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 home-sale版規草案I (2.00版)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看板: Home-sale

時間: 2016-05-02 17:36:35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62181801.A.831.html

本公告預計實施日期 等看版言論管理走向方向定出後 與部分實踐性規定(如標題必須寫出區域等規定) 會另行公告 但預計六月實行 如對版規有意見 歡迎討論
水桶釋放的問題 經過與另一位版主阿懋商量後 暫定有限度的釋放 短時間的水桶並沒有任何一位使用者受處罰 目前預計在六月初會釋放長期水桶 需釋放者公告後向版主申請假釋 但假釋後 假釋者會受到比一般使用者更嚴格之審查 如再犯 就回永久水桶繼續處罰
回到版規本身
以下為 home-sale版規草案I (2.00版)
以下為重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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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人身攻擊言論自由等 因上次投票有決議 詳見文章代碼(AID): #1M_IlXYQ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59432417.A.89A.html
目前還在與另一位版主研究如何針對此議題做規範
所以版規可能再變動
2. 另外再提醒 針對售屋文實價登錄 已有定在板規內 請各位使用者大大刊登售屋文時 請參酌
3. 新聞刊登改為一日三篇 並須附上二十字心得
4. 售屋文不得手動置底
5. 售(買)屋(土地文)須強制在標題後加上直轄縣市與鄉鎮市區
選買或賣屋後 會出現 [買//] 或[賣//]
以下為範例
[賣/苗栗/大湖] 方正馬路邊必賣建地 或 [買/台南/不限] 農地可以種水稻
如未依照規定 此文章寄回本人 並刪除 不處罰
6. 新版規暫時還不會實行 實行時間點會另行告知
實行後也會有勸導期 不用擔心水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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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預計公告的新版規
1.鬧版文、政治文、回公告文、惡意引戰、注音文、發言挑起不必要紛爭或使其他版 友的反感者(如對指定使用者或族群說髒話、威脅恐嚇等行為。)
水桶14日 會另行公告
惡意引戰、發言挑起不必要紛爭或使其他版友的反感文章或推文 採取不告不理的模式 判決由版主自由心證
2.無關房屋買賣的廣告文、頂讓文 一律直接劣退 標題註明 不水桶 不另行公告
3.一行文、不滿20字文 (20字不包含賀一行、鄭兆行、您真內行等無意義內容) 內文有明顯髒話、內容過多符號拼音注音文致難以閱讀者 未經他人同意公布完整或局部站內信件或水球紀錄 直接刪除 標題註明 水桶14日不劣退不公告
4.張貼土地或房屋買賣廣告 依置底版規及相關文章格式撰寫 一篇文章一個物件 刊登房屋面積以坪為單位 (1平方米=0.3025坪) 售價開價以新台幣萬元為單位 (1億=10000萬元,1千=0.1萬元) 賣屋文未依格式刊登者直接刪除 標題註明 開價不清、內容資訊舉凡坪數、座向等 標示不明或錯誤者 提醒後 請立即按大寫E修改文章 30分鐘內無改善直接刪除 水桶14日 不劣退 不公告
售(買)屋(土地文)須強制在標題後加上直轄縣市與鄉鎮市區
選買或賣屋後 會出現 [買//] 或[賣//]
以下為範例
[賣/苗栗/大湖] 方正馬路邊必賣建地 或 [買/台南/不限] 農地可以種水稻
提醒後 請立即按大寫E修改文章 30分鐘內無改善直接刪除 不水桶不劣退
5.與本版房屋買賣主旨無關之文視同鬧版文處理 一率水桶14日
廣告於內文或簽名檔 30分鐘內無改善直接刪除 不桶不劣退
有鑑於有些人對於廣告的定義有疑慮 在此簡單說明一下 如果是單純的個人部落格 --> 不違規 部落格單純分享新聞及心得 --> 不違規 部落格只有買賣文中的物件 --> 不違規 部落格中有許多物件 --> 不違規
