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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DMM綜合遊戲板 板規 V1.2

作者 kimwang (凱子)
看板 Dmm_games
時間2015-06-06 17:50:44
如有任何建議請在本篇下面推文討論 板規一 //板旨及板務行政原則 1-1 本板是DMM遊戲綜合討論板。本板板旨為讓所有在PTT上有玩DMM旗下 網頁/手機遊戲的玩家,有個專屬能分享資訊及討論的地方。 1-2 本板發文格式: 本板發文格式採用雙標籤制,發文時先依文章類型選擇下列文章分類,    並在此分類後加上遊戲名稱縮寫的標籤,請注意雙標籤之間無空格 若文章非單一遊戲相關者可省略第二標籤     ex.[閒聊][花騎].[健檢][千年] [閒聊] 板友閒聊用,內容須與DMM旗下任一網頁/手機遊戲相關 [問題] 板友提問用,文內偷渡健檢時會更改標題為[健檢],並接受健檢文規範 [情報] 提供所有遊戲相關情報用 [心得] 活動攻略/角色評論/角色育成等等心得分享 [健檢] 向其他板友詢問/請益自身隊伍之組成 請確實填寫健檢範本 隊伍、進度、有無課金、目標關卡、組成想法等 目標關卡必須是目前陣容仍無法通過的 未確實填寫者依板規二處置 [徵友] 提供徵求遊戲內好友或公會招生用途 [帳號] 提供板友進行帳號交流 請在標題註明贈送或徵求 [抽卡] 讓板友貼大量抽角色的成果 只能發當次抽池的成果 必須一次抽日幣兩萬以上的量才能以此類別發文 不限定只能課金抽 但是抽的量必須等同該遊戲花日幣兩萬能抽到的量 並附上以入手順序作排列的圖片為證 [炫耀] 讓板友炫耀手上有的角色 不限多久內抽到的角色 但必須截圖為證 標題必須且只能標明內含多少高稀有 (ex. [炫耀][千年] 15隻抽抽黑滿等慶祝) 並且發文必須提供至少合計2000P的獎勵給推文者 1-3 本板M文原則:情報文、攻略文、優質心得文、新手教學文。 請所有板友欲參與本板討論前先詳閱板規。 1-4 本板設有置底閒聊區、置底帳號交流區、置底炫耀區供集中討論 用途如下,請所有板友善加利用 置底閒聊區 提供板友閒聊用,內容較簡短不適合另開文章的閒聊 請到置底閒聊區 置底炫耀區 提供板友炫耀抽到的稀有角色或物品 避免板面混亂 置底黑特區 提供板友發洩DMM旗下遊戲的怨氣 1-5 本板炫耀相關板規所指的高稀有角色定義為: 該遊戲常設石抽(隨時都能抽的非活動課金抽)中 能抽到的最高稀有度以及該稀有度總合機率低於3%的角色 板規二 違反以下板規者刪文,情節嚴重追加警告一次至水桶七日不等 2-1 所有類別之文章須滿30字方可張貼(不含標點符號,超連結視為一字)。 但超連結比例偏高時不計入字數,由板務判斷 2-2 張貼無關DMM旗下遊戲或內容過於空泛、無意義者之文章(推文不受此限) 2-3 健檢文每人每月同遊戲限發一篇,需滿足說明格式之要求, 若有多貼從最新一篇開始刪除。 2-4 帳號贈送文章每人每兩星期限發一篇 帳號徵求文章每人每兩個月限發一篇 2-5 抽卡文每人每星期限發一篇 炫耀文每人每三個月限發一篇 2-6 本板禁止發文詢問首抽,有疑問請到置底閒聊詢問 2-7 發、推文內連結含18禁之圖片、文章及影片 包含:女性乳首、男女性性器官、BL/GL/BG之各式性交及所有影射方式 2-8 禁止針對本板或他板之板務討論文,討論板務請到置底檢舉區或來信板務 2-9 不符板規一、板規二發文條件者給予一日時間自行修改,依系統時間計時 時間內未修改者刪文處置並予以警告或水桶,同篇文其他違規一併處置 板規二規定之時間一律依系統時間計 板規三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刪文並水桶1~30日不等,板務可以視情況退文。 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認定包含針對特定族群或 個人、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 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之形式,無論暗示、影射、同音異字, 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挑起對立、刪除他人推文 以及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本版不禁止隊伍、角色之討論或優劣比較,但希望各為理性討論。 和解條約請看7-2-2 3-2 文章涉及誤導或不實情報者,板務得要求其提供實證,提供方式不限 提供之佐證不足以證實或由板務告知而仍不修改者為違規 3-3 於不同類別文章偷渡其他類別內容(健檢/炫耀/送帳號)者 (於他人文章下炫耀者依板規6-2處理) 3-4 炫耀文貼過後未滿三個月即再貼(包含刪文後再貼) 3-5 任何牽涉現實金錢之交易文。 3-6 未經他人許可轉文至本板,經文章原有者寫信來檢舉者 板規二板規三採檢舉制,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供板務參考, 情節重大時,版務有權不待檢舉處置。 檢舉不受理超過一週之案件,依檢舉及違規事實之系統時間認定 檢舉人請依照規定說明理由以便板工參酌 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板規四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暱稱、推文、簽名檔),退文並水桶60日。 4-1 張貼廣告文、未經板務審核同意之問卷文、非官方及板務之活動文。 4-2 提及、宣傳或影射所有由板務認定為外掛或不正當遊玩方式之文章 (包含暱稱、簽名檔) 或推文,如有類似事項不了解是否違規者,請先來信版主詢問。 