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ponkimo (沈俠)》之銘言:
: 關注這事有一段時間了,
: 我從頭到尾都沒看到多元成家法案要改父母稱呼為雙親一二啊,
: 我原本以為只是護家盟的嘴砲,
: 結果現在竟然連我爸都在講這事,
: 媽呀這到底是哪裡來的謠言啦,
一大堆流傳的謠言都可以看這網站喔。
[ 婚姻平權闢謠事務所 ]
http://www.facebook.com/lawfirmagainstrumour/
http://lawfirmagainstrumour.blogspot.tw/
: 要怎麼阻止他們繼續創造全民智商下限啊?
: 有沒有卦
[Q:身分證上的父母欄,是否民法修正後會改為雙親一雙親二?
A:身分證屬於內政部之下的權責,目前沒有任何資料顯示是否會修改或如何修改。
但身份證上應顯示什麼欄位及如何顯示,和民法的規定並沒有必然的關連。]
戶籍法第52條:「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之格式、內容、繳交之相片規格,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就是內政部。因此,身分證上要記載什麼
內容,是由內政部訂定辦法(參「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
理辦法」第21條規定)。大家翻翻自己的身分證,會發現上面已經是用性別中立
的「配偶」欄,而不是使用有些人擔心會消失的「夫」或「妻」用語。身分證
上的記載事項,法源在戶籍法,和民法上的規定沒有必然的關連。
另外補充,身份證上最重要的功能是要能確定這張證件確實屬於持證的個人,這就
是戶籍法第51條第一項所說的:「國民身分證用以辨識個人身分,其效用及於全國。」
為了個人資料的保障,現在一般的趨勢是慢慢把身份證上與人別辨識不一定相關的私
人資訊拿掉,例如早期的身份證上顯示的還有籍貫、職業,逐漸這些都不再保留。國外
有些證件上,所登載的資料是眼球顏色、身高等等,因為這樣的資訊才有助於當場確定
人證合一。最後,也因科技發展,有些資訊或許需要特定機器判讀,不再直接登載在
身分證欄位上。這些發展都是考慮到越多的資訊記載,都增加私人資訊流出的風險,
乃至造成有利於詐騙犯罪的環境。
總之,身份證的設計一直在更改,為了防偽也常大規模地換發,設計上最主要的專業
考慮是如何防偽、如何有效人別辨識、如何保護個人資訊。所以說,身份證件不必然
和民法連動,而必須在個人隱私權與提供簡便身份文件相衝突的利益中,求取平衡。
: -----------------------------------------
: 噓xxxxx : 看我噓死你 11/04 16:18
: 噓 xxxxx: 再噓一次 11/04 16:32
: → yuponkimo: 樓上真的壞 11/04 16:55
: 噓 xxxxx: 噓 11/04 16:56
: 噓 xxxxx: 噓 11/04 17:15
: 噓 xxxxx: 再噓 11/04 18:21
: 噓 xxxxx: 睡前噓 11/05 00:39
: 噓 xxxxx: 起床噓 11/05 08:38
: 噓 xxxxx: 吃飯噓 11/05 12:17
: 噓 xxxxx: 睡午覺噓 11/05 13:41
: 噓 xxxxx: 繼續噓 11/06 08:57
: → xxxxx: 晚餐噓 11/06 18:05
: 笑你沒噓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4.10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754097.A.5CA.html
2F→ topractise: 至於如果真的要取消父 母稱謂 到底會變成什麼?誰知道 11/22 02:51
法律條文就沒有取消啊,要重複幾遍
隨便啦,那去立個「同性婚姻法」要立委提案啊,我不在乎啦,要立同性婚姻法還是
放在民法裡都只是技術問題,法條位置放哪,對結婚的人又沒差!!!
4F→ topractise: 這樣行政成本最小 社會爭議最低 不用修改各法條的稱謂 11/22 02:52
5F推 Sayd20: 就只有1樓和盟盟會不知道 11/22 02:52
※ 編輯: kalestorm (122.116.84.109), 11/22/2016 02:54:22
8F→ topractise: 不要再裝了 民法條文沒取消 但其它法條相關的稱謂都要 11/22 02:53
9F推 kageo101: 你本來也沒照著法律規定的稱謂在喊你家人啊 11/22 02:53
10F→ topractise: 做修改 還好意思說別人跳針 你們一直裝傻我能不跳針? 11/22 02:53
11F→ kageo101: 現在就突然在乎了?你以前是不是都沒關心過你家人? 11/22 02:54
12F→ topractise: 我要怎樣喊我的家人是我的事 你們同性戀來改我法律的 11/22 02:54
14F推 dyingpete: 為何不想大破大立,可以做為什麼不做到最好 11/22 02:54
15F→ Sayd20: 裝傻的可是你 跳針跳N天大概跳到你們盟盟上凱道還會繼續 11/22 02:54
16F推 gunso: 法律是你的? 11/22 02:54
17F→ Sayd20: 跳不知道怎麼稱呼 11/22 02:54
18F→ kageo101: 你沒有照法律規定稱呼祖父母 那法律怎麼改又關你屁事 11/22 02:55
20F推 jmt1259: 直接修法只要改幾個字成本明明超小 11/22 02:55
22F→ dyingpete: 其他相關法條修正要改在哪?你資料來源在哪?提出再說 11/22 02:55
23F→ wayne62: t大一直說專法好專法妙, 可是到目前連個影子都沒見到 11/22 02:55
24F→ neverfly: 別這樣,說不定他真的叫爸媽是監護人及其配偶 11/22 02:55
26F→ kageo101: 你沒有照法律規定稱呼父母 法律改了你就會稱呼父母了? 11/22 02:56
