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有人昏倒路邊敢救嗎?北市旁觀者施救率僅31.3%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有人昏倒在路邊,你敢救嗎?成人猝死最常見原因為心臟不規則跳
動,此時若能實施心肺復甦術(CPR)和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AED)可以提升存活率,雖然衛福部早在102年1月16日修訂「緊
急醫療救護法」,明定
「救人免責」,但台北市衛生局今(5)日
公布,經消防局統計,台北市旁觀者施救率僅有31.3%,仍有進步
空間。
台北市衛生局截至105年11月底,在台北市公共場所已設置1,448台
AED;同時,105年迄今已有11萬3,287位市民完成CPR加AED急救教
育訓練,為歷年最高。該局統計,105年1月至10月台北市公共場所
發生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計637案件,經在場
民眾協助使用
AED電擊施救共有26名,且有10名患者康復出院,回歸正常生活。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何叔安表示,成人猝死最常見原因為心
臟不規則跳動,此時如果
立刻施予CPR將使病患存活率達3-4﹪,若
能
CPR搭配AED施作,存活率提升至14﹪。更可貴的是在病患昏倒1
分鐘內施行AED電擊,
心跳回復正常的機率高達9成,由此可知旁觀
者施救為極重要的救命關鍵。
為了提升旁觀者施救率,衛福部已經在
102年1月16日修訂「緊急醫
療救護法」,引用英美法中
「救人不受罰」精神,明定
「救護人員
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
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就是希望民
眾看見昏倒案件,可在法律的保障下,能勇於伸出援手並使用急救
設備拯救寶貴生命,將可避免因顧慮法律責任而不願對緊急傷病患
者施予急救。
然而,台北市消防局統計,台北市旁觀者施救率僅為31.3%,與先
進國家(30%-40%以上)相比,仍有進步空間。有鑑於此,北市衛生
局業於11月起在各大公共場域,如捷運車站、台北轉運站、台北市
公車車體等張貼宣導廣告,呼籲共同提倡「救人救已好身手,勇敢
救人不用怕!」觀念。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etn.com/e/News.aspx?NewsID=204439
5.備註:
這樣就不怕被家屬告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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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VizZ: 25歲以下清秀D罩杯 12/05 17:33
5F推 gaym19: 免責還是可以告啊 不會有事而已 12/05 17:33
6F推 if2: 我又沒333萬 12/05 17:33
7F→ a1467171: 救死免責 救活結果被找麻煩呢 12/05 17:34
9F噓 jj980734: 被吉了就算無罪也是要跑法院阿 12/05 17:34
10F推 fuhaho: 他告還是照樣跑法院 何苦呢… 12/05 17:34
12F推 mn435: 萬一有啥病呢 頂多幫叫救護車 12/05 17:34
18F推 mig: 但是醫療人員就不是;所以看到路倒,要嘛裝死,要壓最好祈禱 12/05 17:35
19F推 sandy0717c: 免責還說能告啊...無罪但依舊要跑法院誰會想做 12/05 17:35
20F→ archon: 正妹我會,先解開胸部束縛物;肥宅就祝他早日脫離輪迴 12/05 17:36
21F→ yyc1217: 333萬的判決真的嚇壞大家了 修再多法也免除不了民眾的恐 12/05 17:36
22F推 saiulbb: 免責可是還是有人會告阿 誰敢冒這風險 12/05 17:36
23F→ mig: 壓回來;有同事路邊幫忙C,C回來變白菜也被告,衰小 12/05 17:36
25F→ sandy0717c: 不過為什麼急救人員不能免責啊...?有誰知道嗎? 12/05 17:36
26F→ VVizZ: 搞不好改告性騷擾 12/05 17:36
27F→ yyc1217: 而且就算真的不罰還是得花時間跑法院 誰敢請假 12/05 17:37
30F推 sabrina2597: 主要是因為家屬心態......真的有些是救活免責 死了 12/05 17:37
32F推 Isveia: 任何人有300萬新台幣都可以救人,如果沒有?那就小心被吉 12/05 17:37
34F推 kosuke: 「救人免責」 但是恐龍家屬不會放過你 12/05 17:38
35F→ Civan: 沒補踹一腳就很好了,還救? 12/05 17:38
37F推 mig: C回來變白菜也被吉啊!不說判決結果,光跑法院的壓力就 ... 12/05 17:39
39F推 cvn65: 你幫我跑法院嗎? 車馬費咧?誤餐費咧?要是因而被開除 誰負責 12/05 17:39
40F→ SuperUp: 會告你肇事丫 還是很煩 12/05 17:39