6.修除推文者 經版友檢舉查證 一律水桶14日 如為不小心刪除 跟版主告知 並與被刪推文者道歉 可停止水桶處罰 在此建議用手機修改文章者 常出現吃推文事件 請自行負責 但修改推文者 一率退文處理
7.人身攻擊者 無論文章或推文 水桶30日 另行公告 至於人身攻擊的定義 請參考http://tinyurl.com/c7fay8a 以此為準
措詞不當者 無論文章或推文 經版友檢舉 水桶7日 另行公告 措詞不當的定義:不在乎他人感受 脫口而出的惡意不雅字眼
8.賣屋廣告依置底規定格式辦理 同一物件房屋廣告文若於七天內重複張貼一律刪除 手動置底視同辦理 一ID(同一個人或同一個聯絡電話)一天限張貼一個物件 超過就直接刪除 標題註明 不公告 只有初犯會在標題註明 給予提醒 再犯者一律水桶14日 文章內必須附上營業員登記字號與經紀人字號 如自己為經紀人須註明 第一次違者標題註明警告並刪文 第二次後水桶14日 如為代理人非屋主請註明 代理人不得收取服務費 被檢舉者一律水桶14日 之前投票已決議不得刊售海外不動產與法拍代拍不動產文章 如違者一律刪除 標題註明 不公告 不通知 一律水桶14日 文章退文
9.如有售屋文 必加上強制放內政部版實價登錄查詢結果 網址如下 http://lvr.land.moi.gov.tw/homePage.action
為同一物件者 上面如三年內有資料的需以圖片刊出 亦可用文字代替並標示於文章內 最近一筆必須以文字標示於文章內
如以下範例
交易年月: 104年3月 交易總價: 5,150,000元
如有違規者 一律水桶14日 會先標註並鎖內文 詢問原PO是否為同一筆 如三天沒回應 視同同筆資料
成交價格、實價登錄資料可以直接張貼 在實價登錄出來前所發表的成交價格 力求與將來實價登錄的數字相同 若有違者 經版友備份檢舉 文章刪除 不水桶不劣退
10.在本板洗文章者 一律無限劣退 洗文章定義如下: A.兩小時內發表三篇以上文章或一天內發表五篇以上文章 且每篇字數不超過100字者 B.同一天於本站各版發表文章超過總計二十篇者 C.新聞張貼僅計算心得字數 未達20字者依洗文條款辦理
11.版上任何共同出遊、看屋、團購、聚餐、版聚等現實社會之活動請依[揪團]標題發文 旨在活絡版友良性交流、拓展人脈、提升良好人際關係 本版可提供平台 惟在外活動請注意安全 在外之任何行為 交通問題、金錢往來、投資風險等皆屬個人行為 與本版無關 類似行為請依[揪團]標題發文 未依此標題發表相關文章 文章退文 水桶14日
12.分類使用說明
[買屋]:有購買不動產需求者,請依預設格式填寫發表,一人七天限PO一篇。 [賣屋]:有銷售不動產需求者,請依預設格式填寫發表,一人一天限PO一間。
[新聞]:不動產相關新聞發表,請依預設格式填寫發表,一人一天限PO三篇。 所謂新聞的認定為三個月內新聞,由媒體刊登日計算。 但有重複新聞刊登者,已先刊載者優先,後者刪除不水桶。
[請益]:對不動產相關內容提出具體問題之文章。
[心得]:以不動產相關內容為主題之實際經驗心得文章。 [閒聊]:類似心得的想法分享,可以假設架空方式討論,一人一天限PO一篇。 但閒聊內容不得背離事實差距過大。
[建議]:對本板之板務或公共議題提出之具體建議文章。 [公告]:本版之板務或公共議題發表,惟板主專用之分類。
如有違反分類使用說明之使用辦法 被檢舉或經版主群檢視後 應處以水桶14日。
此板規直接承接Thu May 14 13:56:21 2015 由前版主Induction所PO板規文擷取並由本人gogin修改之
13.如第一次違反板規 並被版主處罰水桶 寫信告知板主並下切結不得再犯 得減或免其罰則 如再犯者 原罰會再加倍奉還 判決皆由板主群自由心證 並力求公平處置
謾罵文或推文由置底檢舉文或被辱罵者本人寄信給版主才會處理 其餘我會看文章違反板規者就砍
如有需檢舉 請轉寄到板主信箱或於置底之檢舉文章告知 如於置底之檢舉文章檢舉 需附上文章代碼(文章前Q可得)檢舉帳號 板主須於最短時間內處理
如有針對個人謾罵者 建議由法律程序處理
14 多次累犯者 視同鬧版 除上述另有規定者 累犯可視情節重大 給予處罰期間加倍甚或永久水桶並與退文之處罰
15 如對版主處罰判決結果不滿意者 需先跟版主站內信溝通 如對溝通結果不滿意 可自行到L_LifeInfo看板依規定提出申訴
此版規為修正自
1.home-sale版規草案I (1.05版) 作者 lohateve (阿懋) 時間 Fri May 3 21:30:24 2013 2.Induction所修版規 修訂日期:2015.5.14
與本人gogin政見合併融合而成
