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噓 : 那只表示你眼界太小 10/28 00:58
2F推 : 這判決真的合理嗎… 10/28 03:07
3F推 : 還算合理 員工做菜炸掉整條街 員工利用工廠設備做槍枝 10/28 06:03
4F→ : 員工利用公司空地種植毒品… 都表示經理人員沒盡管理責任 10/28 06:03
5F→ : 很合理啊,大者吃掉小的,最近食品業界最上游投錢做咖 10/28 11:07
6F→ : 啡品牌,一次行銷費上千萬,小品牌怎麼活 10/28 11:07
7F→ : 遇到這,大概就賠死 10/28 11:08
8F推 : 法律有錢有勢才玩的贏 是老闆天天去法官家門口舉白布 10/28 14:26
9F→ : 條抗議 10/28 14:26
10F推 : 所以要叫員工簽契約 10/28 14:56
11F→ : 把風險轉嫁出去 10/28 14:56
12F推 : 其實世界級的大公司,都會要求供應商簽 10/28 15:00
13F→ : 很多類似的文件 10/28 15:01
14F→ : 供應商就會要求員工也簽署 10/28 15:02
15F推 : 其實我會建議創業的人 10/28 18:48
16F推 : 尤其是製造業服務業 10/28 18:51
17F→ : 一年找一次第三方來檢驗你的公司 10/28 18:51
18F推 : 但作為一個老闆要怎麼監督員工有沒有在東西裡面下藥阿 不就 10/28 22:48
19F→ : 要隨時盯著他做事就飽了 10/28 22:48
20F推 : 代表公司執行業務出包公司本來就要連帶賠償。公務員出包 10/28 23:14
21F→ : 就國家賠償一樣道理 10/28 23:14
22F→ : 難不成食品公司產品吃死人業務賠就好,運輸公司司機撞死 10/28 23:16
23F→ : 人司機賠,都與公司無關? 10/28 23:16
24F→ : 謝要是不在店裡也非營業時間殺人,那的確與負責人沒什麼 10/28 23:17
25F→ : 關係,但這個案不是這回事 10/28 23:17
26F推 : 哪有賺白菜的利潤,媽媽嘴因爲命案爆紅月營業額飆至 10/29 04:13
27F→ : 五十萬。你是家屬你看得下去? 10/29 04:13
28F推 : 你有工作手冊,契約書之類的 10/29 06:09
29F→ : 員工有簽名證明有閱讀 10/29 06:09
30F推 : 在法律上就是有盡到監督的責任 10/29 06:11
31F→ : 至少你有白紙黑字證明了你有做什麼東西 10/29 06:11
32F→ : 事情發生了至少還有機會 10/29 06:12
33F→ : 而且這是殺人案例,跟其他食物中毒案例不一樣 10/29 06:12
34F→ : 請看這篇文章圈起來的紅字 10/29 06:14
35F→ : 無法證明有盡注意的義務 10/29 06:14
36F→ : 一堆人可能會問,那要怎樣才叫證明 10/29 06:15
37F→ : 這就是有趣的地方 10/29 06:15
38F推 : 去法律版詢問專業的人吧 10/29 06:21
39F推 : 看過案子訪談,感覺老闆他太相信那個員工了,事情都丟給 10/29 14:09
40F→ : 店長才會讓犯人有機可趁,雖然覺得對那老闆來說真的無妄 10/29 14:10
41F→ : 之災不過還算能理解這判決 10/29 14:10
42F推 : 負責人盡注意義務很簡單呀 去勞動部找職業道德題庫 每個 10/29 18:35
43F→ : 月分主題弄個A4卷子 5題選擇5題是非對一題10元 上面簽名 10/29 18:36
44F→ : 花3分種全寫對就100元 可以分性騷擾 隱私權…等主題 10/29 18:37
45F→ : 出相關問題就可以拿上法庭證明平時就有做宣導 公司脫爆 10/29 18:38
46F噓 : 垃圾民進黨+恐龍法官+腦殘大法官,禍國殃民生靈塗炭。 10/30 02:55
47F推 : 話說有三位老闆應該是申請公司吧,賠償上限不是營業額 10/30 07:25
48F→ : 嗎? 10/30 07:25
49F→ : 什麼都要扯一下政治真是好優秀呢 10/30 18:51
50F→ : 某樓噓文這麼偏激真替社會擔心 10/30 18:55
51F推 : 我還以為你在當選擇權賣方 10/30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