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哪條比較大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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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得通的話 政府發包工程得標廠商拿賺錢 廠商有做事沒有掛名不做 所以賺到的錢怎麼用都是他的自由 他一部分回捐給發包單位做公積金花 這合法又合理嗎? 這就叫做收回扣好嘛 助理領的薪水、加班費是政府補助來的 如果有回捐這跟收回扣有什麼差別? ※ 引述《haidai (haidai)》之銘言: : 我覺得蠻值得探討的一點啦 : 以前聽到的都是掛“人頭”詐領 : 就是沒上班,只是掛名,錢直接給立委/議員 : 這種不用說,大家都知道違法 : 那今天變成真的有上班,先不說到底當事人是誰 : 當然前提就是真的真的有上班 : 那這部分助理領薪水就合法且合理吧 : 後面私人要回捐辦公室多少錢 : 邏輯上來說是私人用途,應該是沒問題的吧? : 除非今天說回捐是強制性,非自願 : 這才有法律問題吧? : 講誇張一點 : 今天助理是兼職的,有做事領錢,很正常吧? : 他把另一邊正職薪水捐過來辦公室可不可以? : 捐的比助理薪水多可不可以? : 事情就這樣而已 : 有做事,OK : 自願非強制,OK : 那就都OK : 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37.1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7865965.A.211.html
1Fvbox: 廠商自願的是不是就可以? 11/08 08:07
2Fdakkk: 回扣是對外部單位 內部喬好的東西不會是回扣 11/08 08:07
3Findium111: 國營事業的算內部,這樣搞也可以嗎? 11/08 08:08
4Fq347: 誰國營事業? 11/08 08:10
5FScion: 喬好的不會是回扣我笑了,哪條法律這樣寫?柯CF教的? 11/08 08:12
6Fdakkk: 回扣是抽象概念 到是你 覺得那條法律有符合構成要件? 11/08 08:17
7Fdakkk: 罪行法定主義指的就是要清楚定義的行為才會定罪 11/08 08:18
8Fdakkk: 沒常識不用在這亂嗆 11/08 08:18
9Fms883050: 都是貪污啦 11/08 08:24
10Fms883050: 貪污有幾千年歷史了,4啪還以為自己最聰明沒人想的到, 11/08 08:27
11Fms883050: 把檢察官法官當塑膠啊。 11/08 08:27
12Fms883050: 笑死,先想怎麼探監比較實際啦,現在高一定開始跪求以前 11/08 08:30
13Fms883050: 的助理回來簽名啦。 11/08 08:30
14FTheoEpstein: 土城很近 11/08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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