如有意見 可以在下面推文討論 視狀況修正
-- 本人不常在電腦前 如水球我 我常常不在 請愛用站內信模式找我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57.10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62181801.A.831.html 1F taieger: 可憐的高雄王 不尊重版友的前版主被尊重了 房版的魯蛇 05/02 17:51
2F taieger: 跟投資客 在也無春風可沐了 05/02 17:51
3F MMMB4219: 可憐的高雄王 得罪魯蛇被水桶xd 05/02 17:54
4F MMMB4219: 有一篇好像指名道姓我是低能兒 請版主水桶 感謝 05/02 17:54
5F jrkb1986: 建議一點,希望賣屋文標題要有縣市,不然標題很多種,有縣 05/02 18:34
6F jrkb1986: 市、鄉鎮、路名、社區或學校周邊等,建議統一一定要加入 05/02 18:34
7F jrkb1986: 縣市,搜尋比較方便 05/02 18:34
8F kimkim9988: 不准桶我的MM大哥 05/02 18:45
9F PowerOp: 推樓樓上,買賣屋文請在標題寫縣市 05/02 19:26
10F gogin: 好的 我會放到版規討論 或放到標題內 05/02 19:41
11F q135q135: 請教三事:1."魯蛇"是否屬措詞不當?? 2.誤删推文者如何 05/02 20:24
12F q135q135: 處理 同樣永久水桶?? 3.什麼是"無限劣退"?? 05/02 20:24
13F gogin: 1.還在討論中2.故意刪除者永桶 但可跟版主討論 並取得 05/02 21:12
14F gogin: 誤刪者原諒或公開道歉亦可以接受 05/02 21:12
15F gogin: 3.無限劣退 就是發幾篇文章退文幾篇 這解釋您滿意嗎 05/02 21:14
16F gogin: 假如沒有看版言論管理方式投票結果 我會給你一個準確答案 05/02 21:16
17F gogin: 但依照此投票結果 可能的答案就是否 05/02 21:17
18F MMMB4219: 魯蛇算不當用詞? 玻璃心作祟 05/02 21:29
19F gogin: 魯蛇原意為loser 您說呢?也許您不在意 但有人在意 05/02 21:33
20F gogin: 但依照上次看版言論管理投票結果 答案可能是否喔 05/02 21:34
21F milk2660758: 太好了非罵人!以後天天問候語開頭:你好,魯蛇! 05/02 22:01
22F q135q135: 了解 感謝g板大解惑 05/02 23:12
23F lucifero: 如果部落格裡面有許多物件 可以在內文或簽名檔放連結? 05/03 09:48
24F gogin: 內文連結為該物件照片是可以的 個人售屋部落格建議放簽名 05/03 13:23
25F cindred: 請教版主被影射為詐騙犯該如何處置? 05/03 21:18
26F gogin: 證據拿上來就水桶 現行條例是這樣 05/04 02:07
27F gogin: 但依照你的帳號借人案子 如版主是我 可能無法受理 05/04 03:38
28F gogin: 畢竟你確實把帳號借人使用了 05/04 03:38
29F cindred: 所以夫妻共同使用帳號還需要被無限上綱到詐騙犯 不予以 05/04 09:11
30F cindred: 受理我也是覺得醉了 05/04 09:11
31F cindred: 畢竟本人也是在很多文章內講過cin這個帳號就不是呂先生ww 05/04 09:14
32F cindred: w 05/04 09:14
33F cindred: 依版大的標準我都曾經再三強調過我並非某人 還有人可以 05/04 09:19
34F cindred: 說他人詐騙犯都是合法的?我可是很坦蕩的承認我是誰阿ww 05/04 09:19
35F gogin: 我也無法證明 不是嗎 所以無法受理 謝謝 05/04 09:35
36F lucifero: cindred那你誣賴別人是分身 又拿不出證據 要跟你當面對 05/04 11:47
37F lucifero: 質也不敢 也不道歉 又怎麼算啊?? 05/04 11:47
38F q135q135: 借帳號給永桶者使用 讓被永桶者可以繼續在本板亂 啊不 05/04 13:10
39F q135q135: 就好棒棒 如果這樣都不算違規 那大家以後就如法炮製即 05/04 13:11
