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聞] 再看最後一眼 千萬落難大牛明銷毀

作者 kingfsg7326 (b8301013 fans)
看板 Car [汽車] 心得/開箱徵文到12月31日
時間 2016-12-13 14:57:26
【獨家】再看最後一眼 千萬落難大牛明銷毀 機師林修帆價值1500萬元的林寶基尼超跑「大牛」,確定明天銷毀了!台中市交通事件裁 決 2013年11月28日晚間,機師林修帆(39歲)駕駛林寶堅尼超跑「大牛」,行經台中市惠中 路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上月底接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文,指該輛大牛相關程 序 裁決處說,一般銷毀方式是將引擎、大樑等零件拆下後,連同車體一併切割、破壞,確保 每 裁決處說,該處與回收業者的合約是一年一簽,本年度廢鐵回收合約價格為每公斤5元, 銷?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213/1011057/ 網路上有兩派說法,一派認為車主違法在先,1.掛他車車牌 2.車子本身沒驗過 怨不得人 。 另一派認為國家像強盜一樣,強奪他人財物,是為落後國家的做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32.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r/M.1481612249.A.303.html
1Flivewater:一隻牛要賣5000摳~~~12/13 14:59
2Fkingfsg7326:.12/13 15:00
3FHua0722:強制執法是好事,但為什麼只有銷毁一途,折扣售出也可以 12/13 15:03
4FHua0722:為國家加增收入不是嗎12/13 15:03
5Fshellpig:折扣售出有個問題就是有門路的話原車主很容易買回 12/13 15:04
6FTosca:折扣售出讓原車主買回並無不可 因為人家也是付出代價買回12/13 15:04
7Fshellpig:就變成國家賺一些些錢但是有錢人等於可以無視法律 12/13 15:05
8FTosca:比例原則是大問題 未懸掛車牌上路有必要1500萬當代價?12/13 15:05
9Fshellpig:那就看看是否能接受反正有錢違法也可以花錢消災囉 12/13 15:05
10FTosca:他所犯的錯 怎麼看都是1500萬價值的處罰 過重了12/13 15:05
11Flightsoul:對比酒駕... 12/13 15:06
12Feipduolc:法律僵化啊,跟靈車意思一樣。12/13 15:07
13Feipduolc:剛看新聞有個累犯十幾次的酒駕慣犯,到現在一樣全台犯案 12/13 15:08
14Fwory:法律應該修正為車輛單價多少才不適用,不然公務員誰敢放行12/13 15:09
15Feipduolc:剩八千多塊的鐵價,可見這車多輕(誤)12/13 15:09
16Fgaryfang:靈車上路有警察敢扣車嗎? 12/13 15:10
17Fdemo68:爽啦12/13 15:10
18Feipduolc:連沒錢的人都可以一再違法,不如多幫國庫弄點可觀收入12/13 15:10
19Fdemo68:活該自找的扯什麼比例原則?12/13 15:10
20Fccc73123:講得好像有錢人多花1000萬買回不心疼一樣XD12/13 15:10
21Fgaryfang:政治人物的遊行車還有警察幫忙開路...12/13 15:10
22Fccc73123:對有錢人來說1000萬也不是小錢好嗎12/13 15:11
23Feipduolc:像這案子到最後沒人贏12/13 15:11
24FDYE:未檢的車或是無牌車 應直接定出該罰多少 車不應沒收12/13 15:11
25Feipduolc:彰顯公權力以外沒效用,日後這種案子還是會一直出來 12/13 15:11
26Fdemo68:難道500萬,150萬,80萬汽車犯ㄧ樣違規就應該被銷毀?12/13 15:12
27Fshellpig:酒駕是真的罰太輕啦該加重,而不是其他東西去改輕 12/13 15:12
28Feipduolc:轉個彎可以收到錢,車子可以繼續活著跑,有什麼不好12/13 15:13
