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再看最後一眼 千萬落難大牛明銷毀
機師林修帆價值1500萬元的林寶基尼超跑「大牛」,確定明天銷毀了!台中市交通事件裁
決
2013年11月28日晚間,機師林修帆(39歲)駕駛林寶堅尼超跑「大牛」,行經台中市惠中
路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上月底接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文,指該輛大牛相關程
序
裁決處說,一般銷毀方式是將引擎、大樑等零件拆下後,連同車體一併切割、破壞,確保
每
裁決處說,該處與回收業者的合約是一年一簽,本年度廢鐵回收合約價格為每公斤5元,
銷?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213/1011057/
網路上有兩派說法,一派認為車主違法在先,1.掛他車車牌 2.車子本身沒驗過 怨不得人
。
另一派認為國家像強盜一樣,強奪他人財物,是為落後國家的做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32.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r/M.1481612249.A.303.html
3F推Hua0722:強制執法是好事,但為什麼只有銷毁一途,折扣售出也可以 12/13 15:03
5F推shellpig:折扣售出有個問題就是有門路的話原車主很容易買回 12/13 15:04
6F推Tosca:折扣售出讓原車主買回並無不可 因為人家也是付出代價買回12/13 15:04
7F→shellpig:就變成國家賺一些些錢但是有錢人等於可以無視法律 12/13 15:05
8F→Tosca:比例原則是大問題 未懸掛車牌上路有必要1500萬當代價?12/13 15:05
9F→shellpig:那就看看是否能接受反正有錢違法也可以花錢消災囉 12/13 15:05
10F→Tosca:他所犯的錯 怎麼看都是1500萬價值的處罰 過重了12/13 15:05
13F→eipduolc:剛看新聞有個累犯十幾次的酒駕慣犯,到現在一樣全台犯案 12/13 15:08
14F推wory:法律應該修正為車輛單價多少才不適用,不然公務員誰敢放行12/13 15:09
15F→eipduolc:剩八千多塊的鐵價,可見這車多輕(誤)12/13 15:09
18F→eipduolc:連沒錢的人都可以一再違法,不如多幫國庫弄點可觀收入12/13 15:10
19F→demo68:活該自找的扯什麼比例原則?12/13 15:10
20F推ccc73123:講得好像有錢人多花1000萬買回不心疼一樣XD12/13 15:10
21F→garyfang:政治人物的遊行車還有警察幫忙開路...12/13 15:10
22F→ccc73123:對有錢人來說1000萬也不是小錢好嗎12/13 15:11
24F→DYE:未檢的車或是無牌車 應直接定出該罰多少 車不應沒收12/13 15:11
25F→eipduolc:彰顯公權力以外沒效用,日後這種案子還是會一直出來 12/13 15:11
26F→demo68:難道500萬,150萬,80萬汽車犯ㄧ樣違規就應該被銷毀?12/13 15:12
27F推shellpig:酒駕是真的罰太輕啦該加重,而不是其他東西去改輕 12/13 15:12
28F→eipduolc:轉個彎可以收到錢,車子可以繼續活著跑,有什麼不好12/13 15:13
29F→DYE:只要證明並非偷盜所得 有購買證明 就不能沒收 12/13 15:13
30F→demo68:1500萬、5000萬更貴的車就有豁免權?12/13 15:13
31F→shellpig:就違法的東西為啥還會想說讓他繼續跑? 12/13 15:13
32F→shellpig:毒品被沒收怎麼沒人問可否開放買回 xD12/13 15:14
33F→shellpig:偷帶5000萬過關被抓到沒收,是否也可以低價買回? 哈 12/13 15:14
34F→demo68: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廠廠12/13 15:14
35F推ccc73123:毒品那個適用刑法 無牌車銷毀是刑法? 12/13 15:20
38F→eipduolc:反正合法囉,只是討論有沒有更適作法 12/13 15:22
39F推Veyron:殯儀館附近到處跑的違法改裝靈車,鄉下常見的無牌鐵牛車12/13 15:31
40F→Veyron:耕耘機,工業區道路隨處可見的堆高機,希望警方不要假裝沒12/13 15:31