4-3 大量洗板,張貼無意義空泛文章,或是大量推無意義之推文於文章內 標準由板主裁定,本條目採一篇一罰合併處置 板規五 張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為不受歡迎文章者,退文並永久水桶。 板規六 違反以下板規處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罰。 6-1 若有板友之行為本板板規未明載,但有違PTT站規或中華民國法律者, 處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罰。 6-2 於推文張貼與討論無關之炫耀文章/圖片者, 於推文重複強調自己擁有某個高稀有角色者, 於推文提自己在炫耀區有貼圖者, 於推文表示自已抽不錯但不想炫耀者, 於推文說自己作夢夢到抽到高稀有角色者, 經檢舉後,處水桶三日之裁罰。(炫耀區與黑特區推文除外) 檢舉請附上推文所在的文章代碼和推文日期時間以方便處理。 6-3 額外公告之附註條例及暫行/臨時條款,效力等同板規。 6-4 置底閒聊區設立用意為提供各位一個輕鬆休閒的空間, 故若非重大違規或離題過遠者不處分 (討論板務、引戰、討論外掛、18禁討論等內容仍會處置) 板規七 加重處置及權利救濟方式 7-1 加重處罰: 7-1-1 累計犯規紀錄達警告第三次者,警告變更為水桶七日。 7-1-2 違規受水桶處分之累計次數計為當次水桶之加重處置 例:第二次受水桶處置且當次為板規三-水桶三十日時計為二倍,加重至六十日 7-1-3 深夜違規者違規處置兩倍,本條之加重與 7-1-2 累計 深夜時段定義為 00:00 ~ 07:00 7-1-4 水桶處置後以站方認定之分身繼續發言者與本尊一併處置, 並加計一次累犯倍率,分身違規者加計兩次累犯倍率並追加於水桶帳號之處置 代PO受處置人之文章者與原受處置人處相同處置 7-1-5 違反同條版規3次經處置後仍再犯不悔改者,退文並加重100倍違規處置 7-1-6 本版違規採一件一審,合併處置,加重條款同時適用於多件違規之處置計算 7-2 權利救濟: 7-2-1 當事人對判決之結果受檢舉者對檢舉方有任何疑問、意見時, 請來信提出由板務討論裁決或利用 Sub_GTopics 組務管道提出 當事人之定義為直接受影響之人,如推文違規時直接被影響之原po、 違規文章及推文直接指定之ID、板務直接處置之對象等 7-2-2 和解條約:僅3-1的受害人可提出和解。 檢舉人可向受害者道歉提出和解,被檢舉人與受害人達成共識, 即可由受害人提出和解申請,以解除被檢舉人的判決。 為避免被濫用,一個被檢舉人一個月只得和解一次! 7-2-3 檢舉區亦可針對板務判決提出異議 五人以上對同一篇判決公告有異議並提出完整說法時成立異議案並重新審查 異議案之時效為判決公告起算三日 7-3 文章內含板規三至板規六違規內容但自行修文者,採檢舉制受理案件 受檢舉者若發文及修文刪除違規內容之時間間隔未滿15分鐘則不處置 依系統時間及修文紀錄為準 情節嚴重者/惡意鬧版者則不適用此條版規處理 7-4 當檢舉之議題進入組務處理後,不再受理同一案件之檢舉及異議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97.20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MM_GAMES/M.1433584248.A.32C.html
1Fgunnimom: 才過幾秒就慢了!! 06/06 17:51
2FIbarakiKasen: 推 06/06 19:23
※ 編輯: kimwang (114.34.197.203), 06/06/2015 23:01:20
3Fennakura: 問:如果是徵好友要去哪區? 06/07 00:01
4Fennakura: 很多遊戲需要註明自己需求跟本身現況,推文不太方便 06/07 00:02
5Fennakura: 補充:或者是想在某些遊戲創立公會招收人的狀況? 06/07 00:12
6Fkimwang: 之後會新增[徵友]類別 徵友和建立工會都用這個標籤 06/07 21:40
7Fennakura: :) 06/07 21:43
※ 編輯: kimwang (210.71.217.243), 06/08/2015 14:49:05
8Fpipi5867: 要不要宣導一下 標題用括號加入遊戲簡稱呀@@ 06/11 23:29
9Fpipi5867: 像是[千年] [刀劍]之類 不然看起來好亂 06/11 23:29
10Fpipi5867: 阿 已經有了XD 06/11 23:32
11FJPIGHEAD: .....你這個板規 根本就照抄pad版阿XD 06/26 18:11
※ 編輯: kimwang (114.34.197.203), 04/12/2016 18:08:01 ※ 編輯: kimwang (223.139.164.155), 06/10/2016 21:24:37
12Fchuko: 請教板規3.6.1的當事人,若引戰的是推文,則指發文者? 06/10 22:02
13Fchuko: 或者與戰被戰者? 06/10 22:03
14Fkimwang: 目前是戰與被戰者 06/10 22:22
16Faulaulrul4: 請問一下健檢到底是過月就好,還是一定要到下個月同日 08/24 23:37
17Fleftside: 直接寄信給板主問可能比較穩? 也保證會看到// 09/09 16:55
※ 編輯: kimwang (114.34.197.203), 10/21/2016 23:25:44 ※ 編輯: kimwang (114.34.197.203), 10/21/2016 23:56:02
19FDiaw01: 個是淫粉滿等 大家覺得哪個好 10/22 01:45
20FDiaw01: JPTT的推文 昨天想說一個怎麼不見了 結果推到這= = 10/22 13:53