29FDYE:只要證明並非偷盜所得 有購買證明 就不能沒收 12/13 15:13
30Fdemo68:1500萬、5000萬更貴的車就有豁免權?12/13 15:13
31Fshellpig:就違法的東西為啥還會想說讓他繼續跑? 12/13 15:13
32Fshellpig:毒品被沒收怎麼沒人問可否開放買回 xD12/13 15:14
33Fshellpig:偷帶5000萬過關被抓到沒收,是否也可以低價買回? 哈 12/13 15:14
34Fdemo68: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廠廠12/13 15:14
35Fccc73123:毒品那個適用刑法 無牌車銷毀是刑法? 12/13 15:20
36Fccc73123:便宜的車一樣可以折扣買出啊12/13 15:21
37Fccc73123: 賣12/13 15:21
38Feipduolc:反正合法囉,只是討論有沒有更適作法 12/13 15:22
39FVeyron:殯儀館附近到處跑的違法改裝靈車,鄉下常見的無牌鐵牛車12/13 15:31
40FVeyron:耕耘機,工業區道路隨處可見的堆高機,希望警方不要假裝沒12/13 15:31
41FVeyron:看到,統統依法開單沒入銷毀。12/13 15:31
42Fweisenter:雖然機師很會賺但還是幫他QQ一下 QQ12/13 15:31
43FYJM1106:沒有完稅證明吧~ 就跟走私貨是一樣的12/13 15:32
44Fjcchiou:酒駕的車也都壓平我沒意見12/13 15:35
45Fmeikei:我只覺得 他是 沒關係的人 才有這種下場12/13 15:42
46Fmoneypack3:沒通過安審本來就不該上路12/13 15:44
47FKillercat:打算省點小錢 炸掉大錢的最好例子.... 12/13 15:45
48FKillercat:而且低調就算了 跟那些通緝犯還闖紅燈不戴安全帽一樣高12/13 15:45
49Fcyc4aa12:可以拍賣啊,看誰買到就自己跑驗車掛牌那些程序。 12/13 15:45
50Fhiimjack:1.這台車進口報單寫USED SALVAGE VEHICLE 也就是已用過12/13 15:45
51Faussieoz:狂牛 12/13 15:45
52Fhiimjack:的回收車12/13 15:45
53Fhiimjack:2.這台車從進口到被抓到經過了2年8個月 中間都沒有去申 12/13 15:46
54FKillercat:調,這種我實在很難給同情心 XD12/13 15:46
55Fhiimjack:請安全審驗 12/13 15:46
56Fhiimjack:所以最後法院以該車安全審驗沒合格而且未領牌照 上路有12/13 15:46
57Fhiimjack:危險到其他用路人的風險 認為這個沒入的行政處分沒有違 12/13 15:46
58Fhiimjack:反比例原則12/13 15:46
59Fhiimjack: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判決103年度交字第25號12/13 15:46
60Fhiimjack:上路有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風險 更正 12/13 15:47
61FTosca:車主不想送安全審驗 只想把車放在家裡當觀賞用阿=.=12/13 15:50
62FKillercat:他被抓的時候明明在路上跑來跑去外加拉轉.....12/13 15:53
63Fhiimjack:XD 臉好腫12/13 15:54
64Fyongx13:沒有合法文件,政府不敢隨便賣12/13 15:55
65Fsupereva:不能捐出去嗎 為什麼一定得銷毀 沒任何益處 全輸12/13 15:59
66Fmoaice:此車來路不明,根本證明說是原廠車,或非國外贓車,只能銷12/13 16:00
67Fmoaice:毀12/13 16:00
68Fabc801224:觀賞用還開到馬路上拉轉你怎麼解釋?12/13 16:02
69FJeanSijhih:幫大牛QQ...好奇當初是怎麼進口的,為什麼不用審驗 12/13 16:07
70Fmiayao417:支持銷毀,本來法律就不是這樣好更改的12/13 16:09
71FNumenor:碰上千萬超跑就該法外開恩,有沒有這麼奴啊 12/13 16:10
72Fmiayao417:要是給你一句“掛別人車牌要付出1500萬代價”就可以通12/13 16:10