41F→Veyron:看到,統統依法開單沒入銷毀。12/13 15:31
43F推YJM1106:沒有完稅證明吧~ 就跟走私貨是一樣的12/13 15:32
44F→jcchiou:酒駕的車也都壓平我沒意見12/13 15:35
45F推meikei:我只覺得 他是 沒關係的人 才有這種下場12/13 15:42
47F→Killercat:打算省點小錢 炸掉大錢的最好例子.... 12/13 15:45
48F→Killercat:而且低調就算了 跟那些通緝犯還闖紅燈不戴安全帽一樣高12/13 15:45
49F推cyc4aa12:可以拍賣啊,看誰買到就自己跑驗車掛牌那些程序。 12/13 15:45
50F推hiimjack:1.這台車進口報單寫USED SALVAGE VEHICLE 也就是已用過12/13 15:45
53F→hiimjack:2.這台車從進口到被抓到經過了2年8個月 中間都沒有去申 12/13 15:46
56F→hiimjack:所以最後法院以該車安全審驗沒合格而且未領牌照 上路有12/13 15:46
57F→hiimjack:危險到其他用路人的風險 認為這個沒入的行政處分沒有違 12/13 15:46
59F→hiimjack: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判決103年度交字第25號12/13 15:46
60F→hiimjack:上路有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風險 更正 12/13 15:47
61F→Tosca:車主不想送安全審驗 只想把車放在家裡當觀賞用阿=.=12/13 15:50
62F→Killercat:他被抓的時候明明在路上跑來跑去外加拉轉.....12/13 15:53
64F→yongx13:沒有合法文件,政府不敢隨便賣12/13 15:55
65F推supereva:不能捐出去嗎 為什麼一定得銷毀 沒任何益處 全輸12/13 15:59
66F推moaice:此車來路不明,根本證明說是原廠車,或非國外贓車,只能銷12/13 16:00
69F推JeanSijhih:幫大牛QQ...好奇當初是怎麼進口的,為什麼不用審驗 12/13 16:07
71F→Numenor:碰上千萬超跑就該法外開恩,有沒有這麼奴啊 12/13 16:10
72F→miayao417:要是給你一句“掛別人車牌要付出1500萬代價”就可以通12/13 16:10
73F→miayao417:過。那你這種偶觀念跟強姦司法的魏家有何差別 12/13 16:11
75F→sdiaa:不掛牌就一般貨物吧?? 12/13 16:11
78F推blink:爽,合理12/13 16:14
79F→demo68:這個ID不是ChinaTaiwan嗎? 12/13 16:15
84F噓demo68:觀賞用?所以行逕惠中路狂吼引擎聲引起警方攔停是?12/13 16:19
85F→demo68:某人反串真是無極限阿...臉腫腫12/13 16:20
87F→KGSox:少見多怪 一堆貼牌車被銷毀啊 只是這台貴了點然後有上新聞12/13 16:27
88F→KGSox:罷了...12/13 16:27
89F推Dcwei:車主行為不可取 但國家法律根本有病12/13 16:27
91F→KGSox:樓上這樣台灣車輛跟人口都少一半XDDDDDDD 12/13 16:31
92F推yanli2:大家都被模糊焦點了,重點是8325元會不會還給車主?12/13 16:41
93F推cocoi:因爲車主不是共犯結構成員,只有依法銷毀ㄧ途 12/13 16:41
94F→KGSox:應該要還吧 這錢得來不易啊~12/13 16:42
95F→cocoi:成員之一的話,又會有一切合法的新結果出來 12/13 16:42
96F推yanli2:價值1500萬的8235元,可以拿回家當錢母拜了!請勿私吞12/13 16:45
98F→yanli2:抱歉手滑,訂正是8325元12/13 16:48
99F→KGSox:燒掉要坐牢耶 有這麼蠢的人嗎? XD 12/13 16:52
101F→JEON:好像有點爽 XDD 12/13 16:55
102F→KGSox:沒事修自己推文幹嘛? XDDDDDDDDDDDDDDDDDDDD 12/13 16:59
※ 編輯: kingfsg7326 (1.34.174.114), 12/13/2016 17:01:27
103F推LastHuman:修法沒收後給警察使用...感覺還比較有意義 12/13 17:02
105F→jric:拍賣不是更能增加國庫收入? 12/13 17:05
106F推deann:機師真好賺 12/13 17:09
