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F推aamay:篇你不要再自刪了 03/15 07:56
8F推RASSIS:太子這幾天戰一戰 這篇出來實在是有夠傷 03/15 08:03
14F→nx73811:但是這跟太子這幾天在爭取的事情完全無關,應該分開來討 03/15 08:14
15F→nx73811:論才是 03/15 08:14
19F→bobon0921:理由 03/15 08:18
23F推Jeff911:掩蓋什麼,都開除了 03/15 08:25
25F推s27c52:為什麼要明確說出? 03/15 08:32
27F→Jeff911:正常的公司,砍人理由只會跟你說,不太會昭告天下的. 03/15 08:36
32F→thirdlittle:來吧... 03/15 08:49
33F推thirdlittle:對那個被害人的朋友。本來可能只知道個大概,現在不 03/15 08:51
34F→thirdlittle:是都知道女生真的被猥褻了嗎(假設報導為真)? 03/15 08:51
36F→macrose:詔告天下講細節的。 03/15 09:02
37F→macrose:這種新聞事件,不管相關者講多少,媒體都不會滿意,都會 03/15 09:05
38F→macrose:說你在隱瞞,所以才常有人拿偵察不公開來擋,講一點不如 03/15 09:05
39F→macrose:啥都不要講這樣 03/15 09:05
43F→p24816334:來,感覺背後故意拉這個新聞出來帶風向...... 03/15 09:06
44F→macrose:帶風向意圖是有啊,但球團也只能承受,棒打出頭鳥的道理 03/15 09:08
45F→macrose:面對這種奇葩,說要加強管理還真不知要從哪個環節下手 03/15 09:09
46F推shadowth:但更可笑的是想帶風向結果被自己人害死吧(看向某落選立 03/15 09:09
47F→shadowth:委 03/15 09:09
49F→macrose:要帶風向就護說是球團管理不佳啊 03/15 09:13
50F→macrose:雖然球團大概會一貫冷處理帶過 03/15 09:14
56F→hilo41:送的茶也沒多貴,不然去吃豆干啊!現在搞到工作都沒了,真 03/15 09:55
57F→hilo41:的是自找的 03/15 09:55
66F推hilo41:喝茶當然觀感不好,但也比犯罪猥褻好太多,至少是你情我願 03/15 11:14
67F→hilo41:的交易,只是台灣太假道學,郭還是準備進去蹲吧! 03/15 11:14
75F→kevincn13:台媒不意外 03/15 12:02
78F→tecnniv:至於豬隊友 該有的懲罰不只是這樣而已 03/15 12:05
84F→judavida: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球團就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03/15 12:36
89F→cc03233:成年人了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尤其還是這種案件 03/15 13:13
90F→cc03233:他還曾說過要戒酒的 戒到變這樣 唉唉唉只能嘆氣了 03/15 13:15
91F噓macrose:不能忍 03/15 13:16
94F→simdavid:橋好是可以變成單純入侵住居的。 03/15 13:27
95F→macrose:喬?都弄到警局了還喬個屁啊喬 03/15 13:29
96F→macrose:都已經犯罪了還想要球團喬?想喬的話被挖出來死更慘 03/15 13:30
97F→macrose:自己不自愛就自己去承擔後果,現在這樣都已經連累到球團 03/15 13:31
98F→macrose:了,還在想說要6JT去喬??? 你還好嗎? 03/15 13:32
100F推simdavid:兩造橋好怎麼會扯上6JT?是你另知隱情?還是閱讀能力不 03/15 13:55
101F→simdavid:好? 03/15 13:55
102F→macrose:不就是你先扯6JT的?腦袋? 03/15 14:00
103F→simdavid:新聞疑點也很多,如果按自由時報報導女方說郭沒碰到她就 03/15 14:00
104F→simdavid:跑了,那除非郭已經自己認罪,不然無法成立猥褻。 03/15 14:00
105F→simdavid:兩造當然是郭跟女方啊。基本法律用語很難懂?是國文還是 03/15 14:04