28F→ wayne62: 請問同性伴侶法第1條是什麼? 11/22 02:57
29F推 ayumi067: 這種謠言都信也太好笑了!法律會管你要怎樣叫你父母? 11/22 02:57
30F推 dyingpete: 1117法務部長已經說了若修改972會提供受影響條文給委 11/22 02:58
31F→ topractise: 法律當然不會管我要怎麼叫父母 但法律上的用詞被改成 11/22 02:58
32F→ Sayd20: 修民法不是更快 不要跟我說法務部那個 比修民法慢多了 11/22 02:58
http://goo.gl/V3Bo6e
在出現同志婚姻立法的爭議之前,不區分男女的稱謂用語,在民法以及各法律裡本來
就已經存在,而且不少見,它的意義只是這個法條的效力對女性或男性沒有差別,不
需要標註。例如已經提過阿公阿媽爸爸媽媽在某些地方稱為「直系血親尊親屬」、子
孫不分男女可稱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女婿或媳婦都屬於「姻親」,兄弟姊妹則是
「旁系血親」,夫及妻則分別是對方的「配偶」,不一定是男是女。例如,扶養義務
的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尊親屬」(民法1116條)就是不管是爸爸還是媽媽、阿公還
是阿媽,都是你第一個要負責扶養的對象,性別沒差。這些用語早已存在,似乎沒有
滅絕人倫,更不可能和同志婚姻有什麼連帶。
相對地,現在送進立法院的婚姻平權草案,最多人簽署的民進黨版本,對於稱謂的部分
一字不動,可是這不妨礙它技術上將同性婚姻納進民法體系中。(或許也是體會到大家
愛護「父」、「母」、「夫」、「妻」的心吧)
34F→ dyingpete: 員做修改,請您不用太操心,會改好改滿 11/22 02:58
35F→ topractise: 為何不要跟你說法務部那個? 那我是不是要跟你說 不要 11/22 02:59
37F推 IvanKun: "人"也是無性別用語啊 你反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1/22 02:59
38F→ topractise: 不反對阿 然後呢? 男+女的婚姻 可不是人+人就可以的 11/22 03:00
39F→ IvanKun: 還是你想改成 "法律面前男男/女女/男女平等"3句? 11/22 03:00
40F→ topractise: 普世大眾的男+女婚姻 與男+男的特殊婚姻 是不一樣的 11/22 03:01
41F推 Sayd20: 尤美女的快多了 如果你們沒用信仰干政早就進二讀了啦 11/22 03:01
43F推 kageo101: 什麼叫甲甲的無性別用語?有哪個無性別用語是專屬甲甲的? 11/22 03:01
44F推 kab: 修法只有顏家後代有影響,同性戀誰管你是叫老公還叫老婆,就 11/22 03:01
45F→ kab: 只是變成不侷限陰莖配陰道的組合,可是就是有人看不懂 11/22 03:01
46F→ topractise: 幸虧有信仰干政 否則我一般小老百姓都不知道同志要偷 11/22 03:01
47F推 Waterpig: 我不是歧視黑人 只是黑人跟白人混在一起怎麼教學? 11/22 03:01
49F→ Waterpig: 只要給黑人蓋專門學校 他們受教權就不會被影響了! 11/22 03:02
51F→ kageo101: 支持修性愛姿勢專法 各種體位都一部 因為姿勢不一樣 11/22 03:02
52F→ IvanKun: 人+人是包含男+女的集合 中文不好 數學有沒有比較好啊XDD 11/22 03:02
56F推 a0813: 不讓我們進入校園推廣守貞我們要怎麼教小孩 11/22 03:04
57F→ wayne62: 立男同結婚專法,女同結婚專法,雙性,跨性. 因為不一樣 11/22 03:04
59F推 goldenfire: Gan 我也寫程式的欸 我以為寫程式的邏輯都很好 11/22 03:04
60F→ Waterpig: 對阿 你趕快去找你的教會 讓聖靈充滿一樣 11/22 03:04
61F推 ayumi067: 結婚就結婚男女結跟男男結或是女女結有啥不同? 11/22 03:04
64F→ Waterpig: 小時候我出生 我第一聲喊直系血親專親屬 我爸都哭了 11/22 03:05
65F→ topractise: 我覺得很吃虧的原因是因為 我的智商可能大於這邊加起 11/22 03:05
66F推 contrav: 去找個女(?)朋友就不會孤軍奮戰吃虧了啦 11/22 03:05
67F→ topractise: 來的 相同的時間 比起你們 我浪費更多的智商在這邊 還 11/22 03:06
68F→ Waterpig: 那你就用你的智商說服人阿 不是高智商? 11/22 03:06
70F→ topractise: 我本來也不想提智商什麼的 只是看到有人一直在自以為 11/22 03:06
71F→ Waterpig: 像我看你這智商 就沒有想要說服你的打算 11/22 03:06
73F→ ayumi067: 我覺得你吃虧的原因就只是你想破壞別人的好事!自己不喜 11/22 03:07
75F推 contrav: 他的智商太天賦異稟了 看來我們只好投降了 QQ 11/22 03:07
76F→ luckymore: 隨他啦 反正毫無影響力 智商是正是負也無所謂 11/22 03:08
77F推 IvanKun: 建議陳李聯婚、黃胡聯婚......立專法,因為不一樣 11/22 03:08
78F推 a0813: 為什麼所謂的幸福家庭會有個認為修法可以修到他連爸爸媽媽 11/22 03:10
79F推 dyingpete: t大要比智商我應該不會輸,有空到醫院找我看診 11/22 03:10
80F→ a0813: 都不會叫的小孩呢?也未免太幸福了吧 11/22 03:10
※ 編輯: kalestorm (122.116.84.109), 11/22/2016 03:12:44
82F噓 hosen: 法律上的稱謂有其定義,法律上的責任跟義務,你愛怎麼叫你 11/22 03:11
83F→ hosen: 家的事,法院就是由法條來審判,前面已有貼了,要修300多 11/22 03:12