40F q135q135: 即可  反正被水桶沒差 只要借別人的帳號來用就可以繼 05/04 13:13
41F q135q135: 續亂(真的是別人的帳號嗎??) 太棒了 板規開後門給被 05/04 13:15
42F q135q135: 水桶者玩 還有 沒人影射誰是詐騙犯 到底中文理解能力 05/04 13:16
43F q135q135: 要多差才能這樣解讀?? "若依其邏輯"這幾個字看不懂?? 05/04 13:17
44F q135q135: cindred影射我是0元代書的分身 似乎也沒有提出證據XD 05/04 13:19
45F cindred: 我們怎麼敢影射大律師是不是0元代書,也只能借鏡別人錯誤 05/04 13:45
46F cindred: 的經驗來反省自己呀wwww 05/04 13:45
47F cindred: 你老是質疑別人文字邏輯很差的時候 想一下自己是不是也是 05/04 13:47
48F cindred: 文字邏輯很差才會覺得我反省是在影射您唷ww 05/04 13:47
49F q135q135: 硬拗哦 愈來愈進步了 這口吻和法庭上刑事被告的狡辯好 05/04 13:54
50F q135q135: 像有幾分神似耶XD 05/04 13:54
51F cindred: 誰在跟你硬凹呢 從頭到尾沒提過你就是0元代書w 05/04 13:59
52F cindred: 倒是你遇到0元代書四個字就很會有反應我也是不知道你有 05/04 14:01
53F cindred: 什麼想法才這樣 05/04 14:01
54F gogin: 再說一次 提報分身要件就是同一人使用帳號有違規情形 05/04 14:36
55F gogin: 才有提報分身的必要 c大案子是因為被檢舉帳戶 05/04 14:36
56F gogin: 在水桶中 因使用者檢舉 才會受理 單純分身我們不受理 05/04 14:37
※ 編輯: gogin (118.167.57.85), 05/04/2016 15:04:11
57F gogin: 針對版友於售屋買屋的標題 須加上直轄縣市與鄉鎮市區 05/04 15:06
58F gogin: 加於版規四內 05/04 15:06
※ 編輯: gogin (118.167.57.85), 05/04/2016 15:57:59
59F shhsu: 對於買賣屋的標題,我提個建議,給您參考: 05/04 16:16
60F shhsu: 標題設定[買賣/縣市/地區] 案名,地區不只一個時選「不限」 05/04 16:17
61F shhsu: ,有哪些區在內文中說明。 05/04 16:17
62F shhsu: 例如:[買/北市/內湖] 湖光國宅 05/04 16:17
63F shhsu: [買/新北/不限] 屋齡10年內華廈 05/04 16:18
64F shhsu: [賣/台南/新營] xx路華廈 05/04 16:18
65F shhsu: 售出或買到則大T更改最後一篇的標題,註明(成交) 05/04 16:19
66F shhsu: [買/北市/內湖] 湖光國宅 05/04 16:19
67F shhsu: [買/北市/內湖] (成交)湖光國宅 05/04 16:19
68F shhsu: [賣/台南/新營] xx路華廈 05/04 16:19
69F shhsu: [賣/台南/新營] (成交)xx路華廈 05/04 16:19
70F shhsu: 買賣文不得自刪,留著讓版友參考。 05/04 16:20
71F shhsu: 同一物件一個月內不得重貼,買賣均同。價格調整,就推文, 05/04 16:20
72F shhsu: 讓版友了解價格的變化。 05/04 16:21
73F shhsu: 同一ID一個月限X篇買賣文。(X由版主定) 05/04 16:21
74F gogin: 我還在想 因為格式我只找到修內文 標題還無法修 05/04 16:24
75F shhsu: 這個做法可以方便買賣方搜尋,買方可以藉此了解物件賣了多 05/04 16:24
76F shhsu: 久,價格的變化,以及該仲介賣了多少房子,衡量經驗值。 05/04 16:25
77F gogin: 標題可以直接修正 因為是對大家都有好處 05/04 16:25
78F shhsu: 仲介也可藉此了解買方看了多久房子了,是投資客還是自住客 05/04 16:26
79F gogin: 後面的那些建議 可能要透過投票決議 因為是大變動 05/04 16:26
