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423/845365
新北市年約50多歲的花姓男子曾在新北市三芝區某社區擔任保全,因而結識某12歲女童一 家人,女童母親3年前為了到三芝海邊採野薑花、百合花來賣,委請花男載送並照顧女兒 ,花男竟趁女童母親採花之際,在一旁草叢、公廁性侵女童得逞。花男雖堅決否認犯行, 但因測謊未過,仍被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女童指出,花男曾在等候她母親採花時,在車上後座以強硬口吻說「吃我下面」,強迫女 童為其口交,女童並鉅細靡遺形容花男的生殖器「長長、軟軟、臭臭的」、「吃的過程中 會有水水的東西跑出來」。
女童還表示,花男之後還曾騎機車載她到三芝區一處偏僻土地公廟,在後方草叢強脫她的 衣褲,「我的裡面很痛,還有流血」。食髓知味的花男,也曾帶女童回家,以同樣手法性 侵得逞。
直到市政府志工前年12月至女童家中,進行高風險家庭訪談時,女童向志工吐露被性侵的 情況,該女童母親才驚曉女兒的遭遇,且經兒福聯盟關懷發現,該女童會摸表弟及男同學 的鼠蹊部,行為明顯出現偏差。
花男到案時僅承認曾載女童及其母親採花、代女童母親照顧女童,矢口否認有逼迫女童口 交、性侵,並稱從前就曾受女童母親之託,帶女童到馬偕醫院作性侵害事件驗傷。但花男 在接受測謊時,卻對「是否有將生殖器放入女童口中?」等問題出現說謊反應,而馬偕醫 院並無女童驗傷檢查紀錄。
檢察官認為,女童能具體描述遭性侵的地點、環境以及過程,醫院驗傷單也指出其下體有 舊裂傷,花男說詞不實且未通過測謊,因此認定罪證明確,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花男。 (顏凡裴/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99.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61406216.A.2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