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朋友目前還在煩惱如何解決這件事,我自己幫他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該如何解決,只好上來求助大家。
文長,不喜請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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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緣由是這樣的:
目前單身的朋友A大約在一年半前與交往三年的前男友B分手,分手的原因為B在外面偷吃好幾個女生,A從其中一位女生口中得知這件事情,但是分手當時卻以沒感覺膩了為理由,主動向B提分手,而當時的B不知道A曉得他偷吃的事,也只好默默的接受此提議。
直到三個禮拜前,幾個兩人的共同死黨忽然極力說服A與B重新復合,A則表明自己不可能接受B,且覺得B偷吃很噁心。幾位死黨此時卻責怪A事情都過去了,B亦有所悔改,為何不原諒他?A還是堅決反對。
在那次會談之後幾天,A在平時游泳的泳池遇到B,由於當下泳池沒什麼人且B身高193又練過跆拳,A直接被B用手緊緊扣住不能動,B開始質問A:「為何不接受復合的請求,是不是有新的男友,我給你一個月的時間處理跟他分手,我知道你那時候知道我偷吃才跟我分手,但是那是他們先主動的,我也悔改了,你知道我還是愛你的吧。」並強行對A脖子種草莓與摟腰,A當下是直接嚇傻,後來才回神說:「已經分手那麼久A就直接被B直接用手緊緊扣住不能動,了,我對你只存有厭惡與討厭,不要再來打擾我的生活。」此時B還是持續跳針上述那些話,約二十分鐘後才放A離開。
那天後B開始了這幾樣騷擾動作:
1. 固定時間傳簡訊或打無顯示號碼的無聲電話騷擾,包括半夜時間,有時一天會收到上百封簡訊。
2. 頻繁的出現在A家或公司門口站崗,不管上班時間、下班時間、吃飯時間都有機會遇到,剛開始的幾天B還會強行抓住A不讓她逃離,後來礙於有鄰居而動作比較收斂,但還是每天在門口站崗直到遇見A才離去。(A家人皆在國外,家中只有她一個人,所以每次出門或回家都要戰戰兢兢)
3. 由於A平時比較悶騷,所以好友圈決大部分都跟B重疊,因此B說服那群好友站在他那一邊勸A回頭並責難她,還威脅A:「反正朋友都在我這邊,如果遠離我就等於沒有其它朋友好依靠了。」
近於崩潰的A只好做了以上事情應對:
1. 去電信公司申請黑名單號碼,並使用黑名單app,但是B在那之後轉換另一支門號騷擾,這部分還好,因為只要繼續黑單他就沒輒。
2. 有向擔任警察的學長求助,但目前法規對於此類門口站崗的事情無法管束,對方說目前只有請警員護送A回家這方法有幫助,但總不可能沒次出門或回家都請警察協助,因此偶爾有效。再來有考慮換工作和在外面租屋,但A目前公司待遇不錯加上她職位已經是主管層級,所以捨不得丟辭呈;租屋方面則害怕B從公司跟蹤A回家,照樣會發現新的租屋處。此部分是目前最大難題。
3. A下定決心跟那群已經變心的好朋友切割,反正朋友再交就有,知心的幾個還在就好。
4. 試著和B溝通要他放棄與遠離,結果B一樣像是腦袋短路般的聽不進去,並LOOP地回說:「我會一直等你直到你回心轉意的一天,我知道你只是一時被蒙蔽雙眼,我知道你還是愛我的,你如果和現在男友分手說不出口,我可以幫你說。」。這幾天還傳了一封內容令人噁心的簡訊:「是不是我那天種草莓種不夠多,你才沒感覺呢?早知道那一天就多種幾口。」,也間接讓A每天睡覺都會因此做到類似的惡夢而嚇醒。
由於A住桃園而公司地點在竹科,而我住台北且又是男生,因此在住的方面我沒能幫得上忙,只能試著逗她與安撫她的情緒。另外一位女性好友則人在對岸深處工作,想了很多方法也是無能為力。
現在A出門都要提心吊膽,連玩個LoL也會被查對戰紀錄,出門運動、吃飯、逛街等等都生怕被跟蹤,現在已經漸漸開始封閉與放棄自己了。希望能有好或可行的建議讓她早點脫離這生活...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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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是尋找一個完美的人,而是學會用完美的眼光欣賞一個不完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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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abc06: 會追到門口跟公司的人真的超可怕 08/28 08:29