107F推JEON:好賺 錢很多可以買1500萬的車 但不願意繳稅掛牌 笑死 12/13 17:10
110F→demo68:來源不清楚無法拍賣吧? 12/13 17:21
111F推jacvky:兩個字: 活該。竟然還有人護航.. 12/13 17:40
112F推s605171995:護航真的很好笑,國家的法律碰到1500萬就要轉彎 12/13 17:42
113F推tcancer:關稅都繳了還不驗車領牌,可能根本形式驗不過的關係 12/13 17:46
114F推loloman:真可惜,充公賣錢做公益都比較好 12/13 17:47
115F推airkobe:我覺得銷毀時要錄影 然後上傳水管 點閱率應該會很高 12/13 17:48
116F→tcancer:銷毀才是真正執行公務,任何形式的回收才是搶奪人民財物 12/13 17:49
118F→s7024546:搞不好不知道哪個國家幹來的贓車,一堆人在那邊喊充公 12/13 18:04
119F→tcancer:那種白象就算充公了誰敢接啊 維修費哪家單位預算頂得住? 12/13 18:07
120F推Cedef:雖然車主有錯但1500萬感覺有點多 12/13 18:10
121F→Cedef:(比如更酒駕比起來 12/13 18:10
122F推Gugan:法律定在那就該遵守 不滿意去提修法 修之前該怎樣就怎樣 12/13 18:32
123F→KGSox:有錢人的玩具貼牌的一堆 剛好這個比較白目而已 法律不需要 12/13 18:37
124F→KGSox:為這件事轉彎 12/13 18:37
125F推horb:基本上 政府做法沒錯 12/13 18:41
126F推e1bmwe1:3有語言障礙嗎?在還沒開出門前就要有這認知,又不是被 12/13 18:44
129F推PTTcrazy:就像偷東西判20年,強姦只判1年 12/13 19:58
130F推Boss1983:該罰,可以沒入然後黑白色塗裝成警車。 12/13 20:33
131F→Boss1983:這麼美的東西,居然要拆毀,噁心 12/13 20:33
132F推scent15:活該。拉轉拉到烙賽了吧 12/13 20:46
133F推st86314:為什麼碰上大牛法律就要轉彎?這也要護航哦? 12/13 21:09
134F→demo68:法律碰到1500萬還不用轉彎啦...但碰到鼎腥魏家就轉彎了... 12/13 21:26
135F→demo68:lol... 12/13 21:26
136F推MunezSu:舊款大牛就是驗不過,無法 12/13 22:32
137F推bigshawn:如果今天要銷毀的不是大牛而是平行輸入的平價車 風向又 12/13 22:43
140F噓trickart:某個狂護航的 臉被打的好腫XDDDDDD 12/14 00:41
143F推wjes30325:依法行政 我們還是法治國家 結果本篇推文理 12/14 02:43
145F推cocoi:台灣嘛, 看看走鋼索的人在美國的判決。 在台灣早就關了。 12/14 08:57
147F推LucAngel:沒想到這麼多人支持有錢人違法小小懲罰就好,別罰太多 12/14 11:19
148F→LucAngel:為了符合民意,出現有錢人判生,沒錢人判死的狀況 12/14 11:21
149F推ainor:真的撞死人也不一定賠到1500萬 12/14 18:52
150F→ainor:沒入拍賣出售入國庫也好 12/14 18:53
151F推cystal:本篇推文滿滿的 有錢屌就大 思想 那頂新魏家也不用關啦 12/14 18:56
152F→cystal:關個屁啊 有錢人憑什麼要坐牢 連罰金都不要繳才對 12/14 18:56
153F→cystal:坐牢是沒水準的下賤貧民才要坐的 有錢人不應該坐牢 12/14 18:57
154F推ainor:民刑不分= =, 那天欠錢不還要不要槍弊算了 12/14 19:04
155F→ainor:法條又不是真理沒討論空間 = =, 不然你還在用漢穆拉比法典 12/14 19:05
156F推maniaque:法院已經窮盡所有可用的手段,仍無可解決之道 12/15 13:03
157F→maniaque:不要以為法院這麼僵化,今天又不是一億兩億的毒品銷毀 12/15 13:04
158F推hiimjack:有版友來信 我才發現我判決書寫錯字號了 12/15 21:25
159F→hiimjack:正確的是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判決103年度交字第“35”號 12/15 21:25
160F→hiimjack:抱歉 那天可能在恍神 連這個都看錯… 12/15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