41F推 IdleLife: 沒跑過法院的不知道有多累, 還是不救 12/05 17:39
42F→ drigo: 不要雞婆比較好,即使免責,家屬還是會照三餐到你家樓下或 12/05 17:39
44F→ drigo: 公司堵人騷擾 12/05 17:40
45F推 VVizZ: 反正不是我的親人我是不會出手的 12/05 17:40
46F推 cbstgb: 幾乎都是能避免跑法院就避免 12/05 17:41
47F→ mig: 急救過程本來就很多狀況,沒辦法做到完美不要輕易出手 12/05 17:41
50F→ sabrina2597: 死了你負責嗎? 之後脫離險境說個謝謝 至於道歉?沒 12/05 17:42
52F推 archon: 立刻施予CPR將使病患存活率達3-4%,表示96%+ 會死掉 (嚇! 12/05 17:42
54F推 VVizZ: 而且AED雖然會自動判斷但也要施救的人確認要不要用 12/05 17:43
55F→ wind137: 是刑法免責還是民法免責還是都是阿 12/05 17:43
56F→ VVizZ: 又不是人躺在那就要準備電..搞不好需要的是CPR 12/05 17:43
59F推 u48652004: 免則還是會被告,然後不起訴,誰要淌混水 12/05 17:47
60F→ winiS: 一個案例嚇死全台。叫法官去救 12/05 17:48
61F推 sid300: 萬一施救有瑕疵還是可以提民事賠償 12/05 17:48
62F推 whipzj: 花時間跑法院就飽了 12/05 17:49
66F推 jim543000: 我比較怕被人壓到肋骨斷裂插入肺部死亡 12/05 17:53
67F→ chosenone: 就算免責 如果對方一直打電話或去你家一直魯 誰負責? 12/05 17:54
68F→ zegale: 幫忙叫救護車就好 12/05 17:55
69F噓 jomaysong05: 屁 家屬心態就是告看看有沒有錢拿 跟母☆有87%像 12/05 17:55
70F→ orfan: 31.3算很低嗎? 是跟什麼情況比算低??? 12/05 17:56
71F→ lazo: 路邊救人現在是炫富的方式之一啊! 12/05 17:56
72F推 aspd193: 笑死 我朋友就被吉 只不過檢察官直接不起訴 12/05 17:56
73F推 darknote: 刑民法上免責 但前提要符合緊急避難 某項不符合就賠到死 12/05 17:57
75F→ darknote: 救人活的沒事 但救人救對方又剛好掛掉的話 應該還是被告 12/05 17:59
76F推 saedn: 讓有愛心的人去救!! 12/05 18:01
78F→ Khadgar: 不小心救到法官怎麼辦? 12/05 18:03
79F→ Khadgar: 台灣法律在玩這種灰色地帶的宗旨就是賞惡罰善 12/05 18:04
80F噓 kinomon: 紅明顯 救護人員以外者 12/05 18:04
81F→ realmeat: 這新聞的說法有點怪北市31%多, 先進國家30~40... 12/05 18:05
83F→ lbowlbow: 垃圾家屬跟恐龍法官,你敢救? 12/05 18:06
84F→ realmeat: 先進國家60以上甚至80再說我們少吧.. 12/05 18:06
86F推 HANJIUN: 一樣告啊 家屬死纏爛打 煩都煩死了 12/05 18:09
87F推 wylscott: 還不是家屬愛亂告 救人反吃官司誰要 12/05 18:09
88F推 Cruel2: 記得這法律的條文是法官"得"減輕或免責,你免不免責要看法 12/05 18:09
89F→ Cruel2: 官心情。沒300萬不要下去,不出手期望值等於0,出手小於0 12/05 18:10
90F推 guardangle: 先被家屬白打一頓,然後到家裡公司抬棺抗議騷擾討錢 12/05 18:11
92F→ wind0710: 救活-->兩個字"謝謝" 沒救活-->告到死 12/05 18:14
93F推 zeanmar: 好像講錯了吧救護人員在非值勤時間也是免責不是? 12/05 18:15
94F→ zeanmar: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 12/05 18:17
95F→ zeanmar: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12/05 18:17
96F推 Arsene40: 旁邊拍照打卡上傳臉書啊 自然有專業的來救 12/05 18:17
97F推 nxdwx: 不罰又不是不能告,被告很麻煩的 12/05 18:17
98F噓 TinWay: 法官會坐在辦公室內說你有過失… 12/05 18:20
100F推 bluelune: 救人免責 請先自己舉證是在救人 12/05 18:23
101F推 wiydluck: 誰說就活就沒事... 重點是 免責 就不用上法院審理嗎? 12/05 18:24
102F噓 snane: 真正有CPR和用AED經驗的人超少,救了會有用嗎… 12/05 18:24
103F→ wds824: 免責歸免責,你還是要上法院…… 12/05 18:25
104F推 icepet0015: 好奇,之前救人還被法官判有罪的是哪一篇? 12/05 18:25
106F→ snane: 被家屬看到CPR前兩下就把肋骨壓斷,不告你才怪 12/05 18:26
107F推 zone0317: AED會講話教你怎麼用它 只要聽得懂中文保證會用 12/05 18:27