73Fmiayao417:過。那你這種偶觀念跟強姦司法的魏家有何差別 12/13 16:11
74Fmiayao417:最後補一句,台灣人就是鄉愿12/13 16:11
75Fsdiaa:不掛牌就一般貨物吧?? 12/13 16:11
76Fhsiung1226:觀賞用 哎呀臉腫腫哈哈哈12/13 16:13
77Fff7forever:銷毀的好! 12/13 16:14
78Fblink:爽,合理12/13 16:14
79Fdemo68:這個ID不是ChinaTaiwan嗎? 12/13 16:15
80Fdemo68:22212/13 16:16
81Fghjkl5566:折扣售出的話那錢給誰?12/13 16:17
82Fharry200233:''行經台中市惠中路時,轟隆狂吼的引擎聲引來警方攔 12/13 16:19
83Fharry200233:停'',還只想放在家裡觀賞勒,是閱讀有什麼障礙嗎12/13 16:19
84Fdemo68:觀賞用?所以行逕惠中路狂吼引擎聲引起警方攔停是?12/13 16:19
85Fdemo68:某人反串真是無極限阿...臉腫腫12/13 16:20
86Famwkscl:酒駕車壓扁+112/13 16:23
87FKGSox:少見多怪 一堆貼牌車被銷毀啊 只是這台貴了點然後有上新聞12/13 16:27
88FKGSox:罷了...12/13 16:27
89FDcwei:車主行為不可取 但國家法律根本有病12/13 16:27
90Fweisenter:酒駕人關在車裡壓扁12/13 16:30
91FKGSox:樓上這樣台灣車輛跟人口都少一半XDDDDDDD 12/13 16:31
92Fyanli2:大家都被模糊焦點了,重點是8325元會不會還給車主?12/13 16:41
93Fcocoi:因爲車主不是共犯結構成員,只有依法銷毀ㄧ途 12/13 16:41
94FKGSox:應該要還吧 這錢得來不易啊~12/13 16:42
95Fcocoi:成員之一的話,又會有一切合法的新結果出來 12/13 16:42
96Fyanli2:價值1500萬的8235元,可以拿回家當錢母拜了!請勿私吞12/13 16:45
97Fkingfsg7326:我是車主就當面領出來燒掉8235元(誤 12/13 16:47
98Fyanli2:抱歉手滑,訂正是8325元12/13 16:48
99FKGSox:燒掉要坐牢耶 有這麼蠢的人嗎? XD 12/13 16:52
100Fyiyin330:燒錢可以阿,多一條毀損國幣12/13 16:53
101FJEON:好像有點爽 XDD 12/13 16:55
102FKGSox:沒事修自己推文幹嘛? XDDDDDDDDDDDDDDDDDDDD 12/13 16:59
※ 編輯: kingfsg7326 (1.34.174.114), 12/13/2016 17:01:27
103FLastHuman:修法沒收後給警察使用...感覺還比較有意義 12/13 17:02
104Fdavid79111:今天如果不是大牛看是不是還有人會護航厂厂 12/13 17:02
105Fjric:拍賣不是更能增加國庫收入? 12/13 17:05
106Fdeann:機師真好賺 12/13 17:09
107FJEON:好賺 錢很多可以買1500萬的車 但不願意繳稅掛牌 笑死 12/13 17:10
108FSQUAD12345:如果是早就訂好的規矩,為什麼等被銷毀才要哭 12/13 17:14
109FRaikkonen01:我也覺得拍賣掉增加國庫收入也是一個好方法 12/13 17:14
110Fdemo68:來源不清楚無法拍賣吧? 12/13 17:21
111Fjacvky:兩個字: 活該。竟然還有人護航.. 12/13 17:40
112Fs605171995:護航真的很好笑,國家的法律碰到1500萬就要轉彎 12/13 17:42
113Ftcancer:關稅都繳了還不驗車領牌,可能根本形式驗不過的關係 12/13 17:46
114Floloman:真可惜,充公賣錢做公益都比較好 12/13 17:47
115Fairkobe:我覺得銷毀時要錄影 然後上傳水管 點閱率應該會很高 12/13 17:48
116Ftcancer:銷毀才是真正執行公務,任何形式的回收才是搶奪人民財物 12/13 17:49
117FSQUAD12345:樓上正解 12/13 17:52
118Fs7024546:搞不好不知道哪個國家幹來的贓車,一堆人在那邊喊充公 12/13 18:04
