錢就好,硬要把人抓去關真心不懂 05/29 22:02
11Fnakayamayyt: 是你把性器官自主權跟傳宗接代直接綁在一起 05/29 22:02
12Frockido: 放屁,最好婚姻契約有獨佔他方性器官的意思表示合致 05/29 22:02
13Fnakayamayyt: 既然對配偶性器官無排他獨佔權 配偶跟他人一起使用 05/29 22:03
14Fnakayamayyt: 又損害了甚麼權利 婚姻契約哪邊有寫性器官只能跟配偶05/29 22:04
15Fnakayamayyt: 一起使用 哪邊預設這一條了 05/29 22:04
通姦罪就是這樣了啊 我說婚姻就像是雙方訂的契約 而不是說契約內容 結婚的時候都會念 一堆願不願意一輩子愛對方 不就是契約膩 我哪時說過契約內容有這個 我說的是通姦罪就 是限制身體自主權....到底有無看懂??
16Fpauljet: 錢的問題 為何用刑法?你各位要不要支持背信罪除罪化? 05/29 22:04
17Frockido: 同n大,要在解釋中性自主權不受婚姻獨占干設那就不要把這 05/29 22:06
18Frockido: 概念拉近民事侵害配偶權裡05/29 22:06
※ 編輯: king786945 (123.205.162.197 臺灣), 05/29/2020 22:07:40
19Fnakayamayyt: 跟你講啦 認為沒有性器官排他獨佔權就和民法不一致 05/29 22:08
20Fdream1124: 你不應該限制別人只能基於愛而結婚。為生孩而婚是自由 05/29 22:09
21Fnakayamayyt: 不然976條第5款幹嘛要立合意性交 05/29 22:09
22Fdream1124: 只要人家兩相同意,不是基於愛情而去辦手續結婚又如何 05/29 22:10
23Fnakayamayyt: 要不要用刑法是一件事 理由好不好是一件事 05/29 22:10
24Fsaltlake: 婚姻以西方來說就是雙方有愛才結婚 <- 這位老兄顯然平行 05/29 22:10
25Fsaltlake: 地球來的 05/29 22:11
26Fsaltlake: 去看看亂世佳人的電影吧 05/29 22:11
27Fsaltlake: 舔白舔成這樣真是太噁心了 05/29 22:11
28Fdream1124: 目前除罪最恰當的理由其實只有可單獨對配偶撤告而已 05/29 22:13
29Fdream1124: 原PO你把 想不想幹 與 跟誰幹 混為一談了。 05/29 22:14
30Fdream1124: 人可自主決定要不要幹 而婚姻只是限定你能跟誰幹而已 05/29 22:15
31Fazytjr: 那就離婚不會膩,解除婚姻之事實,好像很困難,嘻嘻 05/29 22:15
32Fcwind07: 愛最重要 那幹嘛還要有婚姻制度 就相愛就好了 那婚姻婚禮 05/29 22:16
33Fcwind07: 是幹嘛 廢除不就是最先進最中肯嗎了 都是徒具形式 05/29 22:16
34Fcolaer: 結婚契約上有說我獨佔你的性器官? 05/29 22:27
35Ftw15: 笑死 不合你規則的西方都不算人是吧? 05/29 22:35
36Fg1254501: 你的西方是哪裡的西方?連西方國家婚姻關係哪裡來的都搞 05/29 23:32
37Fg1254501: 不清楚就別出來丟臉了 05/29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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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armorblocks 2020/05/29 19:48:33
17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miloskyman 2020/05/29 20:32:03
59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TouchAgain 2020/05/29 21:24:43
44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b777300 2020/05/29 21:37:35
27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tentaikanso 2020/05/29 21:49:01
37 >>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king786945 2020/05/29 21:54:12
19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zzzzzzzzzzzy 2020/05/29 22:08:55
11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takashi01 2020/05/29 22:17:51
23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mintice 2020/05/29 23:02:05
18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i2taiwan 2020/05/29 23:04:48
1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koheik2 2020/05/29 23:34:17
5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junter1989k 2020/05/30 02:36:46
37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GYda 2020/05/30 07:05:14
8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tiawiare 2020/05/30 10:54:20
5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alan4ni 2020/05/30 14:03:41
31 Re: [新聞] 大法官黃昭元:說穿了就是獨占配偶性器官 BoA60282 2020/05/30 21: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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