6F推 Xiang2You4: 把這篇給共同朋友看,如果他們還是腦殘跳針說服原諒, 08/28 08:30
7F→ Xiang2You4: 就反問他們是否接受出軌;渣男的部份,種草莓後去驗傷 08/28 08:30
8F→ Xiang2You4: 提告傷害跟妨礙性自主,然後順便把事情告訴對方父母, 08/28 08:30
9F→ Xiang2You4: 公司方面,假設鬧大,就第一時間要解釋清楚,免得造成 08/28 08:30
11F→ XSZX: 讓那些死黨去死.... 08/28 08:30
13F→ untilnow: 建議花點下班時間去參加新竹武術性社團,過一陣子後問 08/28 08:32
14F→ LienPig: 賭在門口警察好像也無法管? 08/28 08:32
15F→ untilnow: 桃園有沒有得練習, 之間你會遇到蠻多有血性有技術的人 08/28 08:32
16F→ XSZX: 簡訊內容可以告性捎擾了... 08/28 08:32
17F→ untilnow: 然後把你的故事告訴一起團練朋友, 08/28 08:33
18F→ XSZX: 隨身攜帶防身工具像水果刀.... 08/28 08:33
19F→ untilnow: 有時候他們也在期待著一個反擊的機會 (誤) 08/28 08:33
20F推 abc06: 你最好準備一把防身刀 盡量避免單獨出門 08/28 08:34
21F→ XSZX: 最後,她自己堅強不起來就沒救了.... 08/28 08:34
22F→ ifbii: 泳池没救生員??公司能否請長假?? 08/28 08:35
23F→ bossonwin: 已經造成原po實質上的困擾 搜證找律師商討 隨時錄音錄 08/28 08:41
25F推 LienPig: 就說會賭到家門口的都有恐怖傾向 你保重 08/28 08:43
26F推 ansonap: 種草莓已經可以用性騷擾去警局報了... 08/28 08:43
27F→ bossonwin: A態度越軟弱 越被欺負 游泳池的時候就應該當場大聲喊叫 08/28 08:45
29F推 lovetoo: 泳池那邊已經是妨害自由了,看有沒有監視器拍下來,直接 08/28 08:46
31F→ bossonwin: 先請A買一些防身器材 像是高音頻的警示器等等 以備不時 08/28 08:50
33F→ raok: 目前我想到是建議她到警局申請民事保護令。另外上面建議的防 08/28 08:52
34F→ raok: 身術部分她也有學過跆拳,但是沒B的段位高,有試著掙脫但是 08/28 08:52
35F→ raok: 雙方體型跟力氣差距太大了無解。蒐證請律師提告性騷擾的部分 08/28 08:52
36F→ raok: 我會跟她商討看看。泳池救生員那一部分因為是到親戚所開的泳 08/28 08:52
37F→ raok: 池,親戚以為兩人只是要談話敘舊,因此在現場的救生員被支開 08/28 08:52
38F→ raok: 了,亦由於驚嚇過度無法及時求救。 08/28 08:52
39F→ untilnow: 學柔術會比較好 拉到地版後跆拳的段位優勢就沒了 08/28 08:53
40F→ untilnow: 而且重點不是她學了什麼, 而是她交到了哪些新朋友 08/28 08:54
41F推 drw6sd6r: 光是種草莓的部分就可以辦了... 08/28 08:58
42F推 abc06: 準備錄音筆 錄下來 加上那些簡訊等等 已經有騷擾行為 08/28 09:03
43F→ abc06: 在住宅跟公司前賭人就要調監閱器 08/28 09:03
45F推 abc06: 不過報警無法防暴力行為 最好重訓+練武術+準備防身刀 08/28 09:13
46F推 zqa: 留職停薪先躲起來 08/28 09:29
47F推 susanna026: 覺得 那就在新竹租房子 暫時就不住桃園 逃 離的遠一點 08/28 09:37
51F推 u48652004: 錄音存證,依恐嚇或妨礙自由路線,找生活法律版詢問 08/28 09:41