84F→ rsstar: 我都跟我一等直系血親一起去我二等直系血親家過年 11/22 03:12
85F→ hosen: 條法令及法條 11/22 03:12
86F→ Waterpig: 講得好像立專法其他法都不用調整一樣 11/22 03:12
87F→ topractise: 台灣的醫學生的程度是我發自內心佩服的 所以你贏 11/22 03:12
88F→ topractise: 那剛剛就修改一下 '除了醫學生之外 這些甲甲的智商..' 11/22 03:13
89F→ topractise: 不過我不會找你看診的 因為我不喜歡甲 很噁心 11/22 03:13
90F→ hosen: 結婚就影響三等親內的親屬權利與義務,不要再騙了 11/22 03:14
91F→ Waterpig: 原來是恐同阿 叫上面醫生推艦你個門診去看看比較實際 11/22 03:14
92F推 a0813: 有人來陪他了 11/22 03:15
93F→ hosen: 立專法就真的只把權利義務設定在同性伴侶之間 11/22 03:15
94F→ topractise: 同性戀不去看醫生 覺得同性戀噁心的反而要看醫生? 11/22 03:15
95F推 wayne62: 立同性婚姻專法,民法就不用修了嗎?可以給專法連結看看嗎? 11/22 03:16
96F推 IvanKun: 立專法要修更多喔。 11/22 03:16
97F推 Waterpig: 你不知道專法一立下去 其他法就會自動魔改了嗎(? 11/22 03:16
98F推 contrav: 立專法其他條法律還不是要一一調整…有請自認智商超乎常 11/22 03:16
100F→ topractise: 特別法優先 怎麼會一改下去其它要跟著改? 11/22 03:16
101F推 goldenfire: 就像黑人不用看醫生 但看到黑人會作嘔 影響日常生活 11/22 03:17
103F噓 hosen: 立專法就是把權利義務設定在伴侶,民法不動 11/22 03:17
104F→ wayne62: 現在是法務部2月要出的同性婚姻專法沒出來,才對專法有 11/22 03:17
105F→ wayne62: 美化想像的空間,以為專法一切設想週到,想的很美好 11/22 03:18
106F→ Waterpig: 不對喔 她覺得你膚色是黑的 有問題的是你!!! 11/22 03:18
107F→ Waterpig: 應該是你要去想辦法看醫生 改變膚色 顆顆 11/22 03:18
108F推 IvanKun: 德國因為受限剛性憲法只能另立專法,我們法務部去考察時 11/22 03:18
109F→ topractise: 專法出來以後再說阿 人家專法都正在進行了 等一下不行 11/22 03:18
110F→ topractise: 嗎 你們就是這麼猴急 都不懂的節制 所以才10% 11/22 03:19
111F→ IvanKun: 他們給的意見是覺得改民法就好。 11/22 03:19
113F推 luckymore: 結婚就是結婚 已經懶的溝通了 什麼伴侶專法門都沒有 11/22 03:20
114F噓 abcpoppo: 我是不在意誰是雙親一二三啦 只覺得同性戀就是病 該治療 11/22 03:20
115F推 contrav: 那個上面醫生麻煩跟樓上講解什麼是dsm-v好嗎? 11/22 03:22
116F噓 hosen: 就在騙嘛,先偷渡3條,等到過了一堆法條法令窒礙難行,只好 11/22 03:22
117F→ hosen: 被逼得修一整串,影響所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11/22 03:23
119F推 dyingpete: 法務部是因為前幾年只有提出伴侶制度法案,所以他們針 11/22 03:24
120F→ dyingpete: 對了伴侶制去做調查並設計出政府版的法案預計明年推出 11/22 03:24
121F推 soria: 說立專法會省行政成本的人真是太北七了 德國立完就後悔了 11/22 03:24
122F→ dyingpete: ,我不認為是法務部的問題啦,但邱太三也明講啦,尊重 11/22 03:24
124F推 lastevil: 男男女女男女趨勢全部無差別及想起來其實有點可怕 11/22 03:25
125F推 contrav: 願聞法令窒礙難行其詳囉 相信兩位自稱智商高的一定能例舉 11/22 03:25
126F→ dyingpete: 講幾次,去看1117會議內容再來講,法務部已經整理好條 11/22 03:26
128F→ topractise: 其實也不是說我智商高 我剛剛應該是說我比你們這些甲 11/22 03:26
129F推 soria: 德國同志去辦甚麼婚姻財產相關事務時 德國的公務員就要馬上 11/22 03:26
130F→ soria: 翻其他法典看看能不能適用XD 11/22 03:26
131F→ topractise: 甲加起來高(醫生除外) 但這不一定代表我智商多高 好嗎 11/22 03:26
132F推 IvanKun: 當然影響啊,讓付出同等義務的同性戀能跟異性戀平等權利 11/22 03:27
133F→ soria: 請問一下top 德國這樣有省行政成本?你虎爛甚麼 11/22 03:28
135F→ topractise: 阿就那些甲一直提智商阿 我看一下剛剛是誰又在提的 11/22 03:29
137F推 soria: 光一個簡單的庶務 德國公務員就要翻10幾本書 這是害到誰 11/22 03:29
138F噓 hosen: 同性伴侶法是誰在跟你省成本 11/22 03:30
139F→ soria: 明明另立在實務上會更麻煩 你的智商多少? 11/22 03:30
140F→ topractise: 德國那個 聽你在講 有沒有資料借參考一下 11/22 03:31
141F→ soria: 不用聽我在講……明明就一堆考察報告可看 11/22 03:31
142F噓 hosen: 你要甲甲結婚是你們兩個人的事不要影響到其他人 11/22 03:32
143F→ topractise: 我又沒搜集那些考察報告我怎知你說的真的甲的 11/22 03:32