108F推 Smilepotato: 救人被告的比率是多少應該來討論一下.... 12/05 18:28
110F噓 k66787: 救人還要準備本票家產不方便 12/05 18:30
111F噓 Darius: 免責是免責,被告一樣得跑法院 12/05 18:30
114F推 ISNAKEI: 26個裡 被吉的不知道有幾個 12/05 18:42
115F推 ienari: 哈哈天龍人哈哈 12/05 18:44
116F噓 hw1: 什麼爛新聞 被吉了這些官是要幫忙出庭嗎 12/05 18:45
118F→ leinru: 救了不是被告就是詐騙,別救好 12/05 18:50
119F→ hdxyz: 有300萬的話 可以考慮 12/05 18:54
121F噓 capcombio: 鬼島法官:死者為大 仍需負道義責任 賠點錢吧 12/05 19:08
122F推 EggAcme: 口袋不夠深 千萬別救人 12/05 19:11
123F推 Nicemaker: vv搞笑歐,交給機器判斷,有問題也是機器啊 12/05 19:16
124F推 reaturn: 神經病才會救,除非自已的至親 12/05 19:25
125F推 fcz973: 適用緊急避難還是有避難過當的問題,弄歪了照樣法院跑不完 12/05 19:25
126F推 Simonfenix: 人家抬棺到你家門口PLAY的時候免責又怎樣呢? 12/05 19:26
127F噓 tttjjj: 存活率14% 相對的高達86%接近87%救不活,還會被家屬盧或被 12/05 19:26
128F→ tttjjj: 告施救太慢,被懷疑那麼好心救人會不會是肇事者,幹嗎沒汴 12/05 19:27
129F→ tttjjj: 存活率14% 相對的高達86%接近87%救不活,還會被家屬盧或被 12/05 19:27
130F→ tttjjj: 告施救太慢,被懷疑那麼好心救人會不會是肇事者,幹嗎沒事 12/05 19:27
131F→ tttjjj: 往身上抹史 12/05 19:27
132F噓 dsfrf: 免責照樣告...檢察官讓你跑法院就飽了 12/05 19:28
135F推 lion3210: 刑法都說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12/05 19:32
136F噓 tttjjj: cpr救活但壓斷勒骨不用負責嗎?吉死你 12/05 19:32
138F推 beryll: 敢, 教急救已14年 12/05 19:35
140F推 dragon159: 被告要跑法院 很麻煩的 就算不能告 家屬三不五時跑去你 12/05 19:39
142F→ QQmouse: 幫忙打電話報案就很好了 12/05 19:42
145F推 mess: 叫叫ABc 12/05 19:48
146F噓 fraser0136: 幫忙叫救護車就不錯了,台北雞掰人那麼多... 12/05 19:52
147F噓 JameC: 救不活反而被告,誰想淌那渾水?腦殘家屬無藥醫 12/05 19:53
149F推 minigg: 路過的醫護不適用,沒用。。。 12/05 20:25
150F推 IanLi: 告還是能告啊 只是符合前提不會被起訴而已 12/05 20:59
151F推 bij831: 怕被告,還是不了 12/05 21:04
152F推 icexfox: 救回來結果植物人,是不是會被告到死._.) 12/05 21:25
153F推 ice2240580: 看到某些推文覺得還是不救好 AED是把心臟電停 12/05 21:33
154F推 sorryfly: 醫護人員都常常上被告上新聞了... 12/05 21:33
158F推 ivorynut: 北市衛生局又不是立法院,沒權力免責..... 12/05 22:35
159F推 ivorynut: 看錯,原來有立法惹@@ 讚讚喔 12/05 22:37
161F推 Kenqr: 免責不就不起訴了 怎麼會跑法院 12/05 22:45
162F推 mizuhara: 那也得看檢察官法官這票人馬有沒有記得更新韌體啊www 12/05 22:59
164F→ b7061334: 救人免責,民事訴訟一樣告 12/05 23:00
165F噓 infor: 笑死了,只是適用免責,而不是直接免除 12/05 23:02
166F推 tkglobe: 運氣好不起訴->家屬到你家抬棺 運氣不好->跑法院 12/05 23:06
167F推 lluunnaa: 救不活被反吉,還是拿手機請專業的來吧! 12/05 23:33
169F推 pisceswu: 吉人SOP 不管事情對錯,先帶風向把事情鬧大,拿到$$,讚 12/05 23:41
170F推 Addidas: 恐龍法官一堆 就算免責他家屬不理性鬧你怎辦 花錢花時間 12/05 23:52
171F推 Kingkuo: 免責,但是怕被吉要上民刑庭法院,民事要請律師吧,去跑 12/06 00:14
176F推 ck290996: 我覺得這個比例很高了耶! 12/06 03:55
177F噓 www2967: 恐龍法官 鬼島法律 過去籃不改現在綠一樣 一群廢物 12/06 07:18
179F推 gncn: 這比例令人驚訝的高 12/06 08:53
180F推 tmmtilc: 智障才去救 別跟自己的人生過不去 12/06 09:45
181F→ ptckimo: 撿屍免責都不見得願意了 12/06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