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有可能可以這樣做就舉今天的例事情發生後全民公憤然後晚上或明天來開放投票現在紙本投票成本太高就建立一個電子投票系統政府就宣告投票時間之後開放投票也設個門檻投票率低於30% 表示人民不關心然後過了30% 過半贊成 就可以24H內執行死刑上面這只是說個大概而已也就是用民主選擇方式判死不知可不可行不過我還是覺的鞭刑才有用--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253.140※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150887.A.146.html建一個最省錢的方式 節省成本比起養殺人嫌犯還便宜吧
※ 編輯: hmsboy (1.172.253.140), 03/28/2016 15:43:306F推 c230: 陪審團制會不會比較合理 這公投根本不切實際 03/28 15:42 7F噓 aynmeow: 24H小時內執行 那妳惹到媒體就完了 03/28 15:42 8F→ DCSHK: 要不要全民公投全台灣的稅給你一個人繳? 03/28 15:42 問題是人民不願自己決定判死法官也不願意判死那誰來判死誰願意判死
※ 編輯: hmsboy (1.172.253.140), 03/28/2016 15:45:3712F→ drigo: 陪審團制正解, 至於什麼參觀制或觀審制不用期待 03/28 15:45 13F噓 pictograma: 那你要完全信任整個公民判決系統的每一個環節。 03/28 15:45 14F→ drigo: 審 03/28 15:45 16F→ ybz612: 說陪審制的自己googleㄅ = = 03/28 15:47 17F→ FlashGet: 陪審制裡面有一個人不同意死刑 就不用玩了 03/28 15:49 18F推 a77942002: 人家在吃麵你在喊燙 剝奪人(生物)權後交給被害者決定 03/28 15:49 20F→ Sischill: 陪審團制哦 肥宅鄉民被徵召 然後1天只領300(包含車馬費) 03/28 15:51 22F→ ZABORGER: i-voting 靠俄羅斯人決勝負 03/28 15:54 26F噓 hugoooo: 多數暴力 是智障嗎 03/28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