144F推 Waterpig: 支持都就是甲 不提智商 這是基本邏輯上有問題 ㄏㄏ 11/22 03:32
145F→ hosen: 你影響到其他人就增加別人的成本 11/22 03:32
146F→ soria: 就說啦 他們結婚明明就不干你的屁事 11/22 03:33
147F推 IvanKun: 德國明明是說在效益上考量,一步到位比較好。 11/22 03:33
148F→ soria: 你是gay嗎?有人找你結婚嗎 11/22 03:33
149F→ soria: 另立明明就比較麻煩 光適用其他法典的問題就亂七八糟了 11/22 03:34
150F→ topractise: 不要改現有男+女婚姻用詞, 父母男女等字, 不甘我事阿 11/22 03:34
151F→ hosen: 專法就是不給你適用還適用 11/22 03:35
152F→ soria: 奇怪是哪裡會改到父母 ? 怎麼沒聽說 11/22 03:35
153F推 IvanKun: TOP別再唬爛造謠了啦 11/22 03:35
154F→ topractise: 特別法 基本上就是依該法 是哪裡會亂七八糟 11/22 03:35
155F→ soria: 所以你立了專法 其他財產法會跟著改? 北七嗎 11/22 03:36
157F推 Waterpig: 請問高智商大大 改了以後會怎樣影響你? 11/22 03:36
158F→ topractise: 立專法 裡面可以規定要怎樣對應到現有法律阿 11/22 03:37
159F→ soria: 別笑死人啦 一個專法怎麼可能包羅萬象 11/22 03:37
160F→ topractise: W大大 重覆問題不要再問了 還有不要再提智商 醫生說的 11/22 03:37
161F→ soria: 所以我不是說了嗎!德國的做法就是不管什麼事都要重新翻一 11/22 03:38
162F→ soria: 次其他的法 看有沒有牴觸 11/22 03:38
164F推 Waterpig: 我就不懂阿 一堆人說修法會侵害到他原有權益 11/22 03:38
165F→ Waterpig: 問說會侵害到哪些權益 又都講不出來 11/22 03:38
166F→ Waterpig: 反應這麼激烈 舉個三項被侵害的權益來聽聽阿 11/22 03:39
167F→ soria: hello top 是你說這樣省行政成本的? 省個屁 11/22 03:39
168F→ IvanKun: 啊這版本就沒有改到父母 11/22 03:39
169F→ topractise: 特別法是優先的吧? 怎麼會有抵觸的問題? 抵觸憲法喔? 11/22 03:39
170F→ topractise: W大大 你自己爬推文啦 我一戰多很累 你們一人問一題 11/22 03:40
172F→ soria: 為什麼會沒有牴觸不適用的問題? 它又不是憲法 11/22 03:40
173F→ topractise: 我不能了解你說的抵觸的事情 既然你拿不出證據 我只好 11/22 03:41
175F推 Waterpig: 你看 開始閃了 就講不出來阿~ 11/22 03:42
176F→ Waterpig: 我就沒碰道回答得出來的 ㄏㄏ 11/22 03:42
177F推 soria: 德國公務機關的實務考察再怎樣也比你虎爛好 11/22 03:42
178F→ soria: 你本來就在虎爛啦 啊不然德國公務員每天翻法典是翻個屁 11/22 03:43
179F→ topractise: 因為你說是考察報告 那個會有PDF檔連結 你可以提供一 11/22 03:43
181F→ topractise: 你又不提供 我怎知你說的是真的甲的 那我跟你說愛斯基 11/22 03:44
182F→ topractise: 摩人發現甲甲會自體產生愛滋病 出國考察報告說的 11/22 03:44
183F推 IvanKun: GOOGLE這麼簡單不會? 11/22 03:44
184F→ topractise: 你們隨便講話我就要幫你們求證 這樣對嗎? 11/22 03:45
185F→ kageo101: 拿法條出來你也會說人隨便講話啊 11/22 03:45
186F→ IvanKun: 造謠的就是這麼輕鬆,辛苦的工作都闢謠的來做。 11/22 03:46
188F推 ilanvincent: 改稱謂到底會損害什麼啊,不就不爽甲甲硬要弄。感覺 11/22 03:46
190F→ kageo101: 謠言止於智者 很明顯某些人不在智者行列 11/22 03:46
191F推 soria: “考察法國、德國同性伴侶/同性婚姻法制發展及實務運作情 11/22 03:47
192F→ soria: 形 ”p.39 11/22 03:47
193F推 Waterpig: 啦啦啦~ 就是舉不出被侵害的權益 講這麼多幹嘛 11/22 03:47
194F推 IvanKun: 幹嘛便宜他啦 讓他自己找 氣死 11/22 03:48
195F→ soria: "從立法技術與法政策的觀點,我認為台灣應可思考直接開放婚 11/22 03:48
196F→ soria: 姻給同性伴侶這個選項。因為德國同性伴侶法是特定時空脈絡 11/22 03:48
197F→ kageo101: 他也提不出現行法條哪一條證明他的論述的 11/22 03:48
198F→ soria: 回應保守派勢力下所妥協的產物,但文化實踐的結果後來證實 11/22 03:48
199F→ soria: 與婚姻無太大差別。如果要走德國的路,那就必須再一次經歷 11/22 03:48
200F→ Waterpig: 跳針 閃躲 迴避 每次我問都是這樣 ㄏㄏ 11/22 03:48
201F→ soria: 逐步且緩慢地在各個關聯領域作法制上的調整,在效益的考量 11/22 03:48
202F→ soria: 上,倘若社會已經成熟到一個階段,民眾對此議題已有共識, 11/22 03:48
203F→ soria: 一步到位不論在政策上或是技術上,都是比較好的選擇。 " 11/22 03:49
204F→ soria: 你看 德國人一直跟你說相關領域法制要有漫長又麻煩的調整 11/22 03:50
205F推 Waterpig: soria 使用重擊 效果非常顯著 11/22 03:51
