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老半天, 我只看到你在講一件事情:
我的金流吃緊,需要有人分攤。
我的房子出租值多少錢,所以租給女友想開價多少錢。
簡單來說:你都以你自己為中心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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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今天要收房租,那思考應該是以「租賃雙方」的需求做為思考。
而你現在希望你女友付房租,那你就應該要同時考量「準房客」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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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就不講男女友,完全回到「租賃」來談,
以一個「租客過來人」的經驗思考。
1. 你的房子就算值兩千多萬,
假設租賃市場行情真的值得一萬,甚至超過一萬,
那又怎樣?
如果我今天就是出不起這筆租金,
我不會去租這個房子,即使它值得那個價格。
我會去租其它租金只要六千塊的房子,即使品質落差很大。
那在這個情況之下,你以男友的姿態要求女友付給你一萬元租金的時候,
你以為你在給恩惠(你想說:一萬五的租金算一萬給你耶!我還給你賺五千!)
她卻會覺得為愛受盡委屈(她想說:為了你害我多花四千塊!)。
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們說不清彼此的認知差異,就會開始吵架。
你可能又會上來發文,說這個女人已經佔你便宜了還不知好歹;
她也會去跟閨蜜討拍,說這個男人沒疼她就算了,還讓她多花錢。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2. 假設她本來也是會花一萬塊租房子,
所以既然都要花一萬,幹嘛不花在你那邊,要花在房東那邊給別人賺?
這就是我爸媽等親人的說法與認知。
但對於我這個租客來說:同樣是要花錢,我最後得到的東西卻不一樣。
我跟房東租房子,我可以理直氣壯義正嚴詞的跟他要求合法權利,
他不想給,我可以跟他來硬的,來硬的不行大不了我可以棄租。
總之在租屋期間,我付錢的屋子裡,老娘我就是老大。
但跟你租的房子呢?
你是房東,但你又是情人;同樣那筆錢付出去,想要的東西,
用理去要求,會傷感情;用情去要求,會覺得為什麼明明屬於自己的還要小心翼翼?
可能會要求什麼?
要求房屋維修房東應該負全責的金額,包括換電燈的錢也應該是房東出。
要求我愛怎麼使用這個房子就怎麼使用,只要退租時還原即可。
我今天不想掃地,我今天不想洗碗,我今天不想倒垃圾,我今天想熬夜放音樂,
我今天廁所地板的頭髮不想撿,我今天出門忘記關冷氣浪費電,
我今天不想要有人吵我不要跟我講話,我今天需要一個隱私可以大哭一場,
這些都不用因為還有其他房客,需要調整妥協。
所以,如果要跟男友租房子,那不管那個房子有多豪華,
充其量就是個分租公寓中的雅房,要跟別人共用衛浴廚房等公共空間,
如果甚至要跟男友共用房間或床的話,那就更降級到學生宿舍或以下的等級了。
你跟我說和房東同住的分租公寓雅房要一萬塊?!
好貴的雅房!
3. 好,你可能又會說:男友怎麼可以跟普通室友比。
確實,因為我覺得男友甚至不如普通室友。
常言道,好朋友一起租房子,一不小心就是交惡甚至絕交,比陌生人合租還慘。
因為我們都期待親密的朋友要更體諒自己,更讓自己能放鬆做自己;
即使這建立在會惹惱對方的情況。
所以,會覺得可以跟男友合租勝過自己租房子的大概只剩兩種人。
(1) 已經準備步入婚姻的準夫妻情侶。
(2) 很需要情侶隨時可以找得到看得見;標準的黏皮糖焦慮情人。
(3) 很樂於隨時有情侶在身邊的另一半;不會很需要獨立空間但又不是黏皮糖。
如果是第一種,跟對方收房租實在太奇怪了!
都要結婚的人,當然是直接把房子開銷當成全家共同支出在思考了。
與其在那邊分誰要給誰方租,不如直接談誰負責出房租,誰負責出生活雜支。
又或者兩個人一起付房貸,名字掛在兩個人名下。
(通常談到家庭支出分攤,多數伴侶關係就會開始吵架了,一不小心就分了。)
如果是第二種,通常比較依賴,有比較多男性應該要保護女生的想法;
你跟這種女生要房租,應該只會被幹攪你沒肩膀是不是男人不可靠。(被分)
如果是第三種,我真的覺得你找到了珍貴的另一半,
這種人應該不管男生女生都是非常搶手的好伴侶。
所以直接把她升格成第一種論及婚嫁吧!誰在跟論及婚嫁的人收房租?
你有聽過你爸跟你媽收房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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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自己是第(4)種:
跟男友住,少了一大堆自由,到時候情侶吵架還無家可歸,
就算付了房租,有同居衝突時,男友身為屋主跟房東感覺自己就硬生生矮了一截。
所以除非比我其它想租的房子價格還要低很多很多,(畢竟我又不缺男友收留)
多到我覺得值得我賠上那些自由與風險,
不然跟男友住根本就是為愛妥協與犧牲。
就算一開始沒有我這種想法的人,在同居衝突幾次後,也很容易會有這種想法升起。
至於價格要低多少,身為一個房客,我才會覺得值得呢?
大概我需要調整的越少,本來就雙方合住得很舒服,需要的降幅就越少。
換句話說,現在講定覺得能接受的價格,等到感情差時,我就會覺得太貴不值得!XD
(如果是我住得很不舒服的父母家,免費的我也不想搬回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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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說到底,你不就是想要有人給你房租,讓你減少經濟負荷嗎?!