119Ftcancer:那種白象就算充公了誰敢接啊 維修費哪家單位預算頂得住? 12/13 18:07
120FCedef:雖然車主有錯但1500萬感覺有點多 12/13 18:10
121FCedef:(比如更酒駕比起來 12/13 18:10
122FGugan:法律定在那就該遵守 不滿意去提修法 修之前該怎樣就怎樣 12/13 18:32
123FKGSox:有錢人的玩具貼牌的一堆 剛好這個比較白目而已 法律不需要 12/13 18:37
124FKGSox:為這件事轉彎 12/13 18:37
125Fhorb:基本上 政府做法沒錯 12/13 18:41
126Fe1bmwe1:3有語言障礙嗎?在還沒開出門前就要有這認知,又不是被 12/13 18:44
127Fe1bmwe1:到才修法 12/13 18:44
128FTolachichi:讚 吵死人銷毀剛好 以後酒駕也應該比照辦理 12/13 19:37
129FPTTcrazy:就像偷東西判20年,強姦只判1年 12/13 19:58
130FBoss1983:該罰,可以沒入然後黑白色塗裝成警車。 12/13 20:33
131FBoss1983:這麼美的東西,居然要拆毀,噁心 12/13 20:33
132Fscent15:活該。拉轉拉到烙賽了吧 12/13 20:46
133Fst86314:為什麼碰上大牛法律就要轉彎?這也要護航哦? 12/13 21:09
134Fdemo68:法律碰到1500萬還不用轉彎啦...但碰到鼎腥魏家就轉彎了... 12/13 21:26
135Fdemo68:lol... 12/13 21:26
136FMunezSu:舊款大牛就是驗不過,無法 12/13 22:32
137Fbigshawn:如果今天要銷毀的不是大牛而是平行輸入的平價車 風向又 12/13 22:43
138Fbigshawn:要變了 12/13 22:43
139Fv19791119:賣到國外不行嗎? 12/13 23:53
140Ftrickart:某個狂護航的 臉被打的好腫XDDDDDD 12/14 00:41
141Fcocokeke1556:銷毀一個藝術品,何不乾脆也順便把自己丟進去 12/14 01:08
142Flovedog0731:為什麼沒辦法捐給科博館呢? 12/14 02:41
143Fwjes30325:依法行政 我們還是法治國家 結果本篇推文理 12/14 02:43
144Fwjes30325:一堆人腦子還是裝著人治的思想... 12/14 02:44
145Fcocoi:台灣嘛, 看看走鋼索的人在美國的判決。 在台灣早就關了。 12/14 08:57
146Fdollarshih:毀的好~qq 12/14 11:15
147FLucAngel:沒想到這麼多人支持有錢人違法小小懲罰就好,別罰太多 12/14 11:19
148FLucAngel:為了符合民意,出現有錢人判生,沒錢人判死的狀況 12/14 11:21
149Fainor:真的撞死人也不一定賠到1500萬 12/14 18:52
150Fainor:沒入拍賣出售入國庫也好 12/14 18:53
151Fcystal:本篇推文滿滿的 有錢屌就大 思想 那頂新魏家也不用關啦 12/14 18:56
152Fcystal:關個屁啊 有錢人憑什麼要坐牢 連罰金都不要繳才對 12/14 18:56
153Fcystal:坐牢是沒水準的下賤貧民才要坐的 有錢人不應該坐牢 12/14 18:57
154Fainor:民刑不分= =, 那天欠錢不還要不要槍弊算了 12/14 19:04
155Fainor:法條又不是真理沒討論空間 = =, 不然你還在用漢穆拉比法典 12/14 19:05
156Fmaniaque:法院已經窮盡所有可用的手段,仍無可解決之道 12/15 13:03
157Fmaniaque:不要以為法院這麼僵化,今天又不是一億兩億的毒品銷毀 12/15 13:04
158Fhiimjack:有版友來信 我才發現我判決書寫錯字號了 12/15 21:25
159Fhiimjack:正確的是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判決103年度交字第“35”號 12/15 21:25
160Fhiimjack:抱歉 那天可能在恍神 連這個都看錯… 12/15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