206F推 soria: 考察單位: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時間民國105年 11/22 03:52
207F→ topractise: 我還在看 我從那31頁開始看 那邊那隻小丑不要一直跳 11/22 03:53
208F推 soria: 我已經告訴你頁數了 你不用浪費時間! 11/22 03:54
209F推 Waterpig: 看那麼多幹嘛 連被侵害啥都講不出來 就在反對 ㄏㄏ 11/22 03:56
210F推 soria: 隨便講一句不用負責的廢話就要我去找 fuck 11/22 03:59
211F推 Waterpig: 都這樣啦 閃爍 跳針 迴避 11/22 04:00
212F噓 topractise: 我肯看你們提供的資料已經很好了 你們甲方會引述的資 11/22 04:01
213F推 soria: 我肯幫你找就已經很好了 大慈大悲拯救你那可悲的腦袋! 11/22 04:02
214F→ topractise: 料絕對是對你們有利的才會引述 我肯看 是因為我還願意 11/22 04:02
215F→ soria: 這是法務部的報告 甲你個屁 我根本不是甲 11/22 04:02
216F推 casman: 某top才是真諧星, 每句都逗趣 11/22 04:02
217F→ topractise: 看看一些不同的意見 否則我大可去找世界上150個國家 11/22 04:03
218F→ Waterpig: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1/22 04:03
219F→ casman: 快找, 150個國家你說的喔 11/22 04:03
220F→ soria: 我是異性戀啦 但就是看不慣台灣有像護家萌那些北七出現 11/22 04:03
222F→ topractise: 我說150個國家 是指全世界有超過150個以上的國家 不支 11/22 04:04
223F→ topractise: 持同性婚姻 我理當是去找他們的資料來反對你們 但我卻 11/22 04:04
224F→ soria: 啊?你虎爛完之後被戳破了 還要拖其他國家下水喔! 11/22 04:04
227F→ topractise: 我虎爛完什麼 我剛剛都還沒看完你那篇PDF呢 11/22 04:05
228F→ soria: 這是法務部的報告 關甲不甲屁事啊 11/22 04:05
229F→ topractise: 你說你直接COPY給我 那裡面可是提到"倘若社會已經成熟 11/22 04:05
230F→ Waterpig: 不敢回答被侵害哪些權益 又無法反駁別人提出的報告 ㄏㄏ 11/22 04:05
231F→ soria: 不用啦 你閱讀這麼差 直接看39頁就好! 11/22 04:06
232F→ topractise: 到一個階段,民眾對此議題已有共識,....」請問你覺得 11/22 04:06
235F→ Waterpig: 我一直以為很成熟的 但看到你 我要思考一下了 11/22 04:06
236F→ Waterpig: 恩 果然 還是很成熟 反正像你一樣的人大概沒幾個 11/22 04:07
237F噓 kageo101: 你想學還沒開放同婚的國家要很小心 基本上剩沒幾個是以 11/22 04:07
238F→ topractise: 那看來就是認為不成熟嘛? 所以上面說的 在台灣不適用 11/22 04:07
239F→ kageo101: 民主自由人權為價值的國家了 不是專制獨裁皇室宗教保守 11/22 04:08
240F→ topractise: 如果很成熟的話 那台灣應該沒有歧視同志的問題了 所以 11/22 04:08
241F推 soria: 我覺得很成熟啊!光這整串只有你在講屁話而已 令人欣慰 11/22 04:08
242F→ kageo101: 就是在戰爭 你覺得那些國家比較好就請自便慢走不送 11/22 04:08
243F→ Waterpig: 你太逗了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1/22 04:09
245F→ kageo101: 啊我按到噓了等等補推orz 11/22 04:09
246F→ soria: 恐同一直都不會消失的 明明德國也有北七 只要他們少數即可 11/22 04:09
247F→ kageo101: 可以啊 你關起門來想用什麼姿勢打砲也不關我的事 11/22 04:10
248F→ topractise: 你覺得很成熟 我是覺得不成熟 尤其是同志的自制能力 11/22 04:10
249F→ kageo101: 你太天真了吧 只要是人就什麼人都有可能存在 11/22 04:10
250F→ soria: 隨便 就像我也不會想知道你跟你女友是否會走後門…… 11/22 04:10
252F→ soria: 你自己不成熟還怪別人不成熟! 11/22 04:11
253F→ kageo101: 人民100%都一樣那是因為不這樣做會被處死 懂 11/22 04:11
254F→ topractise: 所謂的社會"成熟" 是否指一般人對於男男行為 已經能理 11/22 04:11
255F→ kageo101: 我不是甲甲 所以我是你口中的一般人囉 11/22 04:11
258F→ topractise: 如果你真的不是一般人 你當然可以回答 但我想聽的是大 11/22 04:12
259F→ kageo101: 你的成熟定義好狹隘喔wwww基本上有過半數人都理解 11/22 04:12
261F→ soria: 對啊 整串看起來就你跟一兩個人不理解 那我們找人來教你不 11/22 04:12
262F→ soria: 要歧視別人好嗎! 11/22 04:12
263F→ topractise: 有過半數都理解 理解因為這是心理有病造成的嗎? 那我 11/22 04:13
265F→ kageo101: 畢竟民調支持同性婚姻結果通常都超過反對 11/22 04:13
266F→ topractise: 所以我說你那篇 你COPY那幾行字 前提是台灣社會"成熟 11/22 04:13