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去找個市場上房客呢?為什麼偏要要找女友呢?
說來說去,還不就是找女友對你來說比找其它房客還要「方便、舒服、放心、有利」。
也就是說,你也是在從女友身上「佔到了便宜」,那是「不只是租金的其它好處」。
所以,如果真的要租給女友,你卻用剛好市場行情的價格租給她,
某種程度來說,你也是利用她了。
但低於市場行情的話,你又會少拿到一些錢,
可能也會難免有種施恩於女友的心態,在吵架時就覺得自己已經「付出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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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這就是租給女友的風險了。
如果你就是偏想要租給女友的話,那該收多少錢??
請去問你的房客吧!
每個房東在物色房客的時候也是這樣。
如果房東覺得某個房客特別讓他放心,也是會自己砍價,爭取好房客挑選他的房子的。
你不妨問你女友:如果她租你的房子,你能給她什麼條件,而她願意出價多少?
價錢讓她開,她開的價錢你不滿意,就跟她說,你需要更多錢,所以你會去找別房客。
※ 引述《ccu1002 (蘑菇綿綿蓁)》之銘言:
: 代po
: 小弟是個33歲的男生
: 目前跟女友交往差不多半年了
: 最近討論到女友想住我家同居
: 女友是個27歲的上班族
: 我現在是自己住
: 房子是一年前自己貸款買的套房(快20坪左右)
: 小弟的月薪大概9W左右 但房貸背得很辛苦(房貸加管理費一個月將近5W)
: 所以如果女友來跟我同居跟她要房租會很奇怪嗎?(可能一個月8千到1萬之類的)
: 小弟有點不敢開口…她目前也是租屋 房租好像一個月一萬五左右
: 補充一下 有很多人提到房子沒持有是不是幫忙繳房貸
: 我的想法是這戶房子如果租的話也是要將近三萬 就想像成我們一起合租女友付一萬我付兩萬這樣 應該make sens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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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sueway: 自我中心 05/20 18:28
既然都要花錢租房子,你不自我中心嗎?
難不成花錢的房客還要以房東為中心在轉嗎?(笑
2F推 PECVD: 原po是說女友想搬來同住的啦!不過明算帳,搞清楚自己要的 05/20 18:45
3F→ PECVD: 是什麼的確比較好 05/20 18:45
如果女友想搬來同住也行,其實思考還是跟本文差不多的。
女友自己想來通居,那應該滿有可能是希望使用男友的「現成資源」。
就看男友給?不給?
如果不給,直接講,就顯得傷感情跟難看了;感情還想走下去的話,不宜太直接。
但是給...嗯... 從原PO這篇文章看來,我是覺得原PO沒有很想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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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其實一開始也沒有主動想邀請女友來住的意思,
是因為女友提了,可能出於「不好拒絕」,才被動開始思考。
然後他思考的點不是:我本來就沒有想邀請女友住,該怎麼婉轉地勸退。
也不是:對齁!我怎麼沒想到可以開始跟女友同居了,真棒!
他思考的不是:我想不想跟女友同居;
他思考的是:那我可不可以順便賺點錢?
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是先思考「錢」;
反而不是去思考女友提出的這個新問題「同居與否」?
一個可能性是,他其實迴避了這個問題在他心中真正的答案,
而用「那你要付我錢來彌補」去間接地顯示出「我現在沒有特別想要與妳同居」。
另一個可能性是,
女友的提問才讓他意識到一個舊問題(財務吃緊)的新解決之道:把房子出租。
然後開始執著於要跟女友收多少錢才好──而忘了核心問題:「我想同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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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原PO是真的樂意跟女友同居,只是之前沒有想到或不敢提出來,
那既然「同居」也是原PO的「願望」,說跟女友收房租實在有點「風險」。
而如果原PO其實並不特別期待跟女友同居,只是不好拒絕,或只是順便可以收租,
那乾脆就以「需要租給別人平衡開銷」作為藉口打發掉女友算了。
如果女友真的追問起來,一樣回歸「租賃機制」,雙方比較不會埋下關係心結。
4F噓 prindrock: 原文不是就說了是女友要搬進去的嗎,能不能不要這麼多 05/20 18:57
5F→ prindrock: 篇想打臉的連事實都搞錯啊...... 05/20 18:57
希望我上面有回答道你的質疑。
因為整篇我看到的重點(90%吧)幾乎都是繞在「原PO想要收錢打平開銷」,
而不是「女友想來同居(10%),但原PO我不想跟女友同居怎麼辦」。
女友主動想要搬進去,或者女友被動配合搬進來,
影響的層面是「女友是不是想要從男友身上得到好處」。
但其實,不管女友住或不住,原PO本來就是要繳哪比房貸。
所以,我覺得男友與其思考「那我該要收多少房租,讓我可以房貸輕鬆些」,
不如更直接思考問題核心:「我不想要被占便宜」的背後有什麼深層意義?
譬如:
我覺得她想占我便宜(或拿我好處),而我不願意讓她平白佔我便宜,
因為我覺得我們根本沒有感情深厚到我心甘情願想多照顧她一點,
所以我覺得女友說要搬進來同居的要求其實有點太超過了........(之類的)
※ 編輯: transiency (1.200.196.133 臺灣), 05/20/2020 19:08:51
6F噓 coolrr: = = 蛤 05/20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