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噓 : 抓交替 05/09 18:47
2F推 : 放任男童在溪邊亂看怪我囉 05/09 18:47
3F推 : 溪邊到底有什麼魅力,蚊蟲很多吧 05/09 18:48
4F→ : 溺水本來就會抓東西 05/09 18:48
5F推 : 沒辦法跟妹子去溪邊玩的人無法體會 05/09 18:49
6F→ : 8+9家庭沒常識很正常 05/09 18:49
7F→ : 帶兒子跑去看人溺水結果兒子不小心滑下去還要怪死人 05/09 18:49
8F推 : 莫非定律 武界壩下游露營 暗夜溪水暴漲沖走4條人命 05/09 18:50
9F→ : 達爾文天氣熱就要出來賺錢了 真的好辛苦 05/09 18:50
10F→ : 烤肉跑去那麼危險的地方幹嘛,有小孩,這父母真會選地點 05/09 18:51
11F→ : 不守法又愛找民代關說 這就是最美麗的風景 05/09 18:51
12F→ : 接下來新聞會出現三峽大豹溪之類的 05/09 18:51
13F推 : 對一定要究責到底。那個無視告示牌危害兒童的成年人是哪位 05/09 18:52
14F→ : 低端家長與愚蠢同事出遊,不敢承受傷害。 05/09 18:52
15F→ :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就算看熱鬧 也要站遠一點 05/09 18:54
16F→ : 要游泳 不會去游泳池喔 05/09 18:56
17F推 : 大豹溪 竹圍海水浴場暖身中 05/09 18:57
18F推 : 達爾文 05/09 18:58
19F推 : 下次不要這樣了喔 05/09 19:02
20F推 : 天氣一熱 就一定有人在溪裡溺水 每年都不例外 該說台灣 05/09 19:02
21F→ : 台男 05/09 19:03
22F→ : 人愚蠢還是不怕死呢?推文還有以帶妹到溪邊玩當炫耀的 05/09 19:03
23F→ : 事 實在無言啊 05/09 19:04
24F→ : 每年溺死多少學生 真的是死不怕的 05/09 19:04
25F→ : 溺水不會判斷抓到什麼 只能怪你沒顧好 05/09 19:05
26F噓 : 下次不要再去野溪囉 05/09 19:10
27F推 : 8+9每年都要帶妹去大豹溪跳水逞英雄 沒死就能獲得交配權 05/09 19:12
28F→ : 看那家屬刺青刺那樣 可以想見工地素質 05/09 19:13
29F推 : 就說現在只剩兩種人在生小孩 有錢人跟8+9 05/09 19:15
30F噓 : 告啊!不過對方肯定也沒錢賠 應該只能找國賠了 05/09 19:20
31F→ : 8+9害死+9兒 05/09 19:20
32F推 : 還能說什麼呢?(嘆氣 05/09 19:21
34F推 : 白目父母去那種深潭玩水,還不顧好小孩 05/09 19:21
35F→ : 8+9不意外啦 社會低端畜生 05/09 19:22
36F→ : 上個月一樣頭汴溪才淹死一個 05/09 19:22
37F推 : 這種地方讓小孩脫離視線 那就讓達爾文發揮他的作用吧 05/09 19:27
38F推 : 人都死了指控他幹嘛 05/09 19:43
39F噓 : 誰叫你要去河邊烤肉 05/09 19:45
40F推 : 這種的 真的保持冷靜 走上岸就好了 05/09 19:47
41F→ : 有些人會緊緊把你抓住 掙脫這種人才是重點 05/09 19:48
42F推 : 指控,才能稍微心安 05/09 19:49
43F推 : 只看到一個想撇責任的父親 05/09 19:49
44F推 : 問你老公啊 05/09 19:53
45F推 : 其實跟喝醉沒關 沒經過訓練的人 溺水後本來就會本能抓東 05/09 19:53
46F→ : 西 以前都有教過 遇到溺水別直接下去救你會被他抓下去 人 05/09 19:54
47F→ : 在掙扎時力氣很大 05/09 19:54
48F推 : 啊當下你怎麼不把孩子喊過來?有這麼忙嗎 05/09 19:58
49F推 : 抓交替(物理 05/09 20:00
50F推 : 那大人在哪裡? 05/09 20:18
51F→ : 每年都會上演 05/09 20:26
52F噓 : 怪東怪西 怎不怪自己沒顧好 05/09 20:32
53F推 : 有告示牌禁止進去 家長帶小孩去危險地方該追究責任吧 05/09 20:34
54F推 : 爸爸好意思說要究責,帶小孩去禁止進去的地方最該究責 05/09 20:40
55F推 : 按我之前發的文 很多人覺得只有告示牌不夠強烈呢 05/09 20:43
56F→ : 那個人也死了,要如何究責? 05/09 20:58
57F推 : 這水潭看起來很平靜但顏色很深,有當地人說法嗎 05/09 21:02
58F推 : 一面之詞看看就好,搞不好過幾天故事就不一樣了 05/09 21:10
59F推 : 國賠一定贏不了的,搞不好國家還會告家長 05/09 21:21
60F→ : 實歲未滿七歲小孩,那家長肯定要擔看護不周責任 05/09 21:22
61F噓 : 北田大橋 其實很窄。 05/09 21:23
62F→ : 法源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 05/09 21:26
63F→ : 家長將孩童置於易發生危險之環境且疏於看護 05/09 21:28
64F推 : 溺水時本能就是那樣,所以通常是等人暈了再去撈起來 05/09 21:35
65F推 : 小孩是被爸爸害死的 05/09 21:45
66F推 : 大意了 沒閃 05/09 21:58
67F推 : 帶小孩去有警告危險的地方,一出事家長就不要怪東怪西 05/09 22:00
68F→ : 對方也死了,告了可以得到什麼? 05/09 22:01
69F→ : 對方也死了 他該不會想要國賠吧?? 05/09 22:05
70F推 : 幹嘛去那種地方玩水 一點危機意識都沒有 05/09 22:14
71F推 : 大人為何要帶小孩去危險地方 05/09 22:33
72F→ : 政府少子化政策~成功! 05/09 23:21
73F→ : 以前在中部野溪也遇過,大人喝醉帶小朋友去溪邊玩,小朋 05/09 23:35
74F推 : 低端日常 05/09 23:35
75F→ : 友二個溺斃 05/09 23:36
76F噓 : 有牌子寫禁止烤肉戲水耶........ 05/10 00:27
77F推 : 低端家長甩鍋給死人 05/10 01:20
78F噓 : 擺明就想卸責 推給死人 垃圾一個 05/10 07:45
79F推 : 看不懂中文告示牌,我們也莫可奈何 05/10 08:49
80F→ : 都設牌禁止戲水了 達爾文理論再度驗證 05/10 09:40
81F推 : 男童媽媽屁股怎麼濕一片? 05/10 10:31
82F推 : 家長問題比較大 05/10 12:12
83F推 : 這裡禁止烤肉玩水,很多人偏偏鐵齒 05/10 12:34
84F推 : 爸媽不抓去關哦,害死小孩 05/10 12:53
85F→ : 旁邊都有告示牌警告,禁止下水的,出事後在講這些都沒 05/10 14:37
86F→ : 用了 05/10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