267F→ soria: 我可以把你在這邊隨口虎爛理解成是因為你有心理疾病嗎 11/22 04:14
268F→ kageo101: 還在心理有病喔 你如果是精神病權威就快點拿論文出來 11/22 04:14
270F→ kageo101: 你不是專業就閉嘴 我看你好像很難 11/22 04:14
272F→ kageo101: 你一不是法律專業對法條錯誤理解也拿不出證據反駁 11/22 04:14
273F→ topractise: 就性向來說 我是沒有疾病的 你們我就不曉得 11/22 04:15
274F→ soria: 民調做輸別人連考察報告也這麼明確 你是因為心理疾病不願 11/22 04:15
275F→ kageo101: 二也不是精神病醫學專業卻可以大言不慚說別人是心理有病 11/22 04:15
276F→ soria: 承認嗎? 11/22 04:15
277F→ topractise: 考察報告我要認真仔細看 你就一直逼我只能看你那些字 11/22 04:15
278F→ kageo101: 那就請你拿出證據 證明性向是疾病的一種 11/22 04:16
279F→ topractise: 那我就只看你那幾行字 結論就是 台灣似乎不符合所述民 11/22 04:16
281F→ kageo101: 你現在要做的功課有兩樣 拿出法條證明你對稱謂的理解 11/22 04:16
282F→ soria: 不用啦 反正你也看不懂 我倒是知道德國人把你這種人視為麻 11/22 04:16
283F→ soria: 煩 11/22 04:17
284F→ topractise: 所以就是立專法 而不是改民法 因為台灣民情尚無達到所 11/22 04:17
286F→ kageo101: 還有拿出證明同性戀是病的期刊paper 阿某宗教被打臉打 11/22 04:17
287F→ topractise: 不過我看我也不用仔細看了 畢竟被甲派人士COPY出來的 11/22 04:17
288F→ kageo101: 到死了的那種沒根據的paper就不用拿了 11/22 04:17
289F→ topractise: 精華中的精華文字 也不過如此 那其它的也就不用再看了 11/22 04:17
290F→ ayumi067: 有病的是自以為高尚的歧視別人吧...再說一直在那邊男男 11/22 04:18
291F→ ayumi067: 男男的,同志是只有男的嗎? 11/22 04:18
292F→ soria: 所謂的民情喔 就是像你這種無端恐同的大麻煩 可是德國還是 11/22 04:18
293F→ kageo101: 民調都表示贊同多數了還在尚無達到 你一定不住在台灣 11/22 04:18
294F→ soria: 把法案過了 哈 11/22 04:18
295F→ Waterpig: 他就什麼都回答不出來阿 打到他痛腳的人他就開始迴避 11/22 04:19
296F→ topractise: 我記得以前有個多元成家的議題 當時我聽到也是說很好 11/22 04:19
297F→ soria: 你先把民調做贏 再來跟我講民情 不然只有你一個有屁用 11/22 04:19
298F→ Waterpig: 1.無法回答被侵害的權益 2.無法反駁報告 3.無法反駁同 11/22 04:19
299F→ topractise: 阿 但到了今天我才知道 有些東西不能亂讚成 因為有人 11/22 04:19
300F→ Waterpig: 性戀非疾病問題 反正他會攻的那幾點跟萌萌基本上沒差 11/22 04:20
301F推 kageo101: 1.無法拿出法條支持他自己的論述2.不是精神病專業卻說人 11/22 04:20
302F→ topractise: 會偷渡法案 所以你說那個民調 是在資訊公開下做的民調 11/22 04:20
303F→ Waterpig: 那你要不要說說看被偷渡哪些法案? 說阿 11/22 04:20
305F噓 soria: 我先講啦 不只是民情問題還有效益問題 所以德國人才反對立 11/22 04:21
306F→ kageo101: 有病3.事實為民調多數贊成同婚還能說民情尚無達到標準 11/22 04:21
308F→ soria: 專法 看不懂就閉嘴 11/22 04:21
309F→ Waterpig: 那你就去把民調拿出來指出有引導性問題阿 11/22 04:21
311F→ topractise: 根本就沒幾個人知道要被偷渡了 在此感謝宗教團體 讓一 11/22 04:21
312F→ Waterpig: 單身也可以領養拉 甲甲要領養 在現行法規上早就可行 11/22 04:22
314F→ soria: 明明效益也是一大問題 就是你講的行政成本啦 看半天看三小 11/22 04:22
316F→ Waterpig: 你可以感謝我 讓你知道這殘酷的事實了 11/22 04:22
317F→ topractise: 那既然單身也可領養 那甲甲幹麻要偷渡法案? 其心可議 11/22 04:22
318F→ Waterpig: 既然單身可以領養 你不修法不過是鴕鳥心態而已 ㄏㄏ 11/22 04:23
319F→ Waterpig: 就 我看不到~我看不到~我看不到~ ㄏㄏ 11/22 04:23
321F→ topractise: "倘若社會已經成熟到一個階段,民眾對此議題已有共識 11/22 04:24
323F→ topractise: 所以台灣尚不符合此條件 所以當然就不使用一次到位的 11/22 04:25
324F噓 soria: 就效益的考慮上一步到位是比較好的選擇 你是沒看到啊 11/22 04:25
326F→ topractise: 喔 對呀 那句話的使用前提 你沒看到嗎? 11/22 04:26
327F→ soria: 你不成熟自己回家自我再教育 不要牽扯其他人 11/22 04:26
329F→ soria: 就跟你說民調拿出來啊 11/22 04:26
330F→ topractise: 這可能不叫自我教育 你是要我自我毀滅吧 就跟毀滅被甲 11/22 04:27
331F→ topractise: 甲領養的小孩一樣 被甲甲養成甲小孩 毀了一生 11/22 04:27