52F推 ytw8216: 報警提告,遠離那群人,朋友真的要慎選 08/28 09:41
55F→ love110257: 這種渣男我看是沒被人打過啦,建議a找有力人士 08/28 09:47
58F推 arbee: 告他 強制罪跟性騷擾都有 08/28 10:01
59F噓 oklaohya: 這種渣男就是要拿球棒打斷他的腿 08/28 10:02
60F→ arbee: 原po小心安全 搞不好那男的到時候誤以為是你介入 很可怕的 08/28 10:02
61F推 e9527: 保護令給他請下去,若再有違法保護令之情事,通知警方以現 08/28 10:11
62F→ e9527: 行犯逮捕之。 08/28 10:11
63F推 SDCREW: 建議再遇見他就大叫色狼給他好看,如果A態度軟弱那就無解 08/28 10:13
68F推 jpd: 練武術是沒用的,無法克服量級差距,保護令先伸請到時候上法 08/28 10:24
69F→ jpd: 院讓全台灣都知道這是誰,缺朋友就我來當,垃圾前男友不知道 08/28 10:25
70F→ jpd: 在跩什麼 08/28 10:25
73F推 morphology: 覺得防狼噴霧會比刀子好,刀子最後也可能被對方用來 08/28 10:35
75F推 q22w: 告他阿 08/28 10:37
76F推 Coslate: 種草莓簡訊可以告了吧 08/28 10:40
78F推 zop: 不是要問當警察的朋友,是要去「報警」,收到的簡訊,電信紀 08/28 10:44
79F→ zop: 錄都是證據,另外也可以跟鄰里長反應有陌生人行跡詭異,要求 08/28 10:45
80F推 dl123: 身上帶防狼噴霧器 08/28 10:45
81F→ zop: 裝監視器,保護自己、反擊的方法不少,退縮絕對不是其中之一 08/28 10:46
82F→ dl123: 一定要提告 讓他知難而退 08/28 10:46
83F→ zop: 現在連FB的訊息都可以當證據了,那些狗屎朋友責罵妳而妳堅持 08/28 10:47
84F→ zop: 不復合的對話,都會是反擊那傢伙將來在強制罪上說,妳被吻是 08/28 10:47
86F→ zop: 妳自願的脫罪謊言上的反證 08/28 10:48
89F推 zop: 有個東西我覺得比防狼噴霧好用,畢竟要用防狼噴霧,你還是要 08/28 10:52
90F→ zop: 有面對爛人的勇氣,不如身上帶兩個那種一拉就大響的警報器, 08/28 10:53
91F→ zop: 遇到問題就拉吧,不知道有沒有「救命啊!」的語音版本.... 08/28 10:53
93F推 sexymuse: 對方沒有做出危害妳的事警察就無法管,但可以蒐集證據報 08/28 11:06
96F推 skuderic: 一堆豬朋狗友 = = 叫他們家裡人把狗管好 不要出來亂咬 08/28 11:08
98F推 Ting83: 他以為他在演連戲劇還是言情小說= =什麼霸道總裁之類的鬼. 08/28 11:10
99F→ Ting83: .....看起來....可以構成誹謗(朋友那邊)、性騷擾、強制 08/28 11:10
100F→ Ting83: 猥褻(摟腰)、傷害(種草莓)、妨礙自由(站崗導致不太 08/28 11:10
101F→ Ting83: 敢出門)、強制罪(抓住她那個應該算)、侵入住居好像勉強 08/28 11:10
102F→ Ting83: 可以(?)@@建議找律師或是去法院找檢察官,起碼妨礙自 08/28 11:10
103F→ Ting83: 由是非告訴乃論,在處理好之前看能不能去朋友家借住吧.... 08/28 11:10
104F→ Ting83: 覺得可怕 08/28 11:10
105F→ sexymuse: 這種人就是吃定妳無援,認定妳不敢反抗,只要妳尋求到他 08/28 11:11
106F→ sexymuse: 人(非共同朋友)協助,或只要警察約他到警局說明,相信 08/28 11:11
110F→ gj942l41l4: 從現在開始任何事都蒐集證據準備報警 有什麼告什麼 08/28 11:18
111F→ gj942l41l4: 從最模糊的恐嚇跟性騷擾開始 讓他多跑幾次警局 08/28 11:18
112F→ gj942l41l4: 然後那些朋友就直接放棄了 這也能挺B真不簡單 08/28 11:19
114F推 LienPig: 證據要夠才能告 錄音吧 08/28 11:24