80F shhsu: ,衡量要不要服務這個買方。 05/04 16:26
81F gogin: 我知道了 我可以想想看 05/04 16:28
82F gogin: 因為是草案 所以再想想可行性 會跟另一位版主討論 05/04 16:30
83F shhsu: 你按h,可以看到版主指令,裡面有標題修改,只是標題有需要 05/04 16:31
84F shhsu: 在版規裡說明,不然版友也不知道怎麼用哩... 05/04 16:31
85F shhsu: 買賣文的標題設定可以參考mobilesales版或是SportsShop版 05/04 16:33
86F shhsu: 只是建議,僅供參考^^ 05/04 16:35
87F gogin: 那個標題修改是純粹單一文章修改 05/04 16:37
88F gogin: 我不知道預設標題是否能改啊 05/04 16:37
89F shhsu: 單一文章修改是大T吧?看板綜合設定找看看,我忘了怎麼設定 05/04 18:05
90F shhsu: 了orz 問題是你改了預設,版規要說明,版友才知道怎麼做哩 05/04 18:07
91F gogin: 我去BM版問問好了 本來是要改你那樣的 05/04 18:08
92F gogin: 看到了 手機版預設標題為買// 賣// 預設只有4個半形字 05/04 18:32
93F gogin: 看來只能這樣了 05/04 18:32
94F shhsu: 斜線用半型就好了哩.. 05/04 18:36
95F shhsu: 說明也可在發文注意事項那邊說明,這樣要發表文章時就知道 05/04 18:37
96F shhsu: 要怎麼遵守了。 05/04 18:38
97F gogin: 剛剛研究半天 大概知道了 晚上想想怎決定怎改 05/04 18:39
98F shhsu: 辛苦了!當版主不容易啊... 05/04 18:40
99F gogin: 不是 基本精華區以前當過kk版主 我還看得懂 05/04 18:42
100F gogin: 弄好這個 我要煩惱的是人身攻擊的版規 05/04 18:42
101F gogin: 上次投票的決議 大大開放了言論自由 讓人頭大.... 05/04 18:43
102F zeroyaking: 對於言論自由~~~只能說這屆版主更辛苦了 加油!! 05/04 18:53
103F gogin: 不要再說了 抱頭~~~~~~~ 05/04 18:55
※gogin 於 05/04/2016 18:59:19 將推薦值歸零 ※ 編輯: gogin (118.167.57.85), 05/05/2016 16:44:13 此次修改關於標題部分內容 與公告預計時間 ※ 編輯: gogin (118.167.57.85), 05/05/2016 16:45:49 ※ 編輯: gogin (118.167.57.85), 05/05/2016 16:52:02 本次修改關於標題相關條例 ※ 編輯: gogin (118.167.56.157), 05/06/2016 16:16:56
104F shrimplai: 售屋文不能手動置底的原因是什麼? 05/06 21:42
105F lohateve: 只是避免同一個案件每天出現 05/06 23:13
※ 編輯: gogin (118.167.56.157), 05/09/2016 10:17:36
106F milk2660758: 都故意引戰自然是版主您該出馬了 05/12 16:54
107F shild76321: 每人一天限PO一間,感覺就不用限七天內不能PO同一間了 05/12 22:35
※ 編輯: gogin (118.167.59.34), 05/13/2016 09:35:42
108F gogin: 有人一星期連放一樣的案子 這不像是洗版嗎.... 05/13 09:37
本次修改關於標題[閒聊]相關條例 與增加版規12之處罰條例 ※ 編輯: gogin (118.167.59.34), 05/13/2016 09:45:15 ※ 編輯: gogin (118.167.59.34), 05/13/2016 11:10:10 ※ 編輯: gogin (118.167.59.34), 05/14/2016 02:59:27 ※ 編輯: gogin (118.167.59.34), 05/14/2016 03:06:47 ※ 編輯: gogin (118.167.59.34), 05/14/2016 0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