106F→simdavid:法律常識出問題? 03/15 14:05
107F→simdavid:如果最後郭可以跟女方橋好沒事,那6JT何必先跳出來講郭 03/15 14:05
108F→simdavid:猥褻? 03/15 14:05
110F→macrose:有病 03/15 14:06
111F→cfs:自己想一想如果今天被入侵的是你家 你會有什麼想法 03/15 14:06
112F推simdavid:我家被偷過啊,不能舉證是誰偷的偷多少又能怎樣?法律講 03/15 14:09
113F→simdavid:證據不是基本常識嗎? 03/15 14:09
114F推cfs:要橋自己去橋呀 跟球團無關了 支持球團永不錄用 03/15 14:12
115F推simdavid:我也說郭跟女方自己去橋啊。 03/15 14:17
116F→simdavid:一開始推文說6JT沒必要講清楚的原因是郭跟女方還能橋。 03/15 14:17
117F→simdavid:怎知後面有人扯到要6JT出來橋了 03/15 14:17
120F→insurreal:球團最後的決策就是直接開除,郭跟女方再怎麼喬,也無用 03/15 15:06
121F→insurreal:講喬事是模糊焦點 03/15 15:06
122F→insurreal:要怪也是怪郭管不住自己,為何要扯事後為何雙方不喬?! 03/15 15:09
123F→insurreal:不必講的像是有喬就能大事化小 03/15 15:11
124F推simdavid:我有提到球團不應該開除郭? 03/15 15:19
125F→insurreal:"兩造私下橋好是可以變成單純入侵住居的" 03/15 15:31
126F→insurreal:我是針對這句在回哦 03/15 15:32
127F→insurreal:至於你有沒有在提球團該不該開除郭,我沒興趣 03/15 15:32
128F→insurreal:個人只是認為你的喬事說有些多餘 03/15 15:33
129F推simdavid:麻煩前文後語看一下。 03/15 15:40
130F→simdavid:我說“6JT沒必要講清楚”是因為郭跟女方還能橋。6JT何必 03/15 15:40
131F→simdavid:講郭做了什麼被開除?若6JT一開始講郭因為妨礙性自主而 03/15 15:40
132F→simdavid:被開除,最後判決結果不是如此,那6JT豈不是自找麻煩? 03/15 15:40
133F推simdavid:撇開球員身份,這種案件雙方橋和解也是常有的事。 03/15 15:43
135F→insurreal:樓上,去看最新消息吧,看來已經不是只要喬就好了哦... 03/15 15:55
136F→insurreal:樓樓上 03/15 15:55
138F→A333:造和解,說不定郭還能反告球團妨害名譽 03/15 16:35
142F→kaojet:業球員是公眾人物,在公關上這件事情球團的確不夠好。 03/16 01:12
144F→Lefter:(誤). 好啦我只是想說,交給警方跟檢方處理比較適當。 03/16 11:43
145F→Lefter:不過看到很多人拿這點來打球隊管理不佳,我只能說都成人了 03/16 11:44
146F→Lefter:還要管,哪天就換人權團體出來炮。 03/16 11:45
147F推macrose:球團有什麼能力跟資格調查? 查出來要公布嗎? 公布了萬一 03/16 13:10
148F→macrose:又被爆與事實不符會被講成什麼樣我猜都不用猜 03/16 13:10
149F推kaojet:為什麼不能先內部調查?你只要證明他爬了牆侵入住宅這樣就 03/17 04:25
150F→kaojet:夠了啊 03/17 04:25
151F→kaojet:光這點你就可以直接聲明踢出球隊永不錄用,至於更後續的就 03/17 04:29
152F→kaojet:是司法的問題,而球隊要做的是站對邊。而扯輔大事情你也別 03/17 04:29
153F→kaojet:鬧了,那是他們為了維護自以為的校譽,試圖搓掉來掩護那個 03/17 04:29
154F→kaojet:不存在的榮譽感。 03/17 04:29
155F→kaojet:把事情攤開來檢視,少一點情緒,才有辦法讓整件事情更快落 03/17 04:30
156F→kaojet:幕,讓人知道你在處理事情。 03/17 04:30
157F→kaojet:後來想想不對啊,他們就是先調查後才決定開除爬牆王的啊XD 03/17 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