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整新聞標題: 殺童魔憑甚麼免死? 1張圖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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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曾文欽四年前在台南湯姆熊電子遊藝場,持摺疊刀狠割十歲方姓男童頸部兩刀,男童 當場慘死,曾男落網後還嗆:「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引發全民憤慨。不 料歷審均認為曾男長期罹患精神疾病且始終承認殺人,認定他有教化可能,另《兩公約》 也規定不得判精神障礙者死刑,判曾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檢方上訴,讓殺童魔曾 文欽果真獲判免死定讞。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一、二審審理期間,合議庭陸續委託成大醫院、嘉義長庚 醫院和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沈勝昂,替曾文欽做精神、心理鑑定,鑑定結果均 認為曾男罹患重度憂鬱、邊緣性人格及潛伏性精神分裂症,長期飽受焦慮等症狀所苦,又 因女友與其分手導致病情加重,曾有四次自殺未遂紀錄。
更一審另找嘉南療養院協助鑑定,但無法確認曾男裝病。合議庭改調閱曾男案發前的就診 紀錄,發現他曾先後到五家醫院就醫,因此排除他有裝病換輕判的動機,仍判他無期徒刑 。
全案二度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庭長郭毓洲、受命法官張祺祥組成的合議庭認為,曾文欽 自幼父母離異,國小畢業就開始工作,缺乏同齡同儕互動,也很少與他人往來,成長在封 閉環境中,因而產生偏差思想,考量他身心狀況、成長背景不健全,且多年飽受精神疾病 所苦,犯下殺人案,「尚非全然出自於無可饒恕的惡性」,也不是全然泯滅人性,仍有教 化改過可能,因此維持更一審判決,判無期徒刑定讞。 (葉國吏/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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