117F推 wawamahood: 家人都在國外,那為什麼不去國外工作呢?還有關他那些 08/28 11:33
118F→ wawamahood: 共同朋友屁事,要不要複合不是他們說的算的吧 08/28 11:33
119F噓 Drizzle: 噓的明顯 先留職停薪去國外進修 順便找家人聚聚 08/28 11:34
121F推 my5555724: 帶刀有點危險 像was大說的 帶警鈴或防狼噴霧比較好 08/28 11:44
122F→ realnofish: 這種朋友真的不交也罷,一群噁心的人,最好他們自己遇 08/28 11:48
125F→ osmanthusjo: 覺得現在的年輕人有越來越自戀的傾向,連自己錯還說 08/28 11:54
126F→ osmanthusjo: 都是they的錯。十年前人口眾多那代年輕人,還沒被當 08/28 11:54
128F推 zamora: 明明那些「過量」的簡訊和「提到種草莓」的證據都可以直 08/28 12:08
129F→ zamora: 接告下去 08/28 12:08
130F→ Skrillex666: 光扣手跟種草莓這兩項就能報警了,對自己被惡意肢體 08/28 12:24
132F推 a22970801: 直接錄音啊!告他就好,他被關這些不都解決了? 08/28 12:33
133F推 luke2: 干現在的年輕人屁事 少在那邊瞎扯 08/28 12:39
134F推 yukiyeh: 這弄不好會變成另一個台大殺人的事件。如果是我火速搬家 08/28 12:43
135F→ yukiyeh: 辭職換電話,什麼都比不上自己生命重要吧?或是自己請個 08/28 12:43
137F推 osmanthusjo: 現在台灣法律保護的是懂法律的人,與其你朋友死不如 08/28 12:52
142F推 KnpsHH: 好噁心的人.. 08/28 13:02
143F→ River630: 請保留證據,申請保護令,現行法規年滿16歲之男女朋友可 08/28 13:09
144F→ River630: 以申請保護令,不得對被害人跟蹤騷擾接觸,保護令核發 08/28 13:09
145F→ River630: 後違反保護令就是現行犯,可以依法逮捕移送。 08/28 13:09
146F推 CreamyWhite: 不可帶刀!說是防身但是對方的體型跟力氣差這麼多,不 08/28 13:18
148F→ Shin64: 職業再好,比的上自身的生命安全跟未來日子嗎?既然家人 08/28 13:47
149F→ Shin64: 都在國外,建議她也趕快出國避風頭吧! 08/28 13:47
153F噓 foreve: 明顯,1.a交女朋友,2.挖鼻孔給他看,3.... 08/28 14:21
155F推 DividBud: 不要帶刀免得刺激.帶防狼噴霧+會尖叫的警鈴 都很便宜 08/28 14:34
157F推 mraznice: ptt鄉民有人願意護花嗎 順便教訓這渣男 08/28 14:35
159F推 abe9549: 哪天上新聞才要報警嗎!種草莓不是性騷擾什麼才是 08/28 15:18
160F噓 Vassili242: 所以大家講了那麼多做了沒,不要只會上來po文什麼都 08/28 15:30
162F推 hsinnn9771: 辭職搬家 命顧好比較重要 好工作高位階都是可以再找再 08/28 15:39
163F→ hsinnn9771: 重新累積的 命只有一條 不值得賭賭看 畢竟那種恐怖情 08/28 15:39
165F推 CowBLay: 這種神經病只有另類管道能解決了.... 08/28 16:44
166F噓 jssmile: 媽呀……好噁.... 08/28 17:53
167F推 alu0228: 朋友到底是什麼腦殘... 08/28 17:57
170F→ etboiteli: 聽起來像單方說法…你都是聽她說的 08/28 20:10
171F推 booeline: 好像有聽過要避免恐怖情人的方法就是讓自己變成恐怖情人 08/28 20:45
174F推 qqmj: 目前保護令申請對象已包含前男女朋友,簡訊已及站崗的監視 08/28 22:10
175F→ qqmj: 器畫面或照片都可以做為佐證,可打113詢問,或是各地家暴中 08/28 22:10
176F→ qqmj: 心,亦可直接報警處理 08/28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