332F→ soria: 哪裡是不成熟 是心理有病的那一種吧? 11/22 04:27
335F→ soria: 現在明明就還在談結婚 馬上跳針到收養 你腦子還好吧 11/22 04:28
336F→ topractise: 可以再做一次民調吧 不要用偷渡的方式 公開透明 那我 11/22 04:28
337F→ topractise: 會相信這份民調 到時德國那篇或許你就可以拿出來了 11/22 04:29
338F→ soria: 你有本事就做一個出來啊! 11/22 04:29
340F→ soria: 人都被護家萌嚇跑了 再繼續做很難看啦 11/22 04:29
342F→ soria: 我都還沒說你愛隨口虎爛甚麼效益問題 常識方面你是需要再 11/22 04:31
343F→ soria: 教育啦 11/22 04:31
344F→ soria: 之前做反同都還有過半 才兩年而已連遊行都沒人 笑死 11/22 04:32
345F→ Waterpig: 異性戀都沒辦法改變甲甲性向 怎麼就覺得甲甲可以 ㄏㄏ 11/22 04:33
346F→ topractise: 我想 所謂的效益考量 可能是指 改一次法VS改兩次法 的 11/22 04:33
349F→ topractise: 甲甲可以改變小小朋友的性向呀 傻傻的你~ 11/22 04:34
350F推 soria: 我就說報告給你也是白看…效益根本不是改一次兩次的問題 是 11/22 04:35
351F→ soria: 好幾百次的問題好嗎 11/22 04:35
352F推 IvanKun: 明明支持的都比反對的多 活在哪在平行時空啊XDDDDD 11/22 04:35
353F→ Waterpig: 對阿 那我們立場一致 直接改民法 比立專法方便 結案 11/22 04:35
354F→ topractise: 所以報告說的效益考量 並不是指要翻法條比對的問題嘛 11/22 04:36
355F→ Waterpig: 拿研究出來證明性向可以改變阿 ㄏㄏ 11/22 04:36
356F→ soria: 這份已經寫的很清楚了 所有相關法制領域都要改 實務上就是 11/22 04:36
357F→ soria: 要一直翻一直確認啦 真的好北七 11/22 04:36
358F→ IvanKun: 你說像梁文音恢復同性戀那樣嗎XXXDDDDDDDDDDDDDDDDDDDDDD 11/22 04:36
359F→ topractise: 支持的多 可能是因為民調內容不公開透明喔...不要騙自 11/22 04:36
361F→ Waterpig: 要是可以改 那堆恐同異性戀父母會不希望自己孩子改嗎 ㄏ 11/22 04:36
362F→ Waterpig: 你去找出哪邊有引導性問題阿 阿你又提不出來 哭哭喔 11/22 04:37
363F→ soria: 你是看不懂人話嗎“所有相關法制領域” 11/22 04:37
365F→ topractise: 什麼“所有相關法制領域”這幾個字在哪 PDF沒有阿 11/22 04:38
366F推 soria: 那“各個"會比較少嗎 11/22 04:38
367F推 Waterpig: 對不起 我是北七 才會在這裡XDDDDDDDDDDDDDDDD 11/22 04:39
368F→ soria: 還在跟我說文解字喔 腦子也是先天的 真的改不了 11/22 04:39
369F→ topractise: 總之 特別法 應該沒有抵觸的問題 你說的效益考量是指? 11/22 04:39
370F推 soria: 效益考量喔 就是因為你這種人在亂 所以德國公務員要一直在 11/22 04:41
371F→ soria: 各個領域法制確認啦 fuck 11/22 04:41
372F推 MBAR: 跟無法理性討論的人講那麼多幹嘛,傻傻的~ 11/22 04:41
373F→ soria: 這樣很沒效益啦 奇怪 前面已經寫很清楚了 你是看不懂字吧 11/22 04:41
374F→ topractise: PDF哪裡有寫各個領域要什麼法制確認的? 11/22 04:44
375F→ topractise: 你說德國效益怎樣怎樣 我看PDF就沒看到你寫的那樣 11/22 04:45
376F推 soria: 原來調整之前不用先確認的 你的腦袋還好嗎……XD 11/22 04:45
378F→ soria: 緩慢的法制調整 效益考量…… 你要找國文老師來嗎 11/22 04:46
379F→ topractise: 他所謂的緩慢的法制調整 是指 特別法的抵觸問題? 11/22 04:47
380F→ soria: 哪裡自己想的 明明就他們官員講的 11/22 04:47
381F→ soria: 沒牴觸你還調整個屁 11/22 04:47
382F→ topractise: 之前在說效益 是從特別法抵觸 然後找適用的法 是吧 11/22 04:47
383F→ soria: 不是 是先一一確認適用與否的問題 11/22 04:48
384F→ topractise: 全部都規定在特別法裡 我真的想不到有這麼難? 11/22 04:49
386F→ soria: 奇怪耶 人家都講了很清楚了 各個相關法制都要重新調整 還 11/22 04:53
387F→ soria: 有立法 11/22 04:53
388F→ soria: 為什麼你還是看不懂? 11/22 04:53
389F→ topractise: 我不懂的是全部訂在特別法 沒訂到的依普通法 這麼難? 11/22 04:54
390F推 Runna: 回歸依普通法不需要把同性寫進普通法嗎??? 11/22 04:56
392F→ Runna: 寫了特別法又說沒規定到的回歸普通法,啊請問你是把同性寫 11/22 04:58
393F→ Runna: 進去民法囉??? 11/22 04:58
394F→ topractise: 大部份都會寫在特別法 沒寫到的是以防漏掉 11/22 04:58
395F→ Runna: 註明是什麼?直接適用還是準用還是類推適用? 11/22 04:59
396F→ soria: “相關判決包括:2009 年關於同性伴侶與婚姻在工作撫卹金權 11/22 04:59
397F→ soria: 利之不平等、2010年關於同性伴侶與婚姻關係在繼承及稅法上 11/22 04:59
398F→ soria: 之不平等、2012 年關於同性伴侶與婚姻關係在公務人員薪資法 11/22 04:59
399F→ soria: 上眷補費之不平等、2013 年關於接續收養判決、2013年關於稅 11/22 04:59
400F→ soria: 法上同性伴侶與婚姻關係稅制之不平等。” 你看這些相關判決 11/22 05:00
401F→ soria: 有多少 11/22 05:00
402F推 Runna: 先回答所謂沒規定到沒規定到回歸普通法是不是承認要把同性 11/22 05:03
403F→ Runna: 婚寫進民法普通法先吧 11/22 05:03
404F→ Runna: 我只能說,別裝了,什麼沒寫到回歸普通法,設特別法目的是 11/22 05:09
405F→ Runna: 想要明文排除同性婚某些權益吧 11/22 05:09
406F推 Runna: 要設特別法可以啦,先說明特別法權益保障是優於普通法或是 11/22 05:13
407F→ Runna: 等於還是劣於普通法,先想清楚這大前提吧 11/22 05:13
408F→ topractise: 不同等 那就是要加進去特別法 真的不太難 可以嗎? 11/22 05:19
409F→ Runna: 昨晚就說了,立專法會造成兩種法律主體在權益上的雙向歧視 11/22 05:22
410F→ Runna: ,並且在未來修法須注意兩個法律是否有需同時修正之處還有 11/22 05:22
411F→ Runna: 兩個法律間主體轉換的施行法,還有就是六法全書頁數會多增 11/22 05:23
412F→ Runna: 加好幾頁,比起只要翻3頁的事情你卻跟我說翻5頁比較有效率 11/22 05:23
413F→ Runna: ??麻煩解惑一下這中間的效益比好嗎?? 11/22 05:23
414F→ Runna: 先回答我前面的問題吧?特別法衝突法效適用,普通法承認與 11/22 05:24
415F→ Runna: 否,權益保障優劣 11/22 05:24
416F→ Runna: 你不能只講說要設特別法,同時要清楚解釋特別法立法目的和 11/22 05:26
417F→ Runna: 權義內容吧 11/22 05:26
418F→ Runna: 我請教你的問題都已經是以設立特別法可能的前提上為基點, 11/22 05:30
419F→ Runna: 煩請解惑。 11/22 05:30
421F推 wushiny: R大認真了,像某t這種跳樑小丑只會不斷跳針而已,根本沒 11/22 05:54
423F推 Runna: 其實我另外想問婚姻平權方有處理男女結婚年齡的限制嗎?我 11/22 06:03
424F→ Runna: 承認我沒follow很深,不甚瞭解。 11/22 06:04
426F推 vsss: 要傻要歧視的人講再多也沒用 11/22 06:42
428F推 Rucca: 護家盟到底有沒有先讀過法律啊,戰力弱爆了 11/22 06:48
432F推 izna: 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事每次都有這麼多人看錯或看不懂啊 11/22 07:29
434F→ hua0207: 某帳號真會跳針... 11/22 07:37
435F推 gametv: T某都在跳針啊 11/22 07:58
437F推 beryll: 智障來的 11/22 07:59
439F推 bg00004: 你和教徒講理...那是行不通的! 11/22 08:07
440F推 U0215C023: 某id根本跳針 解釋完A 跳B 解釋完B 跳A 哪招 11/22 08:12
441F→ U0215C023: 直接修改民法,是最大效益,一直跳不成熟的國家,請問 11/22 08:17
442F→ U0215C023: 這跟馬宗時代一直喊未達社會共識,謝謝指教,有啥不同? 11/22 08:17
443F推 yoyodio: 到底鄉民是反對還是讚成,我都搞不懂惹 11/22 08:18
444F推 sh8882: 登愣反同都不進這一串 11/22 08:26
445F推 gsx7777777: 某T沒念過法律就不要一直搬"其他法律會受影響"的笑話 11/22 08:39
446F→ gsx7777777: 講專業點,法律講求一體適用並簡化,多立專法哪裡好? 11/22 08:40
447F推 kshssoar: 民法稱父你還不是叫爸爸較很爽 變雙親你就會叫雙親? 11/22 08:45
448F推 bt222: 某t不要秀下限了 身為異性戀我覺得非常可恥 11/22 09:20
449F推 barucher: 立專法的行政成本超高的好嗎...一看就知道不懂 11/22 09:23
450F→ bbaad: 學者治國就是現在台灣的現況 11/22 09:48
455F推 blxbl: 居然覺得同性戀要看醫生?你就快承認自己是從中古時代穿越 11/22 10:31
456F→ blxbl: 過來的吧 11/22 10:31
457F→ HsuTW: 感覺沒人回答到 取消父母稱謂之後要改成甚麼? 11/22 10:36
458F推 Jim43: 全體跳針中,正反雙方都回答不出所以然XDDD 11/22 10:46
459F推 casperrrr: 比起邪教通靈 這篇專業學者的表達還比較可信 11/22 12:03
460F推 SHIU0315: 某帳號………………去參加缺愛盟感受一下溫暖好嗎 11/22 13:36
462F推 ayakiax: 快跟身邊8+9說,正確罵法是幹你雙親二,免得日後被人噓 11/22 14:42
464F→ ayakiax: 身份証開頭男生1女生2啊 11/22 16:11
465F→ comebuy01: 「婚姻」這兩個字也該改掉,因為都是女字旁 11/22 20:15
466F推 vykxtoz: 只想問一樓真的有統計過修民法跟立專法的行政成本嗎?還 11/22 20:34
467F→ vykxtoz: 是你“感覺”“認為”而已呢?可以麻煩你提出證